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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明代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和资本主义萌芽

(1368——1644年)

教学要点:明朝的建立与巩固;明朝前期加强专制统治的措施;靖难之役与仁宣之治;明代中期的社会矛盾与张居正改革;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明代中后期的资本主义盟芽;明末农民起义与明朝的灭亡;明代的中外关系和文化交流。

教学时数:十八课时。

教学内容:朱元璋建立明朝;明初加强专制统治的措施;靖难之役;郑和下西洋;土木之变;张居正改革;资本主义盟芽;宦官专权;明末农民战争;“四大奇书”;李时珍与《本草纲目》;宋应星与《天工开物》;《永乐大典》。

考核要求:要求学生掌握厂卫制度、卫所制度、靖难之役、土木之变、一条鞭法和八股文等名词;弄清郑和下西洋的经过及其意义;弄清明代中后期资本主义盟芽产生的背景和发展缓慢的原因;弄清明代中后期宦官专权的情况及其危害;分析明初加强专制统治的措施;对张居正改革进行评价。

明王朝1368年建立,1644被清灭掉,共历16帝,计276年。但因建文帝与明成祖争位,成祖即位后除建文年号,故有十五帝之说,又有人计算为共277年。

关于明史的分期,一般有三种意见。

1.前期(1368-1529);后期(1522-明末)

2.明初(1368-1435);中期(1436-1627);后期(1628-明末)。

3.明初(1368-1435),中叶(1436-1521);后期(1522-明末)

第一节 明朝前期的政治和经济

一、明王朝的建立

元朝末年,朱元璋参加了濠州郭子兴的起义。郭子兴死,朱元璋成为这支起义军的领袖。不久,朱元璋渡江南下,建立了以今南京为中心的根据地,并采纳封建士人的发展策略,组织屯田。在此基础上,不断对外用兵,先后消灭了周边的元朝残余势力,又通过鄱阳湖大战及其它战争,先后征服陈友谅及张士诚、方国珍等势力。1364年正月,朱元璋即吴王位,设置百官。1367年十二月,正式即皇帝位。1368年正月初四,改元洪武,国号“明”,建都于应天府(今江苏南京)。

二、明初改制与专制集权的强化

在中国封建社会,凡是统一的王朝都要加强专制和集权,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了加强君主专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行省的改制和丞相的废除。

明初,全国未统一,无暇顾及改制,中央和地方制度多沿用元朝旧制。中央设中书省,设左右相国,下辖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在地方上设行中书省,总管地方政务,由平章政事,左右丞相总领。1376年,改革行中书省。废行省名号,设“承宣布政使司”,置左右布政使,主管行政、财政;设提刑按察使司,主刑法;设都指挥使司,管军事,号称“三司”。三司各自独立,互相监督,削除了地方割据的因素。

洪武初设十三个布政司。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两个直隶州:南京(包括江苏、安徽)和京师(包括河北),称南直隶、北直隶。布政司下设府县。

废除丞相制。明初中书省的左右丞相即是中央“百司”的首领,又是地方“郡属”的总帅,百司和地方有奏章必先“关白丞相”,再奏闻皇帝。1377年,设“通政使司”,主管章奏,以夺丞相的封驳关白之权,此乃削弱相权的一大步骤。接着发生了两起丞相专权谋反案,朱元璋以此为借口于1380年废除丞相一职。

中书省与丞相职废除后,抬高了六部的地位,六部尚书直接听命于皇帝,对皇帝负责。这样,两千年来的相位被废除;隋以来七百年来的三省被中止。中央大权直接集皇帝一身,专制主义大为加强。

六部总领行政事务,直接对皇帝负责,使皇帝的事务多起来。故又设立诸殿阁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如华盖殿、文渊阁等,用地位低、文才高的文人充当顾问,协助皇帝起草诏令,批阅奏章,但不能决断,只能秉帝意办事。

同时,为纠察百官善恶,防止阴谋犯上,设立了监察和特务机构。监察——初称御史台,洪武十五年称都察院,都察院的左右都御史专职弹劾百官;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弹劾地方官员,监察御史品低权高,“代天子巡守”。纠察六部的“六科给事中 ”,专察六部奏章的真伪。

特务机构——锦衣卫,下辖南北镇抚司,密辑盗贼奸。北镇抚司还管刑狱,专管皇帝下令审察的案件。如对大将蓝玉谋反案的镇压,杀一万五千人;锦衣卫专门纠察功高位重之臣,功臣宿将相继尽灭,适应了专制主义的需要。

2.兵制:五军都督府和卫所制度。军事方面,明初由大都督府管辖中央和地方的军队。洪武十三年,分五个都督府(前、后、左、右、中)分辖京师和地方军队。并且不统率部队出征,出征时由皇帝发令,兵部出将,出征前由皇帝给将官“印信”,战后将“印信”交还,士兵仍回原地驻守。在军事上,制定“卫所”制度。各府县卫所归各布政司都指挥使管辖,各都指挥使又归中央五军都督府管辖。

京都的卫军分两种:一是京军三大营,为全国军队的精锐;二是皇帝亲军,前者归五军都督府管,后者常由太监统领直接听令于皇帝。

卫所军的来源有四:一、从征;二归附;三、谪发;四、垛集。府县各卫归各省都指挥使司管辖,各都司又归统于五军都督府。京都的卫军则为四十八卫军(后增到七十二卫)、三千营和神机营,合称“京军三大营”。

3.刑律。建明前称吴时即着手制订法律,洪武六年以唐律为蓝本,制订《大明律》,洪武三十年正式颁行,共三十卷,四百六十条。按中央六部编制,加名例律,共七律。首先,与唐律一样,首列“十恶”之罪,不论主从,一律凌迟处死,同姓异姓直系亲属的男子一律处斩。其二维护封建等级制,“八议”免刑,主人与奴婢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三,诸色人户以籍为定,不许随意脱户。其四,对官吏功臣的制裁较前严厉了,对危及皇权者制裁很严,常在殿堂上“廷杖”官吏,以维护皇帝的专制大权。

为具体解释《大明律》,洪武十八年以后还陆续把当朝官民的犯罪和处罚实行编册,称《大诰》及续编,三编,令“家家有此一本,臣民熟观为戒”。

4.学校和科举

学校——中央学校称国子监,“治国之道,教化为本,教化之道,学校为先”。生员有官生,即功臣、官僚和少数民族子弟;有民生,即民间推荐。地方学校称府州县学。还有民间办的乡间社学。以后两者为主要形式。学习的课程主要是四书、五经,大明律等。国子监结业后可直接做官,不必经过科举,而州县学以下的生员须经过科举考试才能取得做官资格。

科举——定制后三年一科,考试专以四书五经命题,四书以朱熹的四书集注为准,不许自由发挥。“其文略仿宋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即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这八部分是: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末股,并且主要部分的字数也有限定。参加考试者,须是府州县学的生员。经过不同级别的考试,并有不同的名称:

州县学生经州县级考试(称童试、预试),童试分三级,县、州、院试,分别由知县、知州,省学政主持(学政在省设,提督学院,故名);三级通过,称庠生、秀才,有了参加进一步考试的资格。(多自费学习,成绩特好者官费资助,称廪膳生),以上不算正式考试,但秀才见了县官可以不下跪,又可能成为教书为生的穷秀才。

乡试(大比),三年一次,秋11月初九,十二、十五;朝廷派官,在省城举行,称“秋闱”,中者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

会试,举人参加,在乡试第二年二月,称“春闱”,礼部主持,在京城举行,考中者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

殿试,贡士(或部分)参加,在皇宫大殿举行,皇帝主持,考中者为进士,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各级正式考试,中者即可为官,并可以做显官,荣耀门庭。渐渐地靠恩荫补官或国子监监生做官的就被人歧视,这部分人也参加科举,到明中叶以后,国子监已名存实亡,全以科举取人了。

以上是明朝初年为巩固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而采取的制度,中央和地方行政保障政权的巩固和权力的集中。军队刑法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科举和学校保障官吏来源,维护统治的基础。历代建立之初都抓这几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明初专制集权的措施都较前完整化和极端强化了。

5.整顿吏制的补充措施

朱元璋政权的中坚是功臣。建明后,在应天府收罗地主上层人物1460人到南京做官,洪武三十年又在江南地区把有地七顷以上的地主14241户编成专册,以备分批召见录用。朱元璋认为,“人有恒产斯有恒心,今天下富民生长田里之间,周知民事”,故竭力扩大统治基础。“富户老民,皆得进见,奏对称旨,辄拜为官”。

但朱元璋在破格提拔地主富豪的同时,对地方豪强的镇压也是很严厉的。一是镇压豪族。如迁豪富和胡惟庸大案等。二是大搞文字狱。朱元璋重视四书五经,但对孟子的轻君思想很反感,将孟子赶出孔庙,将《孟子》删去三分之一,称《孟子节义》。对官吏文人防范,以免别人揭其当和尚的老底。如“垂子孙而作则”的寿联,则音贼,作联人被杀。三是严惩贪污。洪武五年,颁《铁榜文》,规定权臣谋反处极刑,其他罪犯三次,即取削资格,四犯与民同罪。对公卿犯法,杀戮之多,明初有许多记载,除胡、蓝等人外,还有李善长等,并且一案就牵连数千上万人。

朱元璋一个独特的地方,在于对公卿子弟要求极严,早在统一以前,大将胡大海之子犯法当杀,当时胡大海正带兵打仗,别人劝朱元璋免其子,防止胡大海临阵叛逃。朱元璋说:“宁可使胡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明史·胡大海传),亲自将其子处死。对一般贪污案,一贯杖七十、八十贯以上绞;管仓库者贪污四十贯以上斩;地方官贪污民财六十两银以上,枭首示众,剥皮实草。据《明朝小史》记载,各府县衙的左面都有一座“皮场庙”,作为剥皮的场所;公堂旁各悬一个填满草的人皮袋以警百官。明初“四大案”(胡惟庸、汪广洋、蓝玉)之一的“空印案”,即是整治地方官吏贪污之案,明太祖发现地方州县到中央户部核算钱粮数,常带一种盖印的空白文册,常自行填写,修改,查明其中有私吞公钱粮之事,遂将各地方衙门掌印官一律处死。可见整治贪污之严厉。

通过以上措施,全国军政、司法大权高度集中于皇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空前强化。这些措施起初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长期推行却有很大的弊端。它在一定程度上钳制了人们的思想,扼杀了文化的发展。

三、明朝前期社会经济的恢复

元朝后期以来社会经济凋蔽,尤其元末长期战乱,给生产造成很大破坏,明初南北各地呈现人少地旷的境象。明太祖为巩固其统治,倡导勤政爱民,恢复生产,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1.恢复经济的措施

一是缓和人身依附关系。元朝依附户等属半奴隶身份,主人有生杀之权,是蒙人统治下的反常现象;明初以诏令的形式,规定平民百姓因战乱而成为奴婢者“即日放还”,有敢继续收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从良”。并由朝廷出钱将因饥荒典卖的子女赎回。终明一代,生产上的奴婢明显减少。雇工的身份地位无论在实际生活中或法律规定上都有明显提高,如佃户在元代是半奴隶,在明代则见面“行少长之礼”,即兄弟关系(明代父曰尊,兄曰长),较元代主仆之礼进步了。官手工作坊虽沿用元代实行匠籍制度,但已不终年服役,而设轮班匠和住坐匠,都规定 一定的服役时间(如年三个月),此外可以自由营作,对劳动者的人身控制松弛了。

二是奖励垦荒。针对当时荒田多的情况,令各处农民自由垦荒、垦后即为永业,永不起科(后渐渐起科);招抚流亡,劝流民回乡,并规定“外逃回乡,人给地十五亩,蔬地二亩”。

三是实行军民商“屯田”。民屯是把地狭人稠地区的穷人移往人少或边远地区垦荒,凡移民屯种,官给耕牛种子,免税二年,三年后亩税一半,实际等于募民开垦私田。军屯是由士兵屯耕,在内地和边疆都有“卫屯”,军田有边疆“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驻防,八分屯种”之说,以屯种为主,收后自给并上缴国家。商屯亦称“开中”,主要是引诱盐商募人垦荒,明代食盐专卖,规定商人贩盐,须运粮到边疆,按运粮多少到内地取盐出卖;商人为节省运费,常募人到边地垦荒,收获后交边防军,以换取盐引,即为商屯,这三种屯田效果很显著,据史书记载明代屯田数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

除上述三项主要措施外,还组织兴修水利,疏峻大运河,鼓励农民种植经济作物,规定有地五亩以上须种桑、麻、棉各半亩,多者加陪,并推广植棉法等等。这些措施实行后明初社会经济很快从元末动乱低落中恢复发展起来。

农业上洪武时耕地达三百千余万顷(有人考证为八百五十万顷)粮食,棉花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均有增加。

手工业方面,发展最快的是纺织业,特别是棉纺业,江南是棉纺中心,棉布不仅是民间衣用之物,也是军衣的衣料,“织机十室必有”,棉布“寸土皆有”,松江棉布“衣被天下”。制瓷业,元以前为青瓷、白瓷,明代开始出现彩瓷,很精美,一种“宝石红”工艺品畅销国内外。此外,还有造船,冶铁等等。

商业方面,南京,北京,苏杭九大商业城遍布全国,京城设商人存放这些货物的“榻房”,大市镇设税课司局。并前后铸造两种铜钱:大中通宝钱和洪武通宝钱,又有纸帛“大明宝钞”。

总之,明初社会经济恢复发展较快,建明二、三十年间,经济已恢复到前代的水平,为中叶以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2.赋级制度的整顿。创行了以下几种制度。

征发赋税的鱼鳞图与粮长制。明代全国土地分民田、官田两种,民田是民间的私田,官田是宋代以来的官地和建明后官没的敌对者、犯罪者的土地。为掌握各处耕地数目,防止脱漏,派人在各地丈量耕地,“量度田亩方圆,明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绘成图,其形状如鱼鳞,故名(明)。具体办法是税粮万石为一区,区绘总图,在上面将各块土地的主人,四至、数目、肥瘠绘上,作为征收税粮的凭证。鱼鳞图册自洪武六年即开始,到二十年时已经推行到全国各地。在按鱼鳞图征税时,洪武四年始,又在南方一些地区创行了粮长制,办法是随税粮万石为一区,选该区富者为粮长,专督其区税粮并运送至京师。及时运粮至京师者,常蒙皇帝招见,甚至授官,称“税粮人才”,如浙江乌程粮长严震,由粮长升为工部尚书。最初的用意是防止郡县官吏额外加税,并定粮长舞弊治罪法;但粮长制实行不久,便与官吏勾结,上下齐手,欺压百姓,甚至干预行政事务。

鱼鳞图,粮长制都是征赋税的组织工具。明初的税制沿用唐宋,夏秋两征,称夏税秋粮;交本色粮,交他物称“折色”。本色夏麦秋粮,民田一般亩征三升三合,官田五升三合,另外,有所谓“重税区”,除了富裕地区,主要是明初朱元璋对原来的张士诚等统治区敌对势力的报复;达八升五合,乃至二、三石。

征发徭役的里甲制和黄册。明初分全国民为军民匠灶四类(灶历盐户),各著专门户籍,不准改行,并予以行政编制;城镇曰坊,近城曰厢,乡下为里甲。里甲制始于洪武三年,十三年以后推广善及,办法是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里长十人(十户);下设十户为一甲;一里长统一甲(甲有甲首)。比较笼统。同时,还编了户口清册即黄册:每户填报姓名、丁口、年龄、田宅、资产、里长汇总后上呈县;并将鳏孤独附后(不征役)称畸零户。县州布政司(省)层层留底,汇总,最高呈报中央户部。每十年一更换,以适应人丁等变化的情况。

明初徭役有三类。均工夫役(即均徭)——验田出夫,田一顷丁夫一人,不足顷者几户均之,应中央差派,每年到京师服役一个月。如雇请佃户代之,一人次米一石;用他人代之,米二石五斗给代役之人。里甲正役——以里甲为单位服役,每年由一里长,一甲(十户)“值年”,属乡间小吏的职役性质,主要在本乡催督税役,管理人丁事 ,迎送官员,承府呼唤准备举子赶考费用等,十年轮完一里甲,值年先后以丁粮多少为序,值年时“一岁中诸色杂日应役者,编年均之,银力从便”,一般不出力,只出资。杂役——亦称杂泛。“上命不时日杂泛”即临时征派。三种徭役均与资产、丁口有关,按丁产编为上、中、下三等户;十六至六十男子为丁,按丁分别科派。

总之,鱼鳞图册是全国土地清册,辅以粮长制以征税粮;黄册是全国户口清册,辅以里甲制以征税役。二者相辅相成。“以鱼鳞图为径,土地之讼废也;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邪”。

在手工业方面,明初仍有匠籍制度,手工业者服官府作坊称轮班、住坐两种。轮班—般每三年一次,每次三个月;住坐——每月服役十天。均可出资代役,其它时间可“自由趁做”。商业税放弃杂税,按经营额“三十税一”。均较元代为轻。

总之,朱元璋在明初三十年间,能从维护长远经济的目的出发,针对元末以来战乱灾荒、经济衰退的情况,实行一些发展生产,减轻税役的措施和制度“取之有制,用之有节”(太祖实录),实际上是在推行与民休息的政策。但同时,官僚富豪都在无节制地侵吞田产,大量占有佃户,自明初,土地兼并,农民破产流亡即很多。

四、靖难之役与仁宣之治

(一)靖难之役

1、洪武分封

明太祖朱元璋认为,元朝的覆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各地群雄并起的时候,元朝中央缺少地方的有力屏藩。于是在洪武三年正式开始分封诸王。他说:“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卫国家,下安生民。今诸子既长,宜各有爵封,分镇诸国。朕非私其亲,乃遵古先哲王之制,为久安长治之计。”此次分封太子朱标以下九子、一侄孙等十人为藩王(次子樉秦王、三子棡晋王、四子棣燕王、五子櫹吴王、六子桢楚王、七子榑齐王、八子梓潭王、九子杞赵王、十子檀鲁王、从孙守谦靖江王)。朱元璋先后共分封二十四子(包括燕王)、一从孙共二十五人为王。

明代藩王有封国(经济基础),虽然在封国内无行政权,却有相当的军事权:①地方军队调动须经藩王同意;②战时藩王为当地最高军事长官,地方军队归藩王指挥;③藩王有自己的护卫,“少者三千,多者至万九千。”按当时标准卫所建制,三护卫当有一万六千余人。而北部沿边的“塞王”,由于有守边的军事任务,其军队不拘此数,多者如大宁的宁王,“带甲八万,革车六千。”(《明史·宁王传》)其中有兀良哈三卫的蒙古骑兵,尤为骁勇。

2、建文削藩

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标病死,此乃洪武后期政治的一大转折点。时已65岁的明太祖立太子朱标嫡次子(嫡长子朱雄英早夭)、16岁的朱允炆为皇太孙。太祖为这个生性柔弱的继承人而苦心孤诣地安排后事,加快了诛杀功臣的步伐。次年(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即开“蓝狱”,毫不留情地大杀开国功臣,主要是武将,计一公、十三侯、二伯,株连多达15000余人。经过明太祖的精心策划并严厉执行,“胡蓝之狱”之后,“元勋宿将相继尽矣。”

建文于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即位。之后就与他的大臣们商讨如何处置藩王问题,当时就有意见分歧。建文帝采用了黄子澄的建议,八月就首削周王,禁锢于京师。从建文元年(1399)四月至六月,连削湘、齐、代、闽四王。(皆有不法事实而被告发)结果燕王就在当年的七月在北平起兵“靖内难”了。事实证明,建文及其谋臣们的削藩顺序及方法错了。

3、燕王靖难

建文元年(1399)七月初五,燕王朱棣正式起兵于北平。他首先智擒北平都指挥使谢贵、北平布政使张昺,成功夺占九门。誓师北平,自称“靖难”之师。故史称这场战争为“靖难之役”。由于建文的防范,不仅在北平及其周围有朝廷的重兵驻守,而且燕王府的三护卫也大多被抽调走。故而在七月初五起兵时,仓促之间燕王只能召集到800卫士。然而,建文君臣只计出“削爵及逮官署”,并不直接抓燕王,而没有“擒贼先擒王”。燕王利用这个漏洞,设计骗谢、张二人入燕王府并智擒之,然后迅速夺占九门。北平的官员纷纷归降燕王,就这样燕王很快控制了北平。燕王占领北平后,紧接着攻略北平周围的重镇和关隘,或强夺,或智取,从而有了一个较稳定的后方。

建文元年(1399):燕王起兵,首先击溃建文帝的北平防线。建文的北平防线崩坏后,先是派开国元勋老将长兴侯耿炳文,率三十万大军北征,八月十二日进驻真定,大败;后派李文忠(太祖外甥)之子李景隆为大将,率师五十万北伐。据说,当燕王听到是派李景隆带五十万大军来时,高兴异常,认为简直就是给自己送军队来了,带的军队越多越好。因为他知道李景隆乃赵括第二式的人物。于是他就采用看似冒险的战术,在五十万南军北上之际,东援永平,击退辽东的朝廷军;并顺势突袭大宁,挟持宁王,得其蒙古骑兵劲旅;然后才从容回师救北平。此时李景隆已经围城。燕王在京郊大败南军,李景隆率部分军队南逃德州,北平解围。燕王取得北平保卫战的胜利 。

建文二年(1400):发生白沟河大战。这是一场双方以主力会战的恶战,南军再败。李景隆逃回,建文却以他是皇亲国戚而未加治罪。此战的结果对整个战争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建文二年下半年却是燕军最为不利的时期。白沟河大胜后,燕军乘胜追击,本想取道山东直扑南京,但在济南遭到山东参政铁铉的顽强抵抗,围攻三月不下,燕军无功而返。年底,东昌大战(山东聊城),又被盛荣击溃,遭到举兵以来最为惨重的失败。

建文三年(1401):三月,夹河大战(夹河,漳水支流,今河北武邑南),燕军击败盛庸,报了东昌惨败的一箭之仇。同时也走出了在山东失败的阴影。这年,燕军主要转战于河北,与当地的南军作战。但是敌我双方力量对比并未因几年的征战而有根本性的改变。据姜清《秘史》卷四记载,“靖难兵起三年,屡战多胜,冲突千里,罕能御之。然所过城邑往往坚守不下,间克之,兵去,即杀守帅,复为朝廷。及壬午(建文四年),所据者北平、永平、保定三郡而已。” 于是,燕王不再这样打消耗战,而是改变战略,决定绕过山东,长驱金陵,以京师号令天下,全国即可传檄而定。“四方人心多观望,惟视金陵成败为向背耳。若复攻城略地,广土众民,必待四方之服而后徐议根本之计,则稽岁月,师老时变,非所谓批虚搤吭之兵也。盖其所急在京师,而不在四方。”

建文四年(1402):六月燕王率军渡过长江,李景隆、谷王朱橞开金川门迎降,六月十三日燕兵入南京城。靖难之役终以燕王的胜利而告结束。

燕王之所以能够成功,主要是因为:(1)燕王多年守边,又北征蒙古,故军中部将旧从众多。靖难兵起后,多归降。(2)燕王口口声声称自己是迫不得已求生,以获得道义上的同情;同时燕王治军严明,注意约束燕军不嗜杀掠,以争取人心,故南军多愿归降。也就是说,燕王在起兵后,注意做思想宣传工作,为日后当皇帝收揽人心。(3)靖难之役是明初皇族内部为争夺最高统治权而爆发的一场内战,非改朝易姓。故而文臣武将多持观望之态,因为是朱元璋的子孙之间的内讧,所以无论支持谁都没有原则上的错误。因此燕王所遇的阻力(包括道义上的,军事上的)就大为减少。这是燕王能够取胜的关键。

靖难之役是明初皇族内部为争夺最高统治权而爆发的一场内战,非改朝易姓的战争,更非亡国灭种的灾难。这一事件有其特殊性:(1)以藩王起兵成功夺得帝位者,朱棣乃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人。(西汉吴楚七国联兵仍归失败)(因此说明有很大的偶然性。同时也证明了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的结果,不只是皇帝的对立面失败,双方都有成功的可能)。(2)在夺嫡的政治斗争史上,多为宫廷政变,发展成为战争的极少。此役规模最大,战争历时整整三年。(七国之乱仅数月;李世民曾有东退洛阳再举兵西进长安的设想)。(3)从地理角度看,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从南向北进军成功取得天下的王朝。然而二世之后,通过靖难之役,又从北往南“回炉”一次。都城:南京→北京。(4)失败者建文帝并非一个失道寡助的坏皇帝。他不仅没有失去民心,还颇受人拥戴。建文一改洪武“以猛治国”的方针,换之以礼教治国。(“洪武”→“建文”)本人又儒雅好文,虚心纳谏,深得士大夫拥戴。而他又是名正言顺的皇位继承人,故大臣于私于公多忠于建文。

靖难之役既是皇族的内讧,本身无正义非正义可言;局势是藩王以一隅敌皇帝的天下,虽少有胜绩可言,亦无必败之理(或以强凌弱,或以弱胜强,常有之)。故胜败出于偶然。换句话说,即主要当事人的思想作为极大地影响着战争的结果。建文帝的失败,并非因失去人心,而是策略失误及用人不当所致:(1)优柔寡断,失策连连:削藩未以燕王为首选,不是“擒贼先擒王”,而是“打草惊蛇”;未采纳卓敬将燕王徙封南昌的建议(最可行),以致养虎遗患;靖难兵起后,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与方孝孺等人忙于复古改制,恢复周官、井田制,合并州县,醉心于“文治”,致使燕王势力坐大。终于以天下敌一隅,竟未成功。——有大意失荆州之训;以礼教治国的原则进行削藩,贻误了许多机会。(2)用人不当,且多疑:派李景隆率大军北伐,失败后又不加惩处,赏罚不明,失去威严……建文的败因,正是燕王的胜因。燕王老谋深算,知人善任,高瞻远瞩,收买人心(宣传)。军事上知己知彼,长于用兵,故而屡战多胜。正确认识时局,自己是负一隅以敌天下,必成破釜沉舟之势,孤注一掷,方可幸得成功。终于天助朱棣也!应该说燕王朱棣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卓越的政治家和军事家。

(二)仁宣之治

靖难之役结束后,燕王登基,是为明成祖,年号永乐。永乐帝是明代历史上一位颇有建树的皇帝。他实行削藩政策,正式建立内阁制度。在东北地区设置奴儿干都司,又五次率军北征,取得重大胜利。永乐十九年(1421)迁都北京。又派郑和出使西洋,扩大明王朝的国际影响。到仁宗和宣宗统治时期,明王朝了出现了“盛世”,历史上称之为“仁宣之治”。

五、郑和下西洋

永乐三年至宣德八年(1405—1433年),明政府派郑和率巨大的中国船队七次下“西洋”(“西洋”指今天印支半岛、马来半岛、印尼、婆罗洲等地,“东洋”指今天的菲律宾、日本等地),在中外关系史上写下了壮丽的篇章,成为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

1.郑和下西洋的历史条件

郑和下西洋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1)、明朝的统一和富强。明朝经过太祖时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家不但统一了,国力也富强了。一方面丝织品、瓷器、铁器产量提高,可以更多出口;另一方面对国外的香料、染料以及宝珠的需求也更强烈。正因为明朝国力雄厚,所以才能给予如此规模巨大的航行以巨大的物质支持,使其得以胜利完成。(2)、长期以来与南洋的密切联系。中国人远自秦汉时期已与南洋地区发生往来。宋元以来,不论是官方或私人与南洋的通商已很频繁,东南沿海地区的贫苦人民侨居南洋者也日见增多,这为郑和的航行提供了丰富的航海经验和航海人员。(3)、造船技术的发达。中国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在当时是很先进的。马可·波罗记载元朝时中国船有房五六十间,可乘一千余人,海上行驶平稳。郑和的“宝船”,大的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中船长三十七丈,宽十五丈,平均每条船可坐四百五十人,还可装载大量物资。抬船的铁锚,需要二三百人之多。船体用隔舱,即使一处触礁,船也不会沉没。船上携有航海图、指南针等。另外,过去有人因航海在外,把自己的见闻和一些地理知识写成书公之于众,如元汪大渊的《岛夷志略》。所有这些都给郑和的航行创造了条件。

2.郑和下西洋的经过

郑和,原姓马,云南昆阳(今云南晋宁)人,回族,世代信奉回教,祖父和父亲都曾经朝拜过回教圣地麦加。明太祖打云南时,郑和被俘作太监,后归燕王朱棣。燕王起兵靖难,郑和从燕王起兵有功,赐姓郑,世称“三保太监”或“三宝太监”。因为他既有能力、有意志,又是回教徒,所以被成祖选中,负责远航。据文献记载,郑和前后曾七次出使西洋:

第一次:永乐三年(1405年)六月至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船六十二艘,士卒二万九千余人,自苏州刘家河泛海,先后到达占城(今越南境)、爪哇、苏门答腊(印尼)、古里(印度)等地。返回途中至旧港(苏门答腊岛上),陈祖义诈降,欲劫取宝船,被郑和擒获。

第二次: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至永乐七年(1409年)七八月。船四十八艘,到达占城、暹罗(泰国)、南洋群岛、锡兰山(斯里兰卡)、枯枝、古里、加异勒(印度)等地。

第三次:永乐七年(1409年)十月至永乐九年(1411年)七月。郑和在锡兰山为其王烈若奈儿率兵所攻,遂袭破其王城,生擒亚烈若奈儿至北京,明成祖放其回国。

第四次:永乐十一年(1413年)到永乐十二年(1415年)。到达占城、爪哇、苏门答腊、忽鲁膜斯(今属伊朗,位于波斯湾口)等国。回国时,苏门答腊前王子苏干刺率兵邀击,被郑和擒获。

第五次:永乐十五年(1417年)五月至永乐十七年(1419年)八月。这次郑和同十九国使臣各归其国,并诏谕其王。十九国中最远的有阿丹(今阿拉伯半岛)、木骨都束、卜刺哇、麻林(三者均在今非洲东岸)、摩加迪沙(索马里)。

第六次: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至永乐二十年(1422年)八月。到达暹罗、苏门答腊、甘巴里(今印度境)、阿丹、祖法儿(阿拉伯半岛),以及非洲东岸的木骨束、卜刺哇等地。

第七次:宣德五年(1430年)六月到宣德八年(1433年)七月。前六次都是在永乐时期,这次是在宣德时期,也是郑和的最后一次航行,最远到非洲东岸。郑和并遣使往天方回教圣地麦加巡礼,并带回长颈鹿、驼鸟、狮子等。

3.目的及意义

郑和出使的目的,主要是宣扬明朝的声威,扩大明朝在海外的政治影响,并与各国进行贸易往来。同时,由于靖难之变以后,建文帝下落不明,相传有访其踪迹的用意。郑和每到一地,即以缎帛瓷器等物与当地人民进行交易,换取象牙、宝石、香料、珍珠、珊瑚之类,故郑和所乘船叫宝船或取宝船。

郑和下西洋,前后经历30年,到过三十多个国家,时间之早,规模之大,都是后来的哥伦布、麦哲伦所不能相比的。他比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早87年,比麦哲伦到达菲律宾早116年。郑和每次远航,都有船几十艘、人员二万多,而哥伦布、麦哲伦每次航行不过三、四船,百把人而已。郑和下西洋后,大大加强了中国与南洋的联系,航路畅通,贸易发展。1423年,各国使臣和商人到南京的一次就有1200人。同时,出国居住于南洋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他们带去先进的手工业品和生产技术,并辛勤地劳动,对当地的开发作出了贡献。

第二节 明中期的社会矛盾与张居正改革

一、明中期的社会矛盾

在明朝的历史上,有作为的皇帝只有太祖,成祖二人;以后的皇帝或残暴、或平庸,没作出什么事情。成祖以后是仁宗(一年),宣宗(10年),朝政借前代的基础稳固一些,至英宗以后,各方面的矛盾就暴露出来了。

1.内阁倾轧

由于太祖、成祖使专制主义高度强化,特别是废除丞相,诸事统于皇帝,就出现了协助皇帝办公,但不是执政机构的内阁;随着皇帝的懒懦、宦官管事越来越多,就酿成了内阁之间的倾轧,宦官的专权,以及阁臣和宦官之间的矛盾。

内阁自成祖时出现,到宣宗时正式定制,但一直不是执政机构。随着大学士兼六部尚书,实权固定,权势渐重。英宗继位时仅九岁,太皇太后听政,而具体政务由五大臣处理:但掌实权的是内阁大学士“三杨”。杨士奇等人先把大臣给皇帝的奏章提出处理意见,再交皇帝裁夺,称为“票拟”,位高权重,内阁的权势进一步加大。后来规定,内阁设首辅(首揆)、次辅、群辅,以首辅主“票拟”,统辖内阁;而内阁学士兼六部尚书,所以尽管没明文规定,首辅的权限已不限于“票拟”了,已与丞相的权限不相上下了。所以首辅一职成了大臣们特别是内阁成员争夺的中心。经过几十年的明争暗斗,到明世宗(嘉靖帝)继位后的“议大礼”事件时达到高潮。

明武宗死后无嗣,由堂弟朱厚璁继位,是为世宗,在立庙时,如何称呼生身父母,引起争议。首辅杨廷和主张,世宗应尊其伯父、武宗之父孝宗为皇考,生父为皇叔考,以“正 统私亲,恩礼兼尽”。但嘉靖帝大怒说:“父母可更易如是邪”,下廷臣议。张璁等人为迎逢皇帝心意,主张其生父为皇考,孝宗为皇伯考,并尊生母为圣后,结果张璁得宠,升任首辅而杨廷和被免职,追随杨廷和的一班人或下狱,或流放。

张璁任首辅后,“颐指百僚,无敢与抗者”,但多数大臣都因“议大礼”事件鄙视他,仇恨他,暗中与之对抗,结果形成了以礼部尚书夏言为首的反对派。嘉靖帝也疑心张璁专权,就免其职,而任用夏言为首辅。

夏言任首辅后,拉帮结派,引同乡、同僚进内阁。其同乡之一严嵩就是被夏言引进内阁的,作为夏言的门客,严嵩表面对夏言顺从,内心则想取而代之。当夏言发现严嵩不太顺从时,又予以欺凌,欲罢其官。恰巧此时河套地区有外族入侵,陕西总督曾铣在夏言支持下率军抵抗,严嵩乘机上书皇帝,说夏言轻起战端,结果夏言被杀,严嵩升任首辅。严嵩任首辅长达十五年,“遍引私人居要地”,其子严世藩任工部左侍郎,号称“大丞相、小丞相”;后来其子被诛,严嵩被免职时,查抄家产有黄金三十万两,白银二百万两。严嵩是被徐阶参劾而取代的。

徐阶任首辅时,引进东宫同僚高拱为大学士,嘉靖帝死后,穆宗继位,因高拱当过穆宗的(太子时)侍讲,开始与徐阶争权,两年后取代徐阶任内阁首辅。不久,高拱又被徐阶的门生张居正取代。明中期朝廷内部争权夺利,政治昏暗。

2.宦官专权。

本来明太祖鉴于汉唐宦官专权的弊病,在强化专制集权的同时,对宦官的防范是很及时的。建明初年即说,宦官阉人“善者千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若用为耳目则目蔽,用为心腹则心腹病”,并在殿堂立三尺铁牌,上书八字“内侍不得干预朝政”。但到明成祖继位后,成祖觉得大臣多不可靠,如齐泰、黄子澄协助建文削藩,后大臣方孝儒等谴责成祖夺位,拒不具草诏书被杀;而在中央的太监却给朱棣递情报。故家奴比大臣可靠,开始重用宦官。成祖以后直至明亡,宦官专权一直是难以克服的内患。

宦官有二十四个衙门,其专权的方式有三种:一是“批红”,即记录皇帝的命令,代皇帝批阅奏章,裁夺“票拟”意见,此事由司礼监秉笔太监办理,久而久之,太监成了皇帝的代言人,甚至改动皇帝的命令。二是插手司法,明太祖设锦衣卫,纠辑谋反者,由大臣掌管,成祖时加设东厂,成化时加设西厂,正统时加设内厂,连东、西厂也在纠察之内,由宦官掌管,专门纠察各级官吏的“犯上、谋逆”行为,直接对皇帝负责,不必经司法机关批准,即可逮捕。英宗时,还派太监审理大理寺狱囚,太监金英“张黄盖中坐,尚书以下左右列坐”。三是插手军事。代宗、英宗时,京师设“团营”护城,即由宦官节制,并到地方监军,掌握一部分军权。

最早专权的王振,原在东宫侍英宗,英宗继位时才九岁,长大亲政时,太后曾教给英宗凡事询问“三杨”,并要杀王振,英宗求情免。太后死后,王振无顾忌,拔去太祖所立禁内侍干政的铁牌,大臣们对之极尽谄媚,公卿称之为“翁父”,皇帝称为“先生”。接着是宦官曹吉祥总领京师三大营,又任司礼监秉笔太监,他的义子曹钦想当皇帝,率兵攻打皇宫,兵败被杀。宪宗时汪直专权,控制西厂,“威势倾天下”,以致当时人“只知有汪太监,不知有朱天子”。说朝中一个小太监醉酒骂人,别人吓唬他说皇帝来了,他继续骂;说汪太监来了,他拔腿就跑。孝宗时太监李广收贿赂,按送礼多少封官,抄家时发现有一本贿赂账,记事本。武宗时刘瑾专权,北京城里传说朝中有两个皇帝:一个坐皇帝,一个站皇帝;一个朱皇帝,一个刘皇帝;大臣写奏章要一式两份,一份给刘瑾,一份给通政司转皇帝;并亲自设立和掌管“内厂”,连东、西厂的人员也在纠辑之列。万历时,冯保专权,连皇帝都怕他。但须说明,这些宦官干政虽多,但没达到汉唐后期那样的程度,宦官可以废立皇帝;而终明一代皇帝始终抗制着宦官,后来刘瑾也以谋反罪被诛。

多数大臣都与太监有矛盾,但结果或被诛、贬,或卖身投靠,不敢与之抗争,更不敢批评皇帝。敢于直言者只有海瑞一人,海瑞给嘉靖帝上书,言朝政多弊,直言批评皇帝,嘉靖逮捕之,旁人劝道,海瑞上疏前已自备棺材,散家仆,诀妻子,舍身进谏,嘉靖帝方作罢。但在明朝,这种刚直官吏极少,或参与内阁争斗,或附于太监之下,吏治不举,社会矛盾一向很尖锐。

3.土地高度集中与赋税日益加重

皇庄、王庄增多和剥削的加重。皇庄是以皇帝名义掠夺土地,设置的庄园,地租收入归皇帝;同时还有王庄,即以封王包括公主、驸马等名义建立的庄园,地租收入归封主。明成祖朱棣在洪武年间为燕王,为扩大实力,增加军队,在宛平县占民田,设私庄,称“王庄”。称帝后改为皇庄,是设皇庄、王庄之始。其后仁宗在位时设三个皇庄;中期武宗在位一个月就设皇庄七个(在位16年),后又达到三百多个,在他继位之后,皇庄占地总面积达三万七千五百余顷(主要在京畿地区)。以后的皇帝也置办很多。同时,亲王的王田也增多起来,其土地来源主要是靠奏讨、钦赐和夺买。宪宗在位时赐亲王四十次,每次都千顷至数千顷,其中赐给长公主田一次达四千顷。外戚张延龄的王庄占地共达一万六千顷。并且王庄随封王在全国各地都有,如四川、云南,江西等地的王庄也占地很多。

皇庄的土地多数出租,田租称“庄田子粒”,规定不超过三分,实际都超过。加之庄田由太监或军校代管,仗恃欺人,对耕种者的剥削、压榨更加深一层。

尤为重要的是,皇庄庄田的增多,是伴随着整个社会上富豪兼并土地的日趋激烈、土地集中的加剧进行的;皇帝、亲王、官僚、富豪诸兼并力量交织在一起,使大量农民失去土地。明中叶成化间,大同、宣化、北直隶的良田一半被豪家占领,江南“有田者什一,为人佃作者什九”,福建一些地区十之七、八的土地被外地地主占去,本地农民成了佃农。

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也破坏了屯田制度,从王侯到大地主,都用种种办法侵占屯田卫所的土地,不少官宦把士兵“私役在家,侵其军粮”,使屯田“田归豪家,赋累贫家”。如陆西镇宋太监王贵占官田百余顷,私役军丁九百名。明初军粮主要靠军屯供应,到弘治时只能从国库支付了,天下屯田被“侵占盗卖十去其五”。这不仅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削弱了边防力量。

皇庄、王庄土地不纳税,屯田破坏也减少了财政收入;而皇室消费也有增无减。明朝初年“亲、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女才九位”,到嘉靖末年已达二万八千四百九十位,,以及军费等费用也一直在增长。财政收支逆差增大,如嘉靖二十九年,中央财政收入一千万两白银,而仅军饷、修要塞所需支付,两项即需要一千三百万两。嘉靖以后每年财政亏空达数百万两,积累已超于零。

总之,明朝中叶政治上内阁倾轧、宦官专权,经济上土地集中加剧,剥削加重,从统治阶级内部到国家与臣民、地主与农民之间,矛盾一直很明显,整个社会矛盾不断激化。

4.农民起义不断

在流民增多的情况下,政府企图通过乡村里甲制禁止、阻止农民的逃亡,但财政税收,地租剥削的加重,迫使农民不得不继续逃亡。并且由于官府的镇压,流民的群伙越来越大,有组织有头领,甚至携带武器,冲进官府禁止进入的山林,占山为王。并由此发展成小股的农民起义斗争。

(1)叶宗留、邓茂七起义,闽、浙、赣地区三省交界,是流民开荒的集中地。但这一带有些金矿、银矿,流民的开采影响了官府的收入,官府开始镇压,使那些流民和采矿为生的人失去了生活依靠,或武装盗矿,或直接反抗官府。叶宗留领导一支千余人的队伍冲入“禁地”开采,官府追捕,他即率领众人起义,“与其取于山,劳而无获,孰若取于人,一举而有余也”。自称大王,由浙江庆元向江西、闽北挺进。

与此同时,福建爆发了邓茂七起义。当时福建灾荒、欠收,但布政使宋彰为还求官行贿的费用加派征银,使农民反抗情况骤增。正逢福建为防止叶宗留起义军进入,编制乡民抵防,邓茂七被编为甲长,他趁机号召农民们拒绝交租,杀死官兵,率众起义。发展到十余万人。两支义军虽未直接联合,但在战斗中“互为支授”,配合默契。叶宗留、邓茂七先后牺牲,起义失败。

(2)刘通、李原起义。荆襄地区原是红巾军的主要据点,为防当地再次起义,明初以来借口禁山,严禁百姓进入这一地区耕种,采矿。但明中叶流民仍然大批涌入荆襄地区的山中,成化年间达一百五十万人。

为了管制这些流民,明采取遣返回籍和就地附籍的方法,重新编制,迫令流民继续纳粮当差。天顺八年(1464),流民在刘通领导下起义,自称汉王,分民为七屯。率军进攻襄阳、邓州,发展到数十万人。但很快在官军的镇压下失败,刘通牺牲。

成化六年(1470),流民又在刘通的部下李原领导下起义,但不久也因官军镇压和山洪爆发而牺牲。

后来,明政府只好取消了禁令,设立郧阳府,允许农民进入荆襄地区耕垦,开采。

(3)刘六、刘七起义。河北霸州是皇庄、王庄的集中地,接近京师,受剥削很重。加之政府在这一地区推行“ 马政”,令农民代养官马,现定每年养马,纳驹数量,不够或死亡要垫贴(但完成任务即减免私役),由于农民失去土地日趋贫穷,难以养得起,常因之倾家荡产。

1509年(正德四年),在这一地区爆发了杨虎起义。第二年,刘六、刘七兄弟也起义,两支义军联合,以杨虎为帅,发展到十余万人;并将代养的官马用来组成骑兵,在征战中杨虎牺牲,刘六、刘七成了主力,率军在河北、山东、河南、湖北转战。两年后,刘六、刘七又先后牺牲,起义失败。

这些流民起义虽然没有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农民起义,也给明朝以强烈的震惊,尤其是使统治阶级内部一些有识之士认识到明王朝的弊端和危机,开始了自我改革的变法运动。

5.瓦剌入侵

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贵族也先率军攻明。宦官王振挟持英宗率军五十万人亲征,至大同,闻前方小败,就惊慌撤退,后来又想要英宗“临幸”他的家乡蔚州。行军路线屡变,至土木堡(今河北怀来安)被敌追及。将士饥渴疲劳,仓猝应战,死伤过半,英宗被俘,王振亦为部下所杀,史称“土木之变”。“土木之变”发生后,兵部尚书于谦等支持景帝即位,加强北京防卫力量,打败了瓦剌军的围攻。瓦剌与明廷议和,放回明英宗。天顺元年(1457年)正月,明英宗通过“南宫复辟”重新复位,于谦等惨遭杀害。为了防备蒙古地方统治者的袭扰,明政府不得不在长城沿线上先后设置“九边”,即辽东(在今辽宁辽阳)、宣府(在今河北宣化)、大同(在今山西大同)、延绥(在今陕西榆林)、宁夏(在今宁夏银川)、甘肃(在今甘肃张掖)、蓟州(在今河北迁西)、太原(在今山西偏关)、固原(今宁夏固原)九个军事重镇,以加强自身的防卫能力。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解除蒙古残部的威胁。此外,倭寇长期骚扰东南海疆,成为挥之不去的外患。

二、张居正改革

明中期社会矛盾进一步发展,嘉靖中期以后政府财政长年亏空,变本加厉催征搜刮的结果,非但不能改变“匮乏之极”困境,反而愈发激化阶级矛盾,陷入“神运鬼输,亦难为谋”,濒于崩溃的深刻危机之中。倘不采取有效措施补救,“元末之事可为殷鉴”,除非“得磊落奇伟之士,大破常格,扫除廓清,不足以弭天下之患”。张居正改革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地主阶级改革派力图缓和矛盾变法自救的产物。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县人,嘉靖二十六年( 1547年)进士,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次年上《陈六事疏》,提出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六条改革方案,未被采纳。隆庆六年,穆宗病故,继位的神宗仅只10岁,内廷由慈圣皇太后主政,外廷由高拱为首辅。不久张居正结纳宦官冯保,排斥高拱,当上了内阁首辅。张居正遂以首辅的身份“任法独断,操持一切”,毅然在全国范围发起一场力挽狂澜的变法革新运动。使明王朝的统治一度出现中兴的景象。

1、整顿吏治 整顿吏治既是改革本身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关系到整个变法革新能否启动并取得成功的前提。张居正认为“致理之遣,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明确把“核吏治”当作“安民”、“治理”的前提。他一开始就围绕“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等方面,大刀阔斧进行整顿,以刷新振举“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从委徇,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曲迁就谓之善处”的颓风。惟有加强集权,重诏令,振纪纲,方能“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革新法令才能畅行无阻。张居正强调治理天下须“悬法于众”,以法理政,坚持“刑赏予夺,秉持公道”,以振扬风纪,使天下信服。厉行整顿“严其约束”的结果,使得“九围之人,兢兢辑志;慢肆之吏,凛凛奉法”。提高行政效率、朝令夕行,也是整顿吏治的重要内容。为了建立有效的考核考绩制度。张居正于万历元年(1573)创设颁行考成法,考成法的精神是“立限考事”,“以事责人”。即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发文簿,分别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备注、交内阁查考。据其道途远近、事情缓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终注销。抚按稽迟者,部院举之;部院容隐欺蔽者,六科举之;六科不觉察,则阁臣举之。月有考,岁有稽”。“误者抵罪”使每件公事落到实处。明初定制,六部和六科均绕过内阁直接向皇帝负责,张居正行考成法加强了内阁事权,由内阁通过六科、都察院控制六部,而各省抚按则听命于六部。最终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都由内阁控制,从而加强中央集权,使内阁成为变法的中枢。从内阁——六科——六部——察地方藩、臬等司及私按两官;再以两司察州、县官。层层督察,从而形成一个从内阁到地方官逐级督察的严密的考核考绩制度。为排除宦官干政,他还专门告诫冯保“裁抑其党,毋与六部事”,从组织机构上保证新法畅通。这种由三个机构互相监督定期审核各级官僚政绩施行赏罚的做法,有力地提高了办事功效。张居正整顿吏治,务求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傅维麟《明书》所赞扬的,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所有官员,百事惟谨,使政风大变,由于行政效率提高,地方官皆按期定税,缓解了最吃紧的财政困难。张居正称:“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

2、(边防新政)整饬边疆 “外示羁縻,内修守备”,是张居正推行边防新政的指导方针。“内修守备”的重点是,加强北边防务,提高军事抗衡能力。为此相继起用在东南抗倭立大功的谭纶、戚继光、王祟古、方逢时、李成梁等著名边将,主持蓟镇、宣府、大同、山西和辽东边务。并在积极操练兵马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同时,大力加固增设城防,修筑明长城。明长城不但在重点设防地段用砖石砌筑,内填泥土石块,十分坚固;而且形制结构也更趋完备合理。戚继光于蓟镇边垣创建1300余座空心敌台,“下发火炮,外击敌贼,贼矢不能及,敌骑不敢近”。为提高长城防御体系的整体实力,又于战略要地加修双城乃至多道城墙,增修辽东边墙,加强对侧翼、纵深和外围间隙地带的防御。隆庆年间,张居正虽然不是首辅,但他实际上主持了北方边务。除了奏请任命有功之臣担任北边守将之外,针对明朝自永乐以后,军政方面主管官员都由科举出身的文人担任,而且边防军政受到由都察院派出的巡抚、巡关御史以及监军宦官的监督和制约。这种做法对于控制军队、防止割据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也降低和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尤其是监察官员制肘太多,使带兵的武将无所作用。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必须赋予军事将领“专断”的权力。于是张居正奏请穆宗赋予边将更多主动权,大大提高了战守能力。

张居正在加强战守力量的同时,又积极寻求改善蒙汉关系。张居正的“外示羁糜”,是在“内修守备”的前提下,力争改善汉蒙关系,积极加强友好往来。隆庆四年(1570)冬,俺答汗爱孙巴噶奈济因家庭纠纷,愤而出走降明。宣大总督王崇古和大同巡抚方逢时力主安抚优待,以此为契机改善明朝与蒙古各部的关系。张居正立即指示厚礼接待,并抓住时机,利用鞑靼部的矛盾,力促俺答改弦更张,实现议和。俺答在“约诸部入寇”未能得利,军事上无法取胜,而经济上又迫切需要换取农耕区产品以补自身单一经济不足的情况下,被迫“使来请命”,乞封议和。隆庆五年明廷诏封俺答为顺义王,分别授予俺答属下65人都督、指挥等官职。双方还议定开放多处互市市场,最终达成“隆庆和议”。张居正的边防新政取得巨大成功,从此“戎马无南牧之儆,边氓无杀戮之残”,每年“所省征调费不啻百万”,长城沿线出现了“六十年来,塞上物阜民安,商贾辐辏,无异于中原”的兴旺景象。

万历初年,张居正为首辅,更加强了“内修守备”的工作。一方面他以“积钱谷、修险隘、练兵马、整器械、开屯田、理盐法、收塞马、散叛党”八事督课边臣,务必使边防军事落之实处,行之有效;另一方面,知人善任,大胆任用堪当一面的将领全权处理边防事务。在张居正执政及其以后的二三十年间,北边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3.兴修水利:明朝的财赋供应地主要在江南,南粮北运,以漕运为便。但是,自正统以后,黄河屡屡溃决,给漕运带来了很大困难。隆庆万历之际,由于黄河溃决,运道堵塞,曾经恢复过海运,但以失败告终。海运失败,运河又成为必治之道。在万历初年,黄河年年泛滥,淮扬间湖堤溃毁,运道难通。由于黄河的长期泛滥,水势分流,黄河故道泥沙沉积,尤其是入海口,水流不畅。因此,黄河入海问题成为最关切的问题。如何疏浚入海河道,有两种意见。张居正采纳了季训的意见,用一年半时间,修筑黄河到淮河的堤坝,有效地抑制了黄河泛滥,使漕运畅通,同时,使多年的弃地复变为良田。潘季训的治河办法,对其后数百年的江工都具有深刻影响。

4.清丈土地:嘉靖、隆庆时期,边疆军费消耗巨大,皇室贵族又奢侈浪费,造成明朝多年来财政入不敷出、国库空虚的局面。张居正当政后,首先是裁减冗官冗费,尽量压缩政府开支。对皇室的奢费,也据理力争,尽量控制。张居正在整顿财政方面,大力贯彻量入为出、节省开支的原则,对缓解财政危机有一定作用。但是,节流只是一种补救措施,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还要开源。重点是整顿赋役。

5.经济改革:推行一条鞭法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明中叶由于土地兼并、隐漏,人口逃亡流失,户田二籍混乱失真,“豪民有田无粮,穷民摊派受病”,朝廷控制的田亩、人丁日益短缩,财源祜竭,所谓“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针对这种弊端,张居正于万历六年(1578年)或八年对“天下田亩通行丈量”,总计田数7013976顷,比明初还少100余万顷。主要目的是复旧额。较弘治时期多出300万顷。其中虽有部分因官吏改用小弓丈量以增加田额的虚报浮夸之处,但也确实清查出相当一部分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清丈使“小民实被实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所以遭到反对。但有利于改变赋役不均状况,使得“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采纳,而小民如获更生”。

第三节 明中期的资本主义萌芽问题

关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这是中国史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一个划时代意义的问题,这一问题目前尚无定论,同时这一问题也十分复杂。学术界关于中国究竟什么时间开始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尚有分歧,主要有以下观点:(1)唐天宝萌芽说 ,以孔经纬为代表。根据是太平广记中何明远,仙君山草园等资料。(2)北宋萌芽说,以柯昌基为代表。根据是北宋矿业等行业雇佣关系已是自由的资本主义雇佣关系。(3)南宋萌芽说,以傅筑夫为代表。认为在苏杭地区首先产生。后改为唐宋萌芽说,甚至两汉萌芽说。(4)明代萌芽说是大多数人的意见。

一、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的前提

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不是孤立发展:所以又必须从当时的农业、手工业诸方面讲起。

(一) 农业的增长和发展

1.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

明代嘉靖、万历时期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尤其是长江流域为中心的广大南方地区,人口繁衍,土地开发,商品市场更加繁荣。无论农业生产工具还是生产技术都在前代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高。农耕工具增至 122种,渐臻完备。明末徐光启著《农政全书》反映了在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上的进步,成为这一时期农业科技发展的突出标志。在此基础上农作物产量明显提高。福建(闽江三角洲)、浙江(长江)等地水稻早晚间作,一年两熟,广东(珠江)甚至出现三季稻,“连岁三四收”。水稻品种繁多,占城稻等优质稻得到推广。江南水稻一般亩产二三石,有的高达五、六石,甚至个别地方岁收以“亩入十石为上功,七石为中功,五石为下功”,产量相当可观。北方、北直隶地区也开垦了更多的水稻田;山东、河北、陕西的关中等地区,麦、豆、玉米或谷子或黍或稷的二年三熟制已成为一种基本耕作制度。明代轮作夏种技术的普遍应用,大大提高了粮食亩产。(清前期在江南一带大面积推广双季稻,产量继续提高,湖广的黄梅、荆州以及浙江、福建、四川的某些府县,上田亩产至五六石或七八石。)除稻米外,明清时期北方黍粟类产量也有所提高。特别是玉米、蕃薯等高产作物的引进和推广,意义更为重大。蕃薯原产美洲,明万历年间传入中国,开始在闽粤、江浙四省种植,因其耐旱且高产,口味也好,“不与五谷争地,凡瘠卤沙田勺皆可以长”,逐渐向北移植,至清代已推广到全国,“每亩可得数千斤,胜种五谷几倍”。原产美洲的玉米(正德以前即传入中国),也于明嘉靖年间经由中亚传入我国西北,并逐渐移植内地,并未受太大重视,明后期,主要在西南和东南少数分散的地方种植,并渐渐成为山区人们生活的主要粮食作物。在明末,它成了长江中上游流域山地,尤其是汉水流域山区的重要粮食作物。清代于全国范围普遍种植,“种一收千,其利甚大”。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提高,对于减轻人口增长压力、增强抗灾能力起到积极作用;并有可能提供更多商品粮,有利于发展经济作物,为农业人口流向手工业部门创造条件。

2.粮食生产区扩大

明代前期,淮河流域、湖北平原由于长期社会动荡,人口较为稀少,大量土地未被开垦。整个西南山区,广东、湖广的相当一部分,淮河流域和部分北方地区,还有未加系统开垦的可耕地。明中叶,北方地区的农民困天灾人祸(如黄河多次泛滥)纷纷从河南、山东、淮河等地迁出,他们中一部分迁到江浙江、福建、广东等省的山区,一部分则来到江汉平原和洞庭湖周围。也此同时,江财、江西、浙江、福建等省的劳动者,也开始较大规模地移居到湖广地区,尤其是江西省人,在湖广地区垦种土地者人数最多。河南山东等地的部分流民,则滞留在汉水流域的荆襄山区,他们在这些地区垦荒围湖,渐渐定居下来,开广耕地,使湖广地区成了明朝新兴的粮食产量。

由于长江下游的江南地区贡漕粮任务繁重,特别是这一地区人口迅速增长,城市居民人口增加,本地粮食已供不应求,而必须仰仗湖广地区的粮食供应。于是宋朝的“苏湖塾,天下足”,变成了明中后期的“湖广塾,天下足”。这是粮食生产格局的一个重大变化。

3.经济作物迅速发展

由于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和明初奖励种植经济作物政策的引导,明中后期经济作物迅速发展,无论种植面积、品种、产量都有明显提高。除了桑叶、棉花、茶叶、蓝靛、甘蔗、药材、果树外,油料作物花生于明中后期开始引进种植,烟草也于万历年间由吕宋引进闽广,成为明代后期福建地区重要的经济作物之一。(清代康乾时期,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继续扩展,形成许多以种植经济作物著称的专业地区。例如晚明开始在福建种植烟草,康熙年间已传至湖南、广东、直隶、河南、陕西等省。清前期福建所种茶、腊、苎麻、蓝靛一类经济作物占到全部土地 1/3),烟草占地则至6/10~7/10,对传统农业结构有所突破。明清时期经济作物迅速发展,为手工业生产提供充足原料,其本身大多是为市场生产的商品,商品化程度明显提高。同时相对缩小粮食种植面积,扩大了粮食商品化的范围。

(二)手工业的进步和发展

在农业增长和发展的同时,明中后期的手工业,尤其是民间手工业高度发展,无论行业种类、数量、规模、产量,还是工具、生产技术、质量经营方式等都有很大提高。

作为明代最为重要的手工行业纺织业,生产工具较前大有改进。

1.明代手工业进步最有代表性的是棉织业。

2.明代手工业进步的一个突出现象是,嘉靖万历年间民营手工业渐居于主要地位。

3.与此相应,明代官营手工业者的人身依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匠役制度出现互解现象。

(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工商型城镇的兴盛

1.商品生产扩大:

社会分工扩大与商品贸易繁荣:明清时期在农业、手工业生产水平提高的基础上,社会分工进一步扩大。这首先表现在民间手工业脱离农业独立发展的趋势更加显著。明中后期江南一些城镇出现专门从事手工业生产的“倚织为命”的机户,如江南濮院镇有所谓“以机为田,以梭为耒”的“机业之家”,嘉兴王江泾镇“多织绸收丝缟之利,居民可七千余家,不务耕绩”,盛泽、黄溪四五十里间“居民乃尽逐绫绸之利,有力者雇人织挽,贫者皆自织而令其童稚挽花,女工不事纺绩而日夕治丝”。各种民间手工业正是在突破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形态前提下发展起来的。其次地域性分工也日益明显。其中一类是农业生产内部由于水土、气候条件和种植传统不同而形成一些专门或主要为手工业提供原料的经济作物产区;另一种则是手工业生产地区和原料产地之间的区域分工,使手工产品、原料,包括部分农产品成为商品。如松江郡“官民军皂垦田凡二百万亩,大半植棉,当不止百万亩”,而“北方广树艺而昧于织,南土精织絍而寡于艺”,于是“乃棉花尽归商贩,民间衣物率从贸易”。以丝织织锦著称天下的成都,竟然“千里无一株桑”,原料来自“家种桑而人饲蚕”的阆中。社会分工扩大,使各自的产品相互成为商品,彼此成为等价物,并因此形成市场,奠立起破坏自然经济、刺激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

2.商品种类众多:

明中叶以降商品流通扩大,民间贸易活动空前活跃。不但在手工业著名产区如湖州“各直省客商云集,里人贾鬻四方,四时往来不绝”,濮院镇“机杼之利,日生万金,四方商贾,负赀云集”;而且形成一些集散全国各地产品的重要集市场地。北方如北直隶河间府“行贾之商,皆贩缯、贩粟、贩盐铁木植之人。贩缯者,至自南京、苏州、临清。……贩铁者,斑器居多,至自临清、泊头,皆驾小车而来。贩盐者,至自沧州、天津。贩木植者,至自真定。其诸贩磁器、漆器之类,至自饶州、徽州。至于居货之贾,大抵河北郡县俱谓之铺户,货物既通,府州县间亦有征之者。其有售粟于京师者,青县、沧州、故城、兴济、东光、交河、景州、献县等处,皆漕挽;河间肃宁、阜城、任丘等处,皆陆运,间亦以舟运之”。南方即如江西广信府属偏僻的铅山“其货来自四方者,东南福建则延平之铁,大田之生布,崇安之闽笋,福州之黑白砂糖,建宁之扇,漳海之荔枝、龙眼,海外之胡椒、苏木。广东之锡、之红铜、之漆器、之铜器。西北则广信之菜油,浙江之湖丝、绫绸,鄱阳之干鱼、纸钱灰。湖广之罗田布、沙湖鱼、嘉兴西塘布、苏州青、松江青、南京青、瓜州青、连青、红绿布、松江大梭布、小中梭布、湖广孝感布、临江布、信阳布、定掏布、福青生布、安海生布、吉阳布、粗麻布、布坊生布、漆布、大尉竞。小刷竞、葛布、金溪生布、棉纱、净花、子花、棉带褐子花、布被面、黄丝、丝线、纱罗、五色丝布、杭绢、绵绸、彭刘绸、 绢、福绢。此皆商船往来货物之重者”。其间棉花、生丝、棉布、绸缎、纸张、烟草、蔗糖、染料、油料、木材、锡、铁、铜、铱器、铜器、农具、磁器,漆器以及其它手工艺品都成为重要商品.不但有生活资料,生产原料及生产工具也占有相当大比例。而且经济作物和手工业品集中产地对粮食的需求和依赖,还促进了部分粮食的商品化。如福建产糖区,“居民磨(甘蔗)以煮糖,泛海售商,其地为稻利薄,蔗利厚,往往有改稻田种蔗田者,故稻利益乏,皆仰给于浙直小贩”。盛产棉布的松江、嘉定一带,“县不产米,仰食四方,夏麦方熟,秋禾既登,商人载米而来者,舳舻相衔也,中人之家,朝炊夕负米而入者,项背相望也”。

3.白银成为主要货币:

与商业资本活跃: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也发生了一个重要变化。从唐宋以来一直流行于民间的白银,最终取得了明朝政府法定的钞币,成为通行的主要货币。随着商品流通的兴盛,促进了货币经济发展。明初曾实行纸钞,一度禁止民间金银交易,英宗时放松银禁,嘉靖后成为国家货币的主要成分,大数用银,小数用铜钱,实行银钱两本位制。推行一条鞭法后,政府征收的赋税中货币比重加大,田税、商税、手工业税、海关税,包括徭役,大部分用银折纳,官吏薪俸、国库开支也用银支付。更重要的是,市场上的商品也普遍用银计价交易,万历年间“自大江以南,强半用银”,福建地区甚至“虽穷乡亦有银秤”,贵金属已成为通行的十足的货币古因白银广泛流通,供不应求。嘉靖、万历年间通过海外贸易流人大量白银,沿海漳州、泉州一带已通行进口的西班牙银元,一些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开始用银计算劳动力价格,计时或计件支付佣金。据《农政全书》记载,湖州养蚕 20筐!佣金银1两;缫丝,每日佣金银4分。在商品化程度较高的地方还出现了零星的不完全的货币地租,湖北汉川县就有万历年间农民向地主交纳白银、实物各半的记载。至清前期此类情况已经比较普遍。货币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反过来又提供方便,刺激、推动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晚明上海“标布盛行,富商巨贾操重货而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少亦以万计,以故牙行奉布商如王侯,而争布商如对垒”。同时,白银也成为商人、官僚、地主积累财富的手段,便利于资本集中。(明中后期商业资本异常活跃,商人数量大大增多,他们拥有庞大资本,合伙经商,在各地设立会馆,他们以多缘为纽带,组成商帮,往往形成地域性的商业资本集团,从事全国性的商业活动。万历时,“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山右(山西)。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山西“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徽商、晋商之外,影响较大的尚有江右(江西)商、闽商、粤商、洞庭商、宁绍商、龙游商、吴越商、关陕商、河北武安商等,在工商业发达地区,如“江南大贾,强半无田,盖利息薄而赋役重也”,不再经营土地。他们主要从事贩卖,或贱买贵卖,或长途贩运,大规模批发。有的还兼营高利贷、典当或开设钱铺、兑店及牙行经纪等金融机构,并形成会票制度。有的甚至操纵金融,回钱取利。也有个别商业资本投入手工业部门,加工谋利。这些商帮,在此厉数个世纪中,一直操纵着中国的商业和市场。如有的江西商人“其货之大者摘叶为茗,伐楮为纸?坯土为器,自行就荆湖吴越间,为国家利”。有的徽商雇佣劳力从事铁冶开采,如处士朱云治“从兄贾闽,盖课铁冶中山,诸佣人率多处士长者,争力作以称,处士业大饶”。另有闽商“货潮丝者,往往染翠红而归织之”,在湖州买丝,至芜湖染色,然后运到福州织造。还有一些江南富商大贾“贸丝织缯绮,通贩贸易”,购来原料,直接加工成商品,再行贩卖。虽然从总体看,这种情况还较为零星罕见,但却萌发出一种引人注目的新趋向。

4.商业中心区广泛出现:

工商型城镇的兴盛: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直接导致工商业城镇兴盛。明中后期的城镇经济空前繁荣。首先老城市商业更加兴盛。有一类如北京、南京、苏州、杭州以及诸王封地开封、武昌、潞安等主要因政治、军事因素形成,此刻因工商业兴盛而格外繁华。如北京“天下财货聚于京师”,“四方之人威鳞集焉”。其次,新市镇大量涌现。沿运河的如淮安、济宁、东昌、临清、德州、沧州等,迅速发展为全国著名的商业性城市。由于长江上游的开发,长江在东西交通上的地位日益突出,沿江兴起了芜湖、九江、汉口等城镇,成为商业中心。其中汉口日益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商业中心。江浙地区的新兴市镇星罗期布。东南沿海,特别是江南地区,经济发达,交通便利,又陆续兴起一批工商业城镇。这些城镇大多是因为拥有特种手工专业以及商业往来频繁而兴盛,成为某种手工产品和原料的集散地,并因此聚集众多牙行、商贾和行会。手工业的比重在城镇经济中明显增加,这是明代中后期城市经济和传统城市经济最大的不同。如盛泽镇“络纬机杼之声通宵彻夜,那市上两岸绸丝牙行约有千百余家,远近村坊织成绸匹,俱到此上市,四方商贾来收买的,蜂攒蚁集”。嘉善的千家窑镇则“民多业陶,甓植繁兴,贸迁日伙”。仅江南苏、松、杭、嘉、湖 5府地区,以工商业著称的镇市即达30多个。而且这批市镇大多于明中后期以降新建或扩充兴盛。盛泽镇明初仅为50户~60户人家的小村,因丝绸业而发展,成化中至300家~400家,万历后成为烟火万家拥有5万人口的大镇。吴江县弘治前属有3市4镇,嘉靖时上升为7市4镇,万历后发展至10市7镇。湖北汉川县治之北的刘家隔“其始居民十数家,宣德正统年间,商贾占籍者亿万计,生齿日繁,贸迁益众,率成巨镇。四方商贾辐凑,烟火连井,舟楫连津,徙附之民,视昔加众,气象巨丽,顾逾于县”。迅速增加的人口,主要为外来的商贾、手工业者和定居从业的流民。清康乾时期不仅恢复了明后期许多城市的繁华盛况,而且又形成一大批中小城镇。无锡、芜湖、景德镇、郴州、济宁、宣化、厦门等工商业城市颇具规模,远较明代发达。尤其西北各地如库伦、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张家口、多伦诺尔、西宁、打箭炉、伊犁、哈密、阿克苏、叶尔羌等商业城镇,纷纷在清前期兴起,或主要在清前期得到重大发展。乾隆年间,松江府嘉定县已从明代的7镇发展至19镇,而上海县则从明代18个市镇增至35个市镇。大批中小商业城镇的兴起,是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兴盛的重要标志,为商品交换提供了更广阔的场所,推动商品经济吏加繁荣兴旺。

5.对外贸易发展:

明中后期,占主要地位的外贸是私人海外贸易。主要通东洋。

二、自由雇佣劳动——资本主义萌芽的主要标志

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标志和指标是自由雇佣劳动,这是因为,虽然资本主义代表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但在起初难以在生产关系各方面观察的,更不可能在政治、经济诸方面同时观察 ,必须从其最主要的标志——雇佣劳动的变化入手。

明代雇佣劳动使用在农业和手工业两方面,考察其变化也须由此入手。

1.农业雇佣劳动的变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提高,雇工进一步增多,这是因为大多数农民破产到一无所有的程度,不仅土地,连农具、种子一无所有,不能承佃土地,只能佣身卖力了。万历《秀水县志》说“富农请作佣耕,或长工,或短工”;嘉靖《吴江县志》说,“若无产者赴逐雇请,抑心殚力,计岁受值者曰长工,计时(季)而受值者曰短工,计日而受值者曰忙工”。以前租佃关系、客户等,主要以佃户为主,雇农只是其中一部分;这些雇工的地位是不同的,明朝法律规定,长工“立有文券,议有年限者,以雇工人论”,与雇主之间有一定的主仆名分,雇主殴打长工不问罪,打死后只“徒三年”。而短工、忙工则与之不同,“只是短雇(日、月),受值不多者,以凡人论”,即与民户地位相同。可见,短工所构成的雇佣关系接近于纯经济关系了。

与农业雇佣劳动的变化有关的一个问题,是到明叶以后出现了“永佃制”,进一步固定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与所有权开始正式分离。史载明代“一田三主”在此基础上,永佃地主土地的农民一旦富庶,不必退佃,而是可以转雇或佃,从而形成介于地主与耕者之间的中介人,即农业资本家的刍形。

2.手工业雇佣劳动的变化。明代官手工业匠户生产,分住坐、轮班两种,据载当时工种188种,每种用人匠一、二百人。这些匠户常怠工和“避班”,迫使官府改变了对官府工匠的管制办法,成化时开始规定缴代役“班匠银”,由官府募人充役,匠籍虽然没有度除,但手工工匠对官府的隶属关系减弱了。在私营手工业作坊中,各种类型的雇工较前明显增多,人身控制松弛,甚至观察不到明显的人身依附关系了。

总的看来,明代中叶以来,农业和手工业的雇佣劳动力数量较前增加了,人身较前自由了,并且这种变化又是与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变化相适应的,在此基础上便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

三、江南纺织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明中叶资本主义萌芽在地域和行业上表现是不同的,最明显的是在江南丝织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途径。一是从小手工业者分化出未来的资本家,一是商业资本支配产业成为资本家。

1.小手工业主分化出未来的资本家。小手工业者是商品生产者,商品经济的天性是自由竞争,在封建社会中,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多数人破产,少数人的财富增加,即发生两极分化。如杭州人张翰记述其祖先张毅庵在成化年间发迹经过,张毅庵原以造酒为生,因遇水灾,停止卖酒,买一纺织机营作,很快发展到拥有二十多张织机的纺织业主。晚明小说《醒世恒言·施润泽滩阙遇友》描写的施复夫妇,从自己养蚕纺织,十年后却成为拥有三四十张织机的作坊主。与之同时,原来“家杼轴而户纂组”的苏杭一带,不一定都买得起机杼了,多数人破产了。当时拥有许多织机的户称“大户”,没有织机的织工称“小户”,成为大户的雇佣劳动者,“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并且在小户(织工)与大户(作坊主)之间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工匠各有专能,匠有常主,计日受值”;有的则是临时性的雇佣关系“无主者,黎明立桥以待,缎工立花桥,纺工立广化寺桥,以车纺织者曰车匠,丘濂溪坊。什百为群,延颈而望,如流民而相聚,粥后俱各散归。”(《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676),无论临时的还是固定的,他们之间的关系都是“机户出资,机工出力”,即劳动力的买卖关系。

2.商业资本支配生产。商业资本本来是在流通领域发挥作用,在贫富分化日趋明显的情况下,有些大商人便以“包买主”的身份支配手工业者了,他们为织工提供原料,负责收购产品,从中按件计酬给佣工工资,与手工业作坊主的不同,只在于他的雇工不集中生产,而是分散在各个家庭中。如万历时期松江有“暑袜店百余家,合郡男妇皆以做袜为生,从店中给酬取值”。这里的店是店铺,不是作坊。这些在家中织纺的是女织工,实际已经形成了商业资本的雇佣劳动者,商业资本开始支配生产,并转为产业资本了。

无论是手工业者分化出的作坊主,还是大商人支配生产,都构成了与封建生产关系不同的新的剥削关系:一方面是为谋利而生产的有资产者,一方面是出卖劳动力过活的雇佣劳动者(无产者);其雇俑关系以经济关系为主,没有明显的人身控制;作坊主、大商人的经营目的是为出卖获利,不是自己消费,显然,这是具有资本主义萌芽特征的雇佣关系。

四、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局限性及缓慢原因

1.商品经济虽发达,但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各地商业的发展很不平衡。(根基不厚)

2.封建的生产仍是占主要地位的生产方式。农业上,大部分是封建地主役使佃户的方式,手工业方面,占优势的农民的副业、各类小商品生产、官办工场生产,即居于封建经济范略的各种生产。

3.在进行资本主义经营的生产单位里,封建残余大量存在。作坊主兼有封建主身份。农业主既用长短雇工又用奴婢。在进行资本主义经营的生产单位里,封建残余表现有:长年雇佣工人尚未取得法定的自由人身份,介于自由人和奴婢之间。只所以存在这些局限性,最根本的一条是:封建统治者对工商业的摧残。

4.官府压制。资本主义萌芽,从产生之日起即受到封建制度多方面的阻挠。首先是重视盘剥。商税自古即是财政税收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官府更是重视商业税收(即对商人、手工业者的征派)。在明代,仅就纺织业而言,官府实行“领织制度”,即令作坊为官府组布帛,由官府提供原料,织成后按量付酬,但规定的价格比市价低,又常无故拖欠扣压,作坊主常有因此破产的。其它行业如矿业,官府除严禁私人开山以使官府垄断矿产,交矿税外,还常派矿监、税使到各地去。矿监、税使每到一地,明抢暗夺,无恶不作,常使一些工商业者因此破产。曾引起人民的反矿监斗争,如湖北反矿监陈奉、苏州织工葛贤领导的反税监孙隆的斗争即是此类。其次是通过行会来限制。行会是手工业者的组织,按行业而组合,故得名。在西欧,行会的成立是自发的,目的是联合起来对付外界包括官府的压迫剥削,是一种自治的组织。在中国,行会自唐(或先秦)即已出现,但还是官府征派税役的工具,尽管它也有限制内部等作用,起码也是个半官半民的机构,行会是由官府任命组织的。行会有行头、负责、支应、官府的征派。甚至有的地方雇工的应募也得听从“行头”的调派。无论哪种作用都限制了手工业的发展和雇工人的人身自由。

官府阻挠工商业,直接目的是为了营利,增加税收;但本质的原因是自然经济对商品经济的敌视和压抑。因为自然经济特征是保守、商品经济的特征是自由、开放,二者在本质上是敌对的。自然经济观念借助于政权的力量来阻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就使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极为缓慢,不象西欧中世纪后期那样,萌芽出现不久便进入资本主义社会。

第四节 明朝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及对外关系

明朝对边疆的治理是在元代版图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因为元人善攻不善治理,明代才设置了比较稳定的机构;明代的边疆各族随着内地经济的发展和各民族的进化,与内地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将明清结合起来看是奠定中国疆域与布局的完整过程。

一、明朝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经营与管理

(一)蒙古族与北部边疆

元朝灭亡后蒙古贵族返回漠北不久,分为三部:西——额尔齐斯河和准葛尔盆地的瓦剌部,中——鄂嫩河、贝加尔湖以南的鞑靼,东——西辽河一带的兀良哈部。仍然过着游牧生活。

明初与诸部没有大的冲突,也无密切联系。最早发生冲突的是北面的鞑靼人。明成祖永乐七年,阿鲁台擅权时,明朝使者郭骥被杀,引起明军讨伐,被鞑鞑军打败;成祖率五十万大军亲征,打败鞑靼人,迫使阿鲁台称臣,但不久又反叛,引起明成祖四次亲征。第四次亲征时明成祖朱棣病死在途中。

由于明成祖称燕王时与兀良哈部关系较好,靖难之役时,兀良哈部曾出兵从征,立有军功,成祖继位后封兀良哈各部首领以军职,并赐与耕牛农具,关系比较融洽。关系最紧张的是西部的瓦刺。瓦刺人在明初分三部分,其中马哈木部最大,明朝封马哈木为顺宁王。马哈木以明朝原封鞑靼部阿鲁台为名,发兵攻内地,被明成祖亲征打败。马哈木死后其子脱欢统一了各部,又统一了鞑靼部,脱欢尊鞑靼首领为汗,自称太师,沿袭顺宁王,掌实权。脱欢死后,其子也先继太师位,梦想“求大元一统天下”,效法成吉思汗,忽必烈,向中原扩张。

此时已是明中期,英宗在位,太监王振专权,朝政腐败,边备松驰,明王朝以“通贡”厚赐来安抚瓦刺人,成为明王朝的沉重经济负担。王振粉饰太平,凡瓦刺人所请,无所不给,使瓦剌人的胃口越来越大。有一次,瓦刺人来京贡马,明朝按来人数赏赐,瓦剌多报为三千五百(实际二千五百),王振怒,令礼部按实口给赏,引起也先的反叛。正统十四年(1449)也先发四路大军南征,并亲征大同;大同告急“边报”一天十几次送到北京,王振挟英宗亲征,毫无准备即带五十万人迎击瓦刺,经宣府西行,刚到大同,发觉其它地方接连陷落,大同成了孤地,便急忙退兵到宣府。也先率军追赶,又奔怀来城,行至离城二十里处的土木堡时,王振以随行物品未到而等待,没能及时入城,被也先围在土木堡,也先先议和,英宗许之,准备出城转移,刚一移营,也先即率军杀入,官军死伤大半,王振诸人被敌军所杀,英宗被俘,史称“土木之变”。

英宗被俘后,在敌营写信给怀来守臣,守臣送到北京。当时京师兵不及十万,人心动乱。太后、皇后没了主见,大臣请迁都南京,学士于谦力拒,说:“京师天下根本,一动则大事,独不见南渡乎?请速召勤王兵,誓以死守”。三天后,太后见英宗无音讯,即令成王朱祁钰总百官,又立为帝,即景泰帝(代宗);于谦为兵部尚书,负责守住京师,十月也先进攻京师,于谦率军抵抗,大败瓦刺军;也先以杀英宗要挟攻占北京,于谦提出了“社稷为重,君为轻”的口号。也先阴谋未能得逞。

后来也先又数次进逼北京,均被打退,第二年也先与明议和,放回英宗。英宗以“太上皇”名义住在南宫。八年后, 代宗病危,在宦官曹吉祥和原主张迁都的徐亨等人的支持下,英宗重新登基,史称“夺门之变”或“南宫复辟”。英宗迁怒于谦“社稷为重君为轻”,杀于谦,现北京仍有“于忠肃公神祠”(东单内)。

后来瓦刺部发生分裂,也先被杀后,势力衰落,东部鞑靼势力崛起。到嘉靖年间,俺答汗强大起来,又南下进攻大同;后鉴于力量不及,与明修好。俺答汗死后,其妻三娘子掌权,与明和好,封忠顺夫人,三娘子掌权后,明与蒙人民在张家口,大同等开马市,官民交易,没发生大的冲突。

为了防止蒙人的再度袭扰,明政府也趁和平时期修筑边城,先后设辽东、宣府、大同、榆林、宁夏、甘肃、苏州、太原、固原九个要镇,史称“九边”,有重点地把守,同时又整修长城,现存的长城即是明中期为防蒙人而修筑的。后蒙人附于女真(满人)

(二)藏族与西南地区

今日藏族居住的西藏,明代称乌斯藏。明初分为几个互不统属的几个政权,最大的是帕木竹巴,为元代十三个“万户”之一,明初派使者入藏,与帕木竹巴政权取得联系,其头目称“监藏”,时为章阳加沙,被明封为“灌顶国师”(洪武五年),次年章阳加沙派使入贡。成祖时又封其它政权首领为“王”,设指挥使司、宣慰司、元帅府、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

西藏当时的政体是政教合一,喇嘛教主掌实权。喇嘛教又分为很多教派,有红教、白教、花教等,与元代一样,奢侈腐化,后从青海藏人中兴起格鲁派,称黄教,学行并举,不娶妻,不与世俗争权,迅速发展,其教主为宗喀巴;宗喀巴死后其两弟子根敦朱、凯朱杰为“呼毕勒罕”(化身),传其衣钵,称班弹一世,达赖一世。万历时,三世达赖与蒙古的联系加强,长期驻西宁;同时上书给内阁首辅张居正,请万历帝批准其在西藏的地位。明末,达赖五世和班禅四世借助蒙古人的力量推翻原在西藏统治的花教派,掌握了西藏政权。现传至十六世,班禅在北京,达赖在印度,以达赖为主,与明王朝联系密切了。

终明之世,西藏掌权的教派都受明王朝册封,常到京朝见,有时一次来数百人。明王朝除赏赐之外,还在今甘肃,青海、四川诸地设“茶马互市”。

(三)畏兀族与西北边疆

明初天山南北是畏兀人居住的地区,由察合台的后代统治,分裂为许多封建政权,最大的是于阗和别失八里,彼此纷争攻掠,但与明无冲突。洪武二十四年,别失八里的首领(汗)遣使向明朝贡马;永乐二年明军占据通往西域的要道哈密城,册封其王为忠顺王,以后历代都受明王朝册封,到宣武时,畏兀族向明王朝称臣的达七八十部。

但十五世纪中期,吐鲁番部兴盛,兼并领近部落,攻占哈密等地,控制了河西走廊。

(四)苗、瑶、壮、彝、高山等族

明代云贵、两广、四川、湖广一带居住着苗、瑶、壮、彝等少数民族,多数尚处在奴隶制时代。元朝时,由当地首领统治,称“土官”,受中央册封。

明政府在云南、贵州设立布政使司,有计划地裁减土官,在一些地区保留土官;在一些地区派出汉人任职,称“流官”,土流兼治;后又采取镇压和提升“士官”为流官的办法,实行“改土归流”;以达到逐步加紧控制这些地区的目的。但明政府的搜刮,特别是流官的贪婪,常激化地方与中央的矛盾。但一直没闹大的分裂。

高山族后住在台湾岛,在明代称“番”,为农业民族、兼营渔猎,在明代尚处在原始社会末期。

明代有越来越多的东南大陆的汉人渡海到台湾,包括饥民到此垦荒,到明后期,台湾已有汉人十多万。明政府也继续元朝的澎湖巡检司,在澎湖诸岛增加驻军,并派水军每年春冬到此巡查,当时的钓鱼岛,赤尾岛也在澎湖的统辖范围。(有些岛屿无法久住,故无人长期占据,钓鱼、赤尾诸岛迄今与日本有争议,但明朝时应属中国,明人陈促《使琉球录》有记载,清末慈禧还将钓鱼岛赐给盛宣怀)。

(五)满族与东北地区

明代,在东北地区居住着朝鲜、蒙古、赫哲、鄂伦、满等民族,其中最大的是满族。满族与金朝的女真是同一民族的不同支系,明代的满族在明初仍称女真,因未进中原而没被同化,一直是在东北的一部分。

由于在东北广大地区(不限今天东北的范围),女真各部发展情况不同,形成了三部:最北部乌苏里江流域的称“野人女真”,中部松花江中游的称“海西女真”,南部长白山,牡丹江一带的称“建州女真”。明初永乐年间,设奴尔干都司(元“征东元帅府”旧址在特林,今苏联尼古拉耶夫斯吉,即庙街一带),统辖女真部,又在建州女真地区设立建州卫,建州左卫(左卫的指挥使猛哥帖木儿即清皇室的祖先);英宗正统时,又设右卫,是为“建州三卫”。与奴尔干都司一起,统辖西起鄂嫩河、东至库页岛,北抵外兴安岭,南至日本海的广大地区。明政府派兵轮番驻守,并派使者巡视,如太监亦失哈以钦差大臣身份巡视努尔干都司,在治所特林修永宁寺,并立碑。明还在东北设几十个驿站,以传达政令。

二、对外关系

在明朝仍在正常发展时,西方已开始了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度,所以明朝对外关系除与前代相同的对外经济文化交流外,又加上了一种抵抗外国殖民主义侵略的斗争。

(一)郑和七下西洋(见前)

(二)华侨流向南洋

明代东南沿海地区有很多人出海谋生,他们中有因土地兼并无法生存下去而出海的,也有为经商和经办手工业出海的。华人流向南洋之始已不可考,但大量出海则是自明初开始的,他们到吕宋,马来等地侨居,渐渐久居不返,到明后期,在南洋的华侨有十多万人。

华侨在南洋,有的用中国先进的生产技术从事农业和物业,有的不断从中国贩去瓷器、丝绸、铁器等物品与当地人贸易,对南洋各地的开发和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西方殖民者怀着掠夺财富的目的在南洋剥削当地人民,也剥削华人。华侨与南洋人民一起投入反抗殖民侵略的斗争。如在吕宋的广东人林风率几千人的水军攻马尼拉的西班牙人;当西班牙总督郎番逼迫华人和吕宋人当兵,继续侵略其它地区时,华人潘和、王民在途中率水军起义,杀死郎番。因此,西班牙殖民者把华侨看成比土著人更危险的力量,野蛮地迫害华侨,如将全部华桥赶出马尼拉,烧毁华侨住宅,前后屠杀华侨两万五千多人。

华侨与土人一起反抗西班牙,西班牙把华侨与土人一起镇压。

(三)中日交往与抗倭斗争

自明朝初年,日本就不断派使者来华;明朝也在洪武二、三年接连派人去日本,两国邦交正常。永乐时日本使臣来华,成祖还派官员护送回日本。中日的经济贸易交往也一直在进行,洪武初设宁波市舶司,就是为了与日本交流。日本商人来华后在杭州、南京、扬州等地贸易,商品有刀、剑、漆等,中国商船也到日本的长崎等处,输出丝绸,书籍等,有官方贸易,也有私人贸易,同时双方也在文化方面进行很多交流。

但有些日本“海盗”常劫夺财物,威胁贸易的正常进行,永乐初只好规定双方贸易每十年一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宣传时放宽到“人毋过三百,船毋过三艘”。

1.倭寇骚扰与抗倭斗争。自十四世纪到十六世纪,即明朝一代,日本正处在南北朝分裂时期,战国时期,封建诸侯割据混战。同时为掠夺财富,又纠集一些没落封建主、武士、浪人和走私商人,在海上武装抢掠,特别是抢夺中国的商船,甚至骚扰中国沿海城乡,被称为倭寇。倭寇骚扰自元末即已开始,洪武初掠苏州、崇明,为明朝守军击退。永乐时,一方面允许和限制中日贸易,一方面加强海防,“量地远近,置卫筑城,水陆设防”,破坏尚不严重。正统已降,国家财政日衰,海防渐趋松驰,倭寇侵扰越来越多,给海上贸易,特别是沿海地区人民的生命安全以严重威胁。如正统四年,倭寇便扰浙江台州一村,“发掘冢墓,束婴竿上,浇以沸汤,视其啼号,拍手笑乐”,造成流血成川。嘉靖时,沿海卫所的战船,哨船,“十存一二”,士兵“十百三四”,凡倭冠“剽掠辄得志”。特别是中国的一些大商人,海盗与倭寇勾结,如汪直、徐海、毛海峰,加重了倭患。嘉靖二十七年明朝派朱纨巡抚浙江,朱纨封锁海面,捕杀通倭海盗,但大商人指使在朝的官僚弹劾朱纨滥杀无辜,迫使朱纨自杀,此后“罢巡视大臣不设,中外摇头不敢言海禁事”,倭寇更加嚣张。

嘉靖三十一年,浙江台州一带被骚掠;次年又进犯海边的温州,宁波、绍兴、及江苏、上海、南京,“滨海数千里,同时告惊”,甚至打到江北的南京,“杀伤四五千人”(明史本传55)。倭寇攻嘉定城时,驻军逃逸,城内有马八百,两人,率众保城,冲入敌阵,杀死十余人。并流传着许多老少妇幼助战的佳话,如嘉定被袭,守军困睡,一个十岁少年巡城时发现告警,在发警的同时被倭寇杀死。淮北铁匠将自己打造的全部刀剑拿来率众御寇;福建长乐城被倭寇炸崩,全城老幼协助守城,抵挡敌人。

民族英雄戚继光的戚家军是抗倭的主要力量。他看到明军腐败,便以“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自励,募集勇士,抵挡倭寇。戚家军主要由农民、矿工组成,戚继光倾家资造武器,在内地沼泽湖泊中训练,然后与倭寇交战十余次,平定了浙江的倭患。然后转入福建,与另一抗倭名将俞大猷平定了福建倭患;俞大猷又率军平定了广东的倭患。才使沿海的倭患平息下去。

2.抗倭援朝战争。朝鲜即隋唐时期的高丽,原与中国有藩属关系,宋代渐渐脱离,元朝时期仍在版图之内,明代成了友好邻居。与中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密切,并且由于特殊的地理关系,成了中国东北的大门,存亡安危利益一致。

万历年间,日本国内分裂混战的形势也有了变化,丰臣秀吉战胜其它割据势力,统一了日本。为了满足封建主和商人们的贪欲,大肆向外扩张,万历二十年(1592)发动了侵朝战争,战船数百,日军十万,从釜山登陆,很快攻克汉城。朝鲜国王派使向明求援,鉴于日本之意实在中国,明派宋应昌等将兵四万渡过鸭绿江,赴朝抗倭。很快击败日军最精锐的部队,收复部分国土,扭转了战局。丰臣秀吉便以讲和来诱使明军撤军;明朝兵部尚书主和,军队撤回。五年后,丰臣秀吉再次进攻朝鲜,明政府派军入朝,连败日军,日军从海上撤退时,又在釜山附近的海面上与日军展开决战,几乎全歼日本水军,在这次决定性战役中,中国名将邓子龙和朝鲜李舜臣都牺牲了。日军很长时间不再进犯朝鲜。

(四)反对葡、西、荷殖民侵略的斗争

自1498年新航路开辟以后,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殖民主义者相继涌向东方,开始了对中国沿海地区的掠夺和侵略。

正统六年(1511),葡萄牙人占领了马六甲海峡一带,后便向中国沿海进攻。六年后战船到广东沿海,开进内海,炮轰广州;又进攻广东和福建的其他沿海重镇,被明朝的军队和沿海人民击退。葡萄牙海盗便通过行贿,买通明广东指挥使,将设在广州的市舶司移到澳门;接着在1553年谎称海船遭遇风暴,借机上岸晒货物;又向明朝的海运副使行贿,以每年二万两白银为代价上岸居住;而后便任意扩大,建筑城堡、炮台、视澳门为殖民地。

与葡萄牙人侵略南洋的同时,西班牙人也来到东方,战领了吕宋,并向中国东南沿海侵扰,占据个台湾的基隆港口。

荷兰人也继葡、西之后来到东方,控制了海上霸权。十七世纪初,荷兰人攻打广州,占领澎湖,把澎湖作为侵略中国的基地。侵占澎湖时,野蛮抢掠,屠杀,激起人民反抗,先后两次被从澎湖驱逐;荷兰人见澎湖难以长期占据,就转而与西班牙人抢占台湾;明朝崇祯十五年,荷兰人打败西班牙人,独占了台湾。

在殖民主义者侵略中国的同时,西方传教士也来到中国传教,他们中的一些人就是以澳门为据点进入中国的,先在广东福建,进而到内地,著名的有意大利人罗明坚、利玛窦,每到一地就建教堂。为了使中国人能够接受,教士穿华人儒者的服装,学说汉语,称教堂为寺庙;万历时,利玛窦等人买通宦官马堂,进京见到了万历帝,并献了当时中国所没有的自鸣钟、万国图,取得在京传教的特权。西方教士带进了一些西方的科学技术,同时也有些教士为殖民主义者测绘地图,充当暗探。

三、后金政权的建立与发展

1.满族的渊源

满族形成于明代后期,其族名 1636年才正式出现,但该民族在历史上有着悠久的渊源。见于古籍记载的:西周时期的肃慎,两汉、三国时的“挹娄”,北朝时的“勿吉”,隋唐时的“靺鞨”,辽宋金元明时的“女真”都是满族的先人。元朝时,迁入中原的女真人已被视为广义的汉人,而当时东北边远地区的女真部落还大体处于氏族社会末期。到了明朝,由于生产力发展,阶级分化,各部争战以及对邻近地区和朝鲜交换、掠夺的需要而频繁南迁,明初形成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明中叶又迁徙分为建州(5部)、长白(3部)、东海(5部)与扈伦(4部过去的海西)四大部分。作为满族主体的建州女真,起初活动于黑龙江北岸,明初是奴儿干都司辖下的主要居民,后几经迁徙定居到苏子河上游赫图阿拉(辽宁新宾)一带,至正统七年形成建州三卫。明政府于洪武年间接替了元朝在东北的统治,并设立了辽东都指挥使司。永乐正统年间先后建立建州三卫(即建州卫、建州左卫、建州右卫)作为统一设立的行政区划,明政府对建州女真实行有效管辖。当地官吏的任免升降由朝廷决定,统一调动管理。明政府授其酋长官职官印、敕书,实行间接管辖。对触犯明律的女真人,也统一按明政府法令处置。成化年间建州卫都督董重羊等70多名女真人即曾因反叛罪被充军福建。在经济上,朝廷定期收取土特产贡赋。朝廷除直接派兵至奴儿干轮番戍守外,还委派地方守。建州女真与内地经济上保持着密切联系。万历时的马市几乎成为日市,女真各部入市者有时多至上千人。山东、山西、苏杭等地商人经常云集抚顺马市收购建州运来的人参、貂皮、药材等土特产品;同时内地大批生产工具、生活用品也源源流入建州,使其对内地经济依赖性加大,相需相靠,成为互相补充、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双方互利,有无相济,加强了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了经济发展,密切了民族关系。明朝在对东北“羁縻”的同时,又实行“分而治之”与武装镇压的政策,若女真部一部势力坐大,或犯明之边境,必兴师问罪,加以裁抑。如势力强盛的建州三卫 在成化年间即被明朝打得惨败。万历三年,明朝边将李成梁又诱杀了势力壮大的建州右卫的首领王杲,并于万历十一年杀其子。但是,随着万历十九年李成梁罢职,辽东军备废驰,努尔哈赤应运而生。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和明政府的关系更为密切。

2.后金建立:

努尔哈赤( 1559年~1626年),终年67岁,姓爱新觉罗,是明初建州左卫指挥使猛哥帖木儿的后裔(六世孙)。祖父觉昌安(叫场)、父塔克世(他失)世袭建州左卫指挥使。努尔哈赤曾被辽东总兵李成梁收为养子,经常随同出入京师,喜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受汉文化影晌很深,后从征作战有功,先后被明政府封为建州左卫都指挥使、都督签事、左都督、龙虎将军(万历23年),称赞他“保塞有功”“看边效力”。努尔哈赤在建立后金政权之前和朝鲜交往时,自称“建州卫管束夷人之主”,用建州左卫之印,表明自己是明政府建州卫地方官的身份。不过明政府对女真各部实行“以夷治夷”分而治之的政策,与对内地的管理还是有所区别。而且随着中央政权的盛衰和地方势力的起落,关系时紧时松。但就其性质来看,始终是中央和地方政权之间以及国内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

明万历年间,女真“各部蜂起,皆称王争长,互相残杀。甚且骨肉相残,强凌弱,众暴寡”。统一女真各部,成为当地人民的强烈愿望。在这种形势下,努尔哈赤于万历十一年即 1583年起兵,历经40年奋斗,终于结束诸部争雄的割据局面,至1625年,自东海至辽边,北自蒙古、嫩江,南至鸭绿江,女真“诸部始合为一”。努尔哈赤在统一过程中,不断建立、完善统治体制。还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命额尔德尼、噶盖,利用蒙文字母拼写女真语言,创制成满文。(老满文无圆点满文)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在女真各部基本统一、满族新的民族共同体大体形成的基础上,努尔哈赤于赫图阿拉(辽宁新宾)宣布脱明独立,称“英明汗”建国,国号大金,建元天命,史称后金。历16年统一建州各部,万历41年,明人才觉察到,努尔哈赤已势大难控。

万历二十八年( 1601年)努尔哈赤初建旗制时设黄、红、蓝、白四旗。每300女真壮丁编为1牛录(汉语“箭”的意思),首领为牛录额真(汉译为佐领或主子);5牛录为1甲喇(队),首领为甲喇额真(参领),统领1500人;5甲喇为1固山,首领为固山额真,1固山即为1旗,共7500人。各固山以不同旗色为标志。万历四十三年又扩建为八旗,“以初设四旗为正(整字俗作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增设四旗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合为八旗”。八旗定制时总计6万人,其后总人数增加,只扩大甲喇数目,牛录和固山的编制数目不变。八旗旗主为和硕贝勒或曰固山贝勒,各置官属,统辖臣民,最高统帅为努尔哈赤。八旗制度实际上是“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的军政合一、兵民一体的社会组织,兼有军事、行政和生产三方面职能,“凡有杂物收合之用,战斗力役之事”,逐层下达,“令出不少迟缓,绝无呈诉辨理争讼曲直事”。八族制度把分散的女真各部有效地统一组织起来,有利于保持高度战斗力、促进生产发展,推动了初期满族社会的发展,在其崛起之际发挥了重大作用。

努尔哈赤势力的兴起,对明皇朝在辽东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于是明政府在政治、经济上采取一些措施限制后金的发展。万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 1618年),努尔哈赤遂以“七大恨”,即明杀其祖父;杀害使臣;夺其土地;助叶赫以阻碍其统一等)为名正式誓师攻明,明军节节败退。随着对明作战的胜利,后金天命六年(1621年)进入辽沈地区,为了适应汉族地区的生产方式,满族社会形态迅速发生更迭变化。本来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奴隶制已经得以确立和发展,奴隶制“拖克索”庄园经济已很典型。进入汉族地区之后,与先进的封建生产关系产生尖锐矛盾,促使努尔哈赤进行政策调整。该年七月,努尔哈赤下令将辽南地区30万日(垧)土地“计口授田”,天命十年(1625年)又颁布《庄田谕》,规定“每庄十三男,七牛,田百日(垧),其中二十日(垧)交纳官粮,八十日(垧)自已食用。”开始向农奴制庄园经济转变。天命十一年(1626),努尔哈赤大举征明,兵败宁远城下,含恨死去。

3.清政权建立:

其第八子皇太极继承汗位,是为清太宗,次年改元天聪,皇太极即位伊始,便下令压缩庄园奴仆数目,并把“其余汉人分屯别居,编为民户,择汉官之清正者辖之”,实际上成为个体依附农民。这是生产关系上的一项重大改革,加快封建化进程,和原明辽东封建生产关系大致相同,汉族人民和后金政权的矛盾有所缓和,上层官僚更成为后金的有力支持者!在上层建筑方面也仿明制,于天聪、崇德年间不断设置和健全政权机构,建立起皇帝直接控制的咨询和办事机构内秘书院、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合称“内三院”;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及都察院、理藩院,合称“八衙门”。皇权不断加强,旗权逐渐削弱,“君臣之分定,八固山共治之法除矣”。崇祯九年(1636),皇太极正式称皇帝,改国号为“大清”,定族名为“满洲”,改元崇德。皇太极统治时期,封建君主专制政权的国家机器已基本奠立。

4.明清间的战争

1619年萨尔浒之战

1621年辽沈之战

1622年广宁之战

1626年宁远、宁锦之战

1626年入口之战

1641年松锦决战

第五节 明末农民战争与明朝的灭亡

一、明朝末期的黑暗统治

明朝后期政治日益黑暗、腐朽。官吏贪污腐化,朝廷党争不已。先后出现了“梃击”、“红丸”、“移宫”等三案。三案本身并不重要,但一时争论很多,魏忠贤借此为名,编《三朝要典》一书,打击东林党人,作一网打尽之计,故有三大案之名。东林党是晚明以江南地主阶级知识分子为主的政治集团。神宗后期,政治日益腐败,社会矛盾激化。万历二十二年(1594)无锡人顾宪成革职还乡,与高攀龙等在东林书院讲学,议论朝政,得到部分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支持,被称为“东林党”。天启时,东林党人展开了与阉党势力的斗争,但遭到残酷的打击和迫害。

明代后期,地主阶级拼命兼并土地,其中皇族、外戚及宦官最为疯狂。万历时,明神宗的皇庄占地214万余亩。明熹宗赐给惠、瑞、桂三王湖广、陕西庄田每人三万顷。大宦官魏忠贤占有土地一百万亩以上。大批农民丧失土地后,沦为佃户和奴仆。他们除了受到地主残酷的地租剥削外,还遭受各种额外的勒索。如晚明的“辽饷”,每亩加派银至九厘,其数额相当于全国总赋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天启时,又有关税、盐课及杂项等加派。地主将这些负担转嫁给小农,使广大农民家破人亡。黑暗的政治统治和残酷的经济剥削,使明末社会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于是各种灾荒连年出现,甚至于产生“民相食”的现象。

二、大起义的爆发

明僖宗天启七年(1627年),王二在澄县(今属陕西)率领饥民造反。随之,陕西各地农民纷纷响应起义。其中较为突出的有陕北王嘉胤、高迎祥及张献忠等起义军。李自成投奔“闯王”高迎祥,号称“闯将”。崇祯八年(1635年),起义军为打破明军的围剿,十三家七十二营起义军领袖聚会河南荥阳,采纳了李自成“分兵定向”的战略。然后分兵五路,迎击官兵。其中高迎祥、张献忠起义军向东连破城邑,直捣中都凤阳,并毁皇陵,极大地震撼了明朝的统治。崇祯九年(1636年),高迎祥战败被杀,李自成继续领导这支队伍。1637年(崇祯十年),明朝制定了“四正六隅十面网”的军事围剿计划。1638年春,李自成遭到明军伏击,伤亡惨重。在农民军受到挫折的情况下,张献忠及其它一些起义军接受了明朝的招安。

1639年五月,张献忠于谷城(今属湖北)再度起兵,罗汝才等也在房县(今属湖北)响应。经过艰苦的运动战,张献忠攻陷襄阳(治所在今湖北襄樊),粉碎了明朝的军事围剿。崇祯十三年(1640年)冬,李自成率部进入河南,成千上万的饥民参加了起义军。李自成针对当时的形势,提出了“均田免粮”的口号,受到农民的热烈拥护。次年,李自成破洛阳,杀明福王。接着,李自成连破明军,三围开封城。从此,起义军展开了战略反攻。

三、农民政权的建立和明朝的覆灭

1642年冬,李自成进军湖广。次年三月,李自成称“新顺王”,以襄阳为襄京,建立了新顺政权。不久,李自成起义军再度北上。九月,李自成大败明军。十月,李自成占领西安(今属陕西)。 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李自成改国号大顺,建元永昌,改西安为长安,称西京。又进一步完备农民政权的组织机构。大体与李自成建立大顺政权同时,1643年五月,张献忠攻占武昌,杀明楚王。张献忠即“大西王”位,改武昌(今属湖北)为天授府,建立了大西农民政权。不久,张献忠转攻湖南,克长沙(今属湖南),再进军四川。

1644年二月,李自成率部北上,沿途纪律严明,得到各地人民的支持。三月,大顺军攻占北京,崇祯皇帝自缢,明朝灭亡。 李自成进京后,进一步加强了中央政权的建设。同时,大顺军在各地建立的府、州、县各级政权也愈来愈多。起义军还对贵族、官僚及大地主严加镇压。如设“比饷镇抚司”,以暴力手段迫使贵戚大臣、贪官污吏交出资财。在“均田”口号的推动下,一些地区的农民还夺取了地主的土地。同年,张献忠在成都称帝,国号大西,改元大顺,以成都为西京。

四、明末农民战争的失败及其意义

1644年四月中,李自成率军讨伐吴三桂。但清军突然参战,大顺军战败。四月二十九日,李自成称帝。次日,大顺军撤出北京。不久,清兵入关,占领北京,李自成率军经山西撤到西安。次年初,清军分兵两路攻打陕西,李自成再撤退到湖北。四月,李自成被地主团练袭杀。清军向大西政权进攻。1646年十一月袭杀张献忠,明末农民起义最终失败。

明末农民战争是一次规模很大的农民战争,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一是起义军推翻了腐朽的明朝,打击了地主阶级,调整了生产关系,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二是起义军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均田”的口号,将农民的平等要求集中到土地问题上,表明农民战争进入了以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为斗争目标的更高阶段。三是起义军提出“公平交易”的口号,反映了工商业者的利益,顺应了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要求。

第六节 明代思想文化

一、明代理学的发展

明初在意识形态中,程朱理学仍占主导地位。到明代中叶,随着社会矛盾的发展,出现了王守仁的“心学”。王守仁即王阳明,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曾带兵镇压过农民起义,并提出了“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的著名论断。在哲学方面,他继承并发展了南宋陆九渊“心即理”的学说,认为理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站在主观唯心主义的立场上,反对程朱理学理在心外的命题。此外,他还在认识论上提出了“致良知”的主张。在王守仁之后,各地王门学者一时俱起,其中以王艮及泰州学派最为著名。王氏长期在小生产者中讲学,宣传王阳明的学说,并提出了“明哲保身论”。另一位著名的王门学者是李贽。李贽号卓吾,著有《焚书》、《藏书》等,在哲学上基本上与王阳明保持一致,但他反对封建正统思想,反对将“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王学在明代盛极一时,但由于“王学异端”的出现,使它失去了统治者的宠爱,到了清代,程朱理学重新抬头,形成所谓“宋学”。虽然当时也出现了一些“理学名臣”,并重刊了《性理大全》,但理学已经成为强弩之末,反理学的思想相当活跃。

二、文学艺术

1.文学

明代的小说取得了很高的艺术成就,产生了大量长篇章回小说和短篇话本。其中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吴承恩的《西游记》、冯梦龙的“三言”、凌蒙初的“两拍”及《金瓶梅》,都是很有影响的文学名著。

诗文也有值得称道的地方。明代前期,以大学士杨士奇、杨荣、杨溥为首的“台阁体”诗派把持文坛。明中叶以后,先后崛起了以李梦阳、何景明为首的“前七子”,以李攀龙、王世贞为首的“后七子”。他们主张“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对台阁体发起了进攻。明中期以后,文坛上又出现了以王慎中、归有光为代表的“唐宋派”和以袁宗道、袁宏道和袁中道三兄弟为代表的“公安派”。

随着城镇经济的活跃、繁荣,明代戏曲出现了迅猛发展,产生了康海的《中山狼》、王世贞的《鸣凤记》和徐渭的《四声猿》等有影响的作品。而最负盛名的则是汤显祖的《牡丹亭》。

在艺术方面,明代绘画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前期著名画家有赵原、边文进、王绂及戴进等。其中王绂以善画墨竹出名。明代中叶以后,画坛名家辈出。张伟、林良、吕纪等各具所长,而“吴门四大家”的沈周、文徵明、唐寅和仇英,充分吸取了前人诸派之长,取得了突出的艺术成就,被后世称为“明四家”。嘉靖时的徐渭,自辟蹊径,创泼墨花卉。明末的董其昌、陈洪绶等人,在绘画上也有相当大的成就。

此外,明代还比较注意对资料的整理和编纂,并且编成了有名的《永乐大典》。《永乐大典》我国最大的一部类书。永乐年间,明成祖敕令解缙率文士3000余人修纂,历时五年完工。全书22937卷,11095册,辑入经、史 、子、集各类图书七、八千种,按韵目编排,保存了许多古代的佚文秘典。现存《旧唐书》、《旧五代史》等均系清人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惜此书仅有抄本,流传不广,后经英法联军和八国联军焚劫,仅存300余册。

三、科学枝术

1.李时珍与《本草纲目》。明代医学有长足的进步。李时珍用26年心血,于1578(万历六年)写成《本草纲目》。《本草纲目》集历代本草之大成,记载药物1892种,附方11096则,涉及自然科学的许多领域。

2.徐光启与《农政全书》。明末大农学家徐光启在1627(天启七年)前后写成《农政全书》60卷。此书分农本、田制、农事、水利、农器、树艺、蚕桑等十二目,系统地总结了我国的农业文献,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

3.宋应星与《天工开物》。《开工开物》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有关农业和手工业的百科全书。全书18卷,对作物栽培、粮食加工、熬盐、制糖、酿酒、榨油、造纸等一系列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技术进行了总结。清代还出现了《广群芳谱》和《授时通考》等农学著作。

4.徐宏祖与《徐霞客游记》。明末地理学家徐宏祖(霞客),毕生致力于实地考察,最终写成了伟大的地理学著作《徐霞客游记》。此书以游记的形式,记述了他数

《太祖实录》卷252。

高岱《鸿猷录》卷八《长驱金陵》。

《明史·夏言传》

《明史·金英传》。

《明史·汪直传》。

《明经世文编》之三。

《云间据目抄》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