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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教案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九章 应用伦理

 教学要点: 本章概要地阐述几种主要的应用伦理。学习本章主要掌握:1.生态伦理的哲学基础和规范要求。2.生命伦理的主要分支及其伦理学意蕴。3.了解网络伦理及其热点问题。4.网络伦理的现状与未来。5.了解生命伦理及其伦理困惑。
  教学时数: 6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生态伦理

  一、当代西方生态伦理的思想先驱
  亨利·梭罗:自然是有生命的,也是有人格的,自然能够增进人们的道德,因为自然的简朴、纯洁和美是衡量人的道德自然的参照点;人与自然的亲近是人类持续生存的必然要求,因为人接近自然便是接近“那生命的不竭之源泉”;人类应过一种简朴、自然、宁静的生活,而不应追求奢侈的生活。
  阿尔贝特·史怀泽:“敬畏生命的伦理学”。这种伦理学以敬畏生命为基本原则,以保持生命、促进生命为核心目标,把伦理的范围扩大到了一切生命,要求人们对一切“存在于我们范围之内的生物”承担起道德责任,以伦理的态度关爱整个生命世界。
  奥尔多·利奥波德:“大地伦理”思想。伦理演化的过程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伦理主要是协调个人之间关系的;第二阶段的伦理以协调人与社会之关系为己任;第三阶段的伦理则要向大自然中延伸。要实现伦理向大自然的延伸,首要的是要转变传统观念,扩大“共同体”概念的范围,将自然物纳入共同体之中。

  二、生态伦理学的诞生及其思想旨趣
  20世纪60年代,日益加剧的环境问题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现实生存,这种严峻的生态形势终于唤醒了执迷于工业文明成就的现代人的生态意识。在此背景下,生态伦理思想在民间社会得到了广泛传播并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
  生态伦理学作为在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反思中应运而生的一种革命性伦理思想,它的根本任务是为当代环境保护实践提供一个广泛的伦理共识与可靠的道德基础。其首要特征就是扩大了人类的道德责任范围,将道德关怀的视野从人拓展到整个自然界,研究人对自然的伦理关系,以及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三、生态伦理争论的焦点及发展趋势
  争论的焦点始终聚集在生态伦理学究竟以什么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点,换言之,生态伦理学应建立在何种理论基础之上这一问题上,产生了人类中心论(anthropocentrism)与非人类中心论(non-anthropocentrism)两种基本立场。
  人类中心论者坚持认为,人是自然界中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生态伦理学虽然以关注、探讨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为主要目标,但是仍然应该把人类中心主义作为其理论立足点,将人类的利益看作是调节人与自然之道德关系的唯一尺度。
  在非人类中心论看来,自然界里的其他存在物也具有内在价值,其他生命的存在及生态系统的完整也是生态道德的相关因素,因此人对非人类的存在物也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
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类中心论遭到了激烈的批判,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倾向于非人类中心论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理论流派。这些理论流派主要包括:动物权利论、生物中心论、生态中心论。

第二节 生命伦理

  一、生命伦理是什么?
  生命伦理学是在现代生物医学技术迅猛发展、并对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提出挑战的背景下产生的一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
  大致看来,生命伦理学的研究范围包括:医患关系、公共卫生(卖淫、吸毒、虐待等)、卫生保健(艾滋病等)、辅助生殖(人工授精、克隆人等)、精神卫生和行为问题、性和性别、死亡与安乐死、器官移植、人类基因组研究、干细胞研究等等。

  二、生殖技术的伦理诘难
  1、人工授精
  人工授精主要用来解决丈夫不育症引起的问题,它包括同源人工授精(AIH,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husband)与异源人工授精(AID,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by donor)。
  2、试管婴儿技术
  试管婴儿技术为不育妇女带来了福音,但它也进一步切断了婚姻与生儿育女之间的天然联系,若不加限制地使用这种技术,可能会对家庭、社会的稳定性产生破坏作用。
  3、克隆技术
  我们以为,应将生殖性克隆与治疗性克隆加以区别。鉴于目前的技术可行性及潜在的道德风险,以克隆技术实现生殖方式的转换显然是不切实际的。但治疗性克隆在伦理学上是能够得到辩护的。

  三、安乐死的伦理困惑
  安乐死可分为主动安乐死与被动安乐死两种类型。安乐死的伦理学证明有三点:其一,安乐死本身符合病人自身的利益。其二,安乐死可以解除患者家属心理与经济上的负担。其三,安乐死有利于卫生保健资源的公正分配。基于这种认识,一些学者强烈呼吁为安乐死立法。
另有一些人则持不同观点(以安乐死实施对象的界定为例)。

  四、基因治疗的伦理拷问
  基因治疗一般可分为体细胞基因治疗(somatic gene therapy)和生殖细胞基因治疗(germline gene therapy)。
  首先,从生物学基础和生物医学技术的可能性上看,通过基因治疗或基因改良改变人的遗传性状从而使人类得以“优化”的方案在今天仍难实现。
  其次,这涉及到基因工程的一个核心问题:如果技术条件允许的话,人们究竟有无权利对未来人类的遗传特征进行人为的干预?谁又有这样一种干预他人遗传基因的权利?
  再次,基因治疗还会引发诸如卫生资源分配不公等社会正义问题。

第三节 网络伦理

  一、网络时代的伦理难题
  1、隐私权的终结。
  2、知识产权的纷争
  3、数字鸿沟下的忧思
  4、垃圾信息的困扰
  5、人性的异化

  二、网络社会热点问题的伦理分析
  1、网络黑客
  应根据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对黑客行为的道德性质加以评价。
  2、网络爱情
  网络爱情从诞生之际就引发了沸沸扬扬的社会争论。争论的一方认为,互联网搭起了人间鹊桥,我们可以凭借网络追寻到在现实中寻觅不到的真情与爱意。而另一方则坚持认为,网络爱情只不过是一种浪漫的感觉、一团玫瑰色的迷雾罢了。

  三、网络社会的伦理规范
  网络伦理的三条基本原理:一是一致同意的原则,如诚实、公正及真实等;二是把这些原则应用于对不道德行为的禁止上;三是通过对不道德行为的惩处和对遵守道德规则行为的鼓励,来防范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中道德判断的三种重要的规范性原则:其一是自主原则;其二是无害原则;其三是知情同意原则(informed consent)。
  为强化人们的网络伦理意识,指明道德是非,有些专业机构还专门制定出一些简明易懂、便于诵记的道德戒律。如著名的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就曾制定过“计算机伦理十诫”。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参考书:
  1.罗尔斯顿著:《环境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2.许宗良、刘学礼、瞿晓明著:《生命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探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0。
  3.徐少锦主编:《科技伦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4.宋惠昌著:《现代科技与道德》,中国青年出版社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