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西晋的短期不稳定统一
第一节 西晋建国与统一
一、伐蜀灭吴篡魏
曹丕以后魏统治集团日益腐朽,明帝时宫廷消费几乎与军费相等;又在洛阳、许昌大兴宫室,荥阳一带广设猎场。司马氏乘机密谋夺权。
司马懿出身河内温县士族,有较高的政治军事才能,曾先后击退蜀汉,平定公孙渊,威望日著。司马氏还由联姻加强同世族的合作关系。懿岳母为河内大族山涛祖姑母,子师为泰山大族羊祜姐夫,昭为东海大族王朗孙女婿,女婿则为京兆大族杜预。齐王芳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司马懿发动政变,独揽朝政,两年后懿死,子师废曹芳。又五年师死,弟昭杀曹髦,立傀儡曹奂。
曹奂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司马昭命邓艾、钟会两路伐蜀,蜀因姜维连年伐魏,国力耗尽;加之宦官黄皓擅权,政治腐败。“入其朝,不闻正言;经其野,民皆菜色”。刘禅出降。
公元265年,司马炎废魏建晋,都洛阳。
孙吴自公元252年孙权病死,每况愈下,263年,孙皓继位,横征暴敛,滥用酷刑。晋咸宁五年(公元279年),王浚水军直逼建业,孙皓出降。
二、占田制的推行和经济的短期繁荣
随着豪强地主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屯田制终于彻底瓦解,泰始元年(公元265年)“罢农官为郡县”。西晋政权一方面要维护豪强大族的利益,另方面又要保障一批为西晋政权提供赋役的国家编户,于太康元年(公元280年)颁行占田制。
占田制是在屯田制破坏的基础上推行的。随着世族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发展,屯田不断受兼并,屯田客负担却日益增加,引发大量逃亡。继续维持屯田制,既不利生产和赋役,也不利安定社会秩序。因此,司马昭于魏末咸熙元年(公元264年)下令“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1]两年后晋武帝又重申“罢农官为郡县”。[2]西晋统治区内民屯废止,屯田客转为自耕农,所承赋役也转嫁全体国家编户,后者负担又相应加重。平吴后西晋政府为缓和矛盾,刺激生产,“罢天下军役”,[3]兵屯也转化为自耕农田。西晋政府实际控制的劳动人手有了较大数量的增加,占田制应运而生。
占田制规定:
①普通百姓占课田。男子一人有权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中男子五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女子二十亩为课田,亩税八升。不论占田是否足额,课田必须缴足。
②世族官僚占田荫客制。一品占田五十顷,每品递减五顷,至九品十顷。一品至九品荫客十五至一户,衣食客三至一人,荫亲“多者九族,少者三世”。
③“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调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十五下至十三、六十一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4]
占田制只是规定了一般农民有权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并未给予保证;官僚贵族实际占有的土地却并未触动。因此占田制的推行并未限制士族地主的发展。但占田制下的农民比屯田客人身相对自由,所受剥削也较轻,因而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
占田制推行的历史意义:首先,调整了世族地主的整体利益,使当时占统治地位的世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得以顺利发展。其次,大批生产者从军事编制的屯田上解脱出来,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第三,允许农民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鼓励了垦荒,扩大了耕地面积。第四,逃亡避役的屯田客和流民有权合法占有土地,得以定居占田,安心生产,促进了生产者与土地的重新结合。据统计,太康元年政府控户近246万,[5]而占田制实施后三年,激增至377万,说明不少流民重新附籍。《晋书》卷24《食货志》谓“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均平,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干宝《晋纪·总论》也说“太康之中,天下书同文,车同轨,牛马被野,余粮栖亩”;社会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与发展。
思考题:
1、试论述占田制的内容及其历史意义。
注释:
[1]《三国志》卷4《陈留王奂纪》。
[2]《晋书》卷3《武帝纪》。
[3]《晋书》卷43《山涛传》。
[4]《晋书》卷26《食货志》。
[5]《晋书》卷14《地理志》上。
第二节 分裂因素的增长与“八王之乱”
一、门阀世族的经济、政治与军事特权
东汉年间形成的豪强地主,经过二百余年的发展,到了西晋时期,正式形成了门阀世族地主。他们高踞于一般编户百姓乃至出身寒微的庶族地主之上,成为地主阶级中一个拥有经济、政治乃至军事特权的特权阶层。
经济上:门阀世族大土地所有制成为西晋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形态。门阀世族可以合法地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人手,并有不向政府纳租服役的特权。占田制中关于门阀世族地主占田、荫客的规定,主旨不在于限制门阀世族的特权,而在于确认和保护他们占有大量土地和户口的事实。而且,根据占田令,占地逾限的世族无须将多余的土地交还政府,占地不足的则可依法占足。这就在客观上鼓励了世族地主的兼并侵夺。占田制颁布后,世族地主的大土地所有制持续发展,世族地主变本加厉地侵夺土地、兼并人手。如石崇“水碓三十余区、苍头八百余人,他珍宝货贿田宅称是”。[1]王戎“性好兴利,广收八方园田水碓,周遍天下”。[2]高阳王司马睦“受逋逃、私占及变易姓名、诈冒复除者七百余户”。[3]
政治上:门阀世族成为当时封建地主阶级中唯一占据统治地位的阶层。他们几乎垄断了所有最高官职,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4];“公门有公,卿门有卿”[5]的局面。而寒门庶族,即使再有才能,也不得跻身世族官僚之列,左思《咏史》:“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而自曹魏以来延续的九品中正制,又从选举制度上保障了世族门阀垄断仕途。
社会观念上: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特权,门阀世族还十分注重和宣扬门第观念。挚虞(西晋文学家)撰写了《族姓昭穆》十卷,专门记述世族官僚地主的家世门第,既以此作为九品中正制下品定“人才”的依据,又以此炫耀世族官僚世代相承的显赫地位。由于统治阶级大肆宣扬,世族门第观念流传广泛,影响深远,对形成世族自身的优越感和在社会上的特权地位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这种社会特权,也可视为世族政治特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军事上:世族地主的私人武装继续保持。如罗宪死后,子袭“统其父部曲”。[6]张光“家世有部曲”。[7]西晋末年祖逖南渡,也率部曲同行;后北伐,便率“部曲百余家渡江”。[8]
世族地主势力的发展导致政治上分裂因素的增长。琅邪世族王衍“虽居宰辅之重,不以经国为念,而思自全之计”。他任命弟澄为荆州刺史,族弟敦为青州刺史,并言:“荆州有江汉之固,青州有负海之险;卿二人在外,而吾留此,足以为三窟矣。”[9]南方世族则有周处、玘、勰祖孙三代,“奕世豪望,吴人所宗”,[10]拥有大片庄园、大批劳动人手及相当规模的私人武装。世族地主势力的发展为西晋的表面上的统一局面潜伏了深刻的危机。
二、西晋分封制
世族地主的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分裂倾向,世族地主在政治上的代表不断鼓吹促使分裂倾向加剧的分封制及五等爵制,企图从政治制度上肯定世族庄园经济的分裂性与独立性。而限于历史条件的错误认识,也使西晋统治者难以判明态势。早在曹魏时代,司马懿长兄朗就认为“天下土崩之势,由秦灭五等之制”。[11]魏末司马氏篡权,曹魏宗室竟无一人有反抗能力,司马氏也误以为是曹魏对宗室亲王的限制所致。至司马昭执政时,就于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宣布“复五等爵”,[12]实际为王、公、侯、伯、子、男六等。入晋后分封之论更为喧嚣,世为名族的刘颂就公然主张“裂土分人,以王同姓”;[13]又如孙吴丞相陆逊之孙、数代显赫的江东大族陆机也作《五等论》,主张分封,“使万国相维,以成磐石之固”。[14]
西晋之所以成为短期不稳定统一,除了世族地主经济发展这一根本原因外,统治集团的一些决策与措置,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措置之一就是分封制。
西晋建国之初,武帝泰始元年(公元265年)便大封同姓诸王,“以郡为国。邑二万户为大国,置上下中下三军,兵五千人;邑万户为次国,置上军下军,兵三千人;五千户为小国,置一军,兵千五百人”。[15]咸宁三年(公元277年)又“更制户邑”,[16]大国增至四万户,小国皆增至万户。特例更多,如成都王颖食邑十万户,汝南王亮、秦王柬八万户。西晋共分封57王,此外还有众多的公侯伯子男。
诸王的政治和军事权力也不断增加,开始是允许自选国中长吏,其后又听其直接掌管封国中的军队。这样,各封国对中央的独立性不断增强,成为导致“八王之乱”的直接契机。
西汉分封的失误,由于社会直接生产者人身依附关系尚未强化,中央集权相对强化,朝廷尚能控制局面;而西晋则因世族地主势力的发展而极大地削弱了中央集权,社会终于失控。
三、“八王之乱”
由于世族地主拥有经济、政治和军事特权,不希望强化中央集权,也不希望国家拥有强大军队。顺应世族所有制的发展趋势,西晋统一后,“诏天下罢军役”[17],国家控制的军队数量有所削减;大批军士解甲归田,对社会生产是有益的;但西晋政府却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拥有一支足以维护统一的武装力量。同时却使同姓诸王的领兵权不断增强,甚至以“都督某州诸军事”的名义让他们直接掌管本属国家的军队。更助长了分裂倾向。
与汉唐不同的是,西晋建国伊始,统治集团即开始腐化。晋武帝平吴之后,“怠于政术,耽于游宴”。[18]太傅何曾日食万钱,还说“无下箸处”。大臣傅咸曾指出:“奢侈之费,甚于天灾。”[19]
太熙元年(公元290年)武帝死,继位的惠帝智力低下,皇后贾氏专权擅杀,引发“八王之乱”。[20]贾后与皇太后(惠帝姨母)父杨骏争权。元康元年(公元291年),贾后与掌握禁军的楚王玮合谋杨骏,囚死太后。但朝廷又推汝南王亮和卫瓘辅政,贾后使惠帝下密诏令玮杀亮、瓘,再以擅杀罪除玮。惠帝元康六年(公元296年)贾后召表面上亲附她的赵王伦入辅,并杀死非亲生的太子遹。永宁元年(公元301年),赵王伦杀贾后并废惠帝自立,诸王纷纷“勤王”,“兵兴六十余日,战及杀害近十万人”。[21]其后赵王伦被杀,惠帝复位,但诸王争战更剧。永兴三年(公元306年)东海王越入朝专权,毒死惠帝,拥立怀帝炽,“八王之乱”才告结束。“八王之乱”历时十六年,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百姓创痍,饥饿冻馁”。[22]但西晋政府及诸王也已元气大伤,而诸王为骨肉相残所招徕的各族势力乘虚而入,引起社会矛盾的空前激化。
注释:
[1]《晋书》卷33《石苞附子崇传》。
[2]《晋书》卷43《王戎传》。
[3]《晋书》卷37《司马睦传》。
[4]《晋书》卷45《刘毅传》。
[5]《晋书》卷92《王沈传》。
[6]《晋书》卷57《罗宪传》。
[7]《晋书》卷57《张光传》。
[8]《晋书》卷62《祖逖传》。
[9]《晋书》卷43《王衍传》。
[10]《晋书》卷58《周处传》。
[11]《三国志》卷15《魏书·司马朗传》。
[12]《三国志》卷4《魏书·曹奂纪》。
[13]《晋书》卷46《刘颂传》。
[14]《晋书》卷54《陆机传》。
[15]《晋书》卷14《地理志》上。
[16]《晋书》卷24《职官志》。
[17]《晋书》卷43《山涛传》。
[18]《晋书》卷3《武帝纪》。
[19]《晋书》卷47《傅咸传》。
[20]唐人所编《晋书》将汝南王亮、楚王玮、齐王冏、赵王伦、成都王颖、河间王颙、长沙王乂、东海王越合为一传,认为西晋“政乱朝危……咎在八王”,
故史称“八王之乱”。实际不止八王。
[21]《太平御览》卷97《赵王伦》。
[22]《晋书》卷59《成都王颖传》。
第三节流民起义与各族内迁
一、流民起义
“八王之乱”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加以天灾频繁,民不聊生。《晋书》卷26《食货志》:“永嘉丧乱弥甚,雍州以东人多饥乏,更相鬻卖,奔迸流移不可胜数。”据统计,秦雍流出四五万户,占当地总户数三分之一,流往梁、益、荆豫等州;并州流出约四万户,占原户三分之二,流往冀、豫等州。而梁、益又流出二十万户,占总户十分之九,流往荆、湖等州。其他小股流民尚难细计。一些世族也率宗族参与其中。流民四处“乞活”、“就食”,西晋官吏横加阻拦,终于激化矛盾。
1、李特起义和成汉政权
惠帝元康末年,天水、略阳、扶风、始平、阴平、武都六郡流民数万户十余万口在巴氐酋领李特、李庠、李流率领下经汉中入蜀“就谷”。益州刺史赵廞杀死李庠及子侄十余人,特、流率众攻破成都,杀廞。西晋使罗尚率兵万余入蜀,限令流民还乡,并图谋镇压,李特被迫反晋。《晋书》卷120《李特载记》:“罗尚贪残为百姓患,而特与蜀人约法三章。……百姓为之谣曰:‘李特尚可,罗尚杀我!’”李特一度攻入成都小城,但因缺粮分散就食,加之骄傲轻敌,李特战死。弟流、子雄继续抗争,在青城山道长范长生赞助下迅速发展。晋惠帝永兴元年(公元304年),特子雄攻下成都,(流先病死),306年正式称帝,国号成,范长生为丞相。后李寿改国号汉,史称成汉。
成汉政权的建立,是流民起义受当时占统治地位的世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影响和制约的必然结果。世族所有制的发展导致依附关系增强,流民与豪强之间仍存在这种关系,一旦政局稳定,依附关系也就会继续发展。李雄开国后,成汉政权的性质已是巴氐豪强和益州大族联合专政的割据政权了。这一政权的建立,是符合当时历史发展趋势的。
尽管流民起义的胜利果实最终被豪族攫取,但也应看到:流民起义沉重打击了腐朽的西晋政权,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世族地主中没落的阶层和集团。另一方面,成汉靠流民建国,不得不对流民作出让步。《华阳国志·李雄志》:“其赋民,男丁一岁谷三斛,女丁一斛五斗;疾病半之。户调绢不过数丈,绵不过数两。”加之成汉建立后益州相对安定,人民得以安心生产,“事少役稀,百姓富实,至乃闾门不闭,路无拾遗”。
2、张昌、王如、杜弢起义
李特起义动摇了西晋统治,引起连锁反应。西晋征收的“荆勇”不愿镇压李特,纷纷逃亡;太安二年(公元303年)又有流民前往江夏(今湖北安陆)就食,曾任县吏的义阳(河南新野)蛮张昌在江夏率众起义,流民、“荆勇”纷纷响应。张昌以宗教为号召,攻下江夏,拥立山都县(今湖北谷城县东南).丘沈为天子,丘沈改名刘尼称汉室后裔,张昌改名李辰自任相国。义军头戴绛帽,用马尾作髯,作战勇敢,晋将称“绛头毛面,挑刀走戟,其锋不可当”。[1]曾一度控制荆、江、扬、徐、豫五州大部。同年被晋将陶侃镇压。
当秦雍六郡民入蜀之际,关中部分流民流入宛城(今南阳),西晋迫令还乡,流民“以关中荒残”拒绝。晋将山简派兵押送,激起民变,永嘉四年(公元310年)九月,曾任武吏的京兆人王如率流民夜袭晋军获胜,后内部分化,关中流民大姓庞实、严嶷、侯脱等也纷纷组织起义,屡败晋军。山简龟缩襄阳不敢应战。但王如与大姓间未能团结,又与石勒勾结,失去流民支持。降晋被杀。
李特入蜀引发巴蜀土著数万家流入荆、湖,也不断发动起义;西晋荆州刺史王澄野蛮镇压,一次就沉八千余人于江,激起“四五万家一时俱反”,[2]推成都秀才杜弢称梁、益二州牧,领湘州刺史。义军攻下长沙等地,杀死不少西晋官吏。建兴三年(公元315年),琅琊王睿命王敦、陶侃等率军镇压了起义。
西晋末年流民起义有如下特点:
①从起义者的成分看,流民与大族相结合。这是因为当时世族制尚处发展阶段,世族地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其顺应历史趋势的一面。流民起义主因是西晋政权腐败祸乱,次因则自然灾害;世族地主与依附农民间矛盾尚未激化,故能团结反晋。
②从起义过程看,未能汇成全国性的大起义。这也正因世族制尚处发展阶段,流民群众对豪强大族的人身依附仍十分强烈,分裂性因素牢固存在。
③从起义结果看,起义或被镇压,或转化为割据政权。依附关系并未减轻,反面继续发展;世族所有制的发展导致分裂性因素继续加剧,最终结束了短期不稳定的西晋王朝,进入南北割据时代。
思考题:
1、试分析西晋末年流民起义的特点。
注释:
[1]《晋书》卷100《张昌传》。
[2]《资治通鉴》卷87晋怀帝永嘉五年(公元3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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