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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审美意识形态属性

日期:2014-03-05  作者:文学概论 阅读:41


教学目的:

了解文学的三种含义,区别文学与非文学,理解文学的意识形态属性、审美属性和文学话语的特性

教学重点与难点: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文学话语的特性

教学课时:12课时

第一节 文学的含义

文学是一个广延性很强的复杂的事物。必须通过多视角多层次的综合阐述,才能确立起接近文学活动本身的文学观念。我们从人类文化、社会审美意识形态、文学和非文学的区别这三个方面来界说文学。文学是人类的一种文化形态,它具有审美意识形态性质,和非文学在本质特征上有较为明显的差别。

一、文学的文化含义

(一)概念

广义的文化过程,口头或书面语言行为和作品,一般文化形态。面对“文学是一种文化现象”这样一个命题,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但是作为对文学的一种判断,作为文学理论的一个命题,我们必须知道这个命题“是其所是”是什么,即这个命题所以成立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那么,能够支持这个命题的理由和依据究竟是什么呢?答案主要有三个:文学集中体现着文化的属性;文学的文化研究的发展及其具体形态;文学具有深刻丰富的文化的意义。

(二)为什么要将文学看成一种文化

1、广义文学概念的发展史

中西广义文学的历史回顾、中西最具代表性的观点:

中国:

《论语》德行、言语、政事、文学;

《诗经》的政治交往功能及教育功能;

《说文解字》“文,错画也,象交也”;

《释名·释言》:“文者,会集众彩以成锦绣,会集众义以成辞义,如文绣然也。”

在广义的文学概念中渗透着文学的审美特性,魏晋以来文学概念的自觉。

章炳麟《国故论衡·文学总略》:“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

“文学”或“文”在中国魏晋以前含义相当于学问或文献,也即文化。 

    在中国,审美的文学观念从文化中分离出来,大致完成于魏晋时期(36世纪)。 在魏晋时期,“文学”与“文章”和“文”逐渐成为同义词。到5世纪时,宋文帝建立“四学”,“文学”从而与“儒学”、“玄学”、“史学”正式分了家。这样,文学才从文化中分离出来,获得独立发展的地位。

魏文帝曹丕的《典论·论文》是较早的反映文学观念独立的经典性文章。在《典论·论文》中,曹丕提出了较早的文体特征论:“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把诗赋的语言形式美提到了首位。文中又提出了“文以气为主”(气,气质,指人所具有的素质)的文学风格论:强调作家的个性气质对于文学风格的决定作用。鲁迅是这样解释曹丕的话的:“他说诗赋不必寓教训,反对当时那些寓训勉于诗赋的见解,用近代的文学眼光看来,曹丕的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

    西晋陆机《文赋》:“诗缘情而绮靡。”(缘:因,根据。绮靡:美丽细致。)

南朝梁钟嵘《诗品序》:“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

    从此,文学的审美性质得到确认,与一般的文化区别开来。

西方:

古希腊艺术指技艺  柏拉图“迷狂说”、“灵感说” 不能算作技艺;

亚里士多德《诗学》“模仿说”;

希腊化时代:重新置于复活的灵感概念之上;

文艺复兴时期 诗与艺术的统一;

18世纪以来,文学的独立;

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

在英语世界,“文学”一词(literature)是14世纪才从拉丁文litteraturalitteralis引进的。“文学”的原初含义来自“字母”(英文letter)或“学识”(拉丁文littera),这一点与中国古代相似,“文学”有文献资料、文字著作和学问的含义。即文学具有文化的一般含义。

在西方,直到18世纪,审美的文学观念从文化的文学观念中分离开来。1747年,法国美学家查里斯·巴托提出“美的艺术”概念,诗(文学)方才与绘画、雕塑、舞蹈、音乐等一起从一般技艺中摆脱出来,获得了自己的存在形态。从此,手工业、农业、科学、医药、骑射等不再是艺术,而只有“美的艺术”是艺术了。文学正式成为美的艺术的一员,意味着文学的审美性质被正式认可,文学终于从文化中分离出来了。在广义的文学概念中逐渐觉察到审美属性。

二、           文学的审美含义

1、文学:具有审美属性的语言行为及其作品;

审美: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

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形成的一种关系;

目的:无功利的、 方式:形象的、 态度:情感的;

康德《判断力批判》“审美判断力的四种契机”;

2、中西文学审美含义的发展历史;

中:魏晋时期(3——6世纪)文学自觉时代;

“文”的本义:斑纹或图文,尚用反对尚文或爱美;

曹丕《典论·论文》“诗赋欲丽”“文以气为主” 鲁迅对此的解释,以汉赋为例说明;

宋文帝立四学:文、儒、史、玄;

范晔《后汉书·文苑传赞》:“情志既动,篇辞为贵”;

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情性、神明、气韵、空灵”;

陆机《文赋》:“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

刘勰《文心雕龙》:对文学特性的强调;

萧统、萧绎、沈约等人的文学主张;

    文学审美含义被明确提出的同时,文学的文化含义仍被广泛的采用,如韩愈、周敦颐等人的文学观。魏晋时期中古代文学理论的繁盛。

三、文学的通行含义

1、审美含义:审美的语言作品;

审美表现领域的独立、现代科学的学科体系;

2、艺术 语言艺术 审美属性的语言艺术 四类;

审美含义成为通行的含义,但广义的文学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文化研究;

四、           文学与非文学

1、 文学语言富有的独特表现力;

2、 审美形象世界;

3、 传达完整的意义;

4、 似乎特殊而无限的意味;

文学与非文学之间相互转化,置于历史语境中具体对待。《庄子》、中国古代小说中所引大量非文学文本、李汝珍《镜花缘》、《红楼梦》等。

           第二节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

一、文学作为一般意识形态

1、文学活动在整个人类社会活动中的地位,作为一般地意识形态;

2、文学与反映:文学对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反映;

3、民族、世界、社会从这三个角度进行分析;

二、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

1、审美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特殊性﹢一般性)

文学具有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性质;

文学双重性的复杂性;

审美:直接突出的 意识形态:间接隐蔽的;

审美意识形态的独立性
  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不是审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世界上并没有纯粹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只有在各种具体表现中——作为哲学的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的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才会现实地存在。
  审美意识形态自身是一个系统。文学和其他艺术集中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审美意识形态性

2、或偏重审美或偏重意识形态

审美:直接的审美风貌中暗含意识形态性 山水诗、为艺术而艺术、“休闲文学”

意识形态:强烈的意识形态冲淡审美 为人生而艺术。

320世纪8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童庆炳 批评别林斯基 “形象特征论”为一般找特殊 “审美”是文学区别于一般意识形态的特征。

审美反映论、文学审美特征论;

钱中文 审美意识形态论;

王元骧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

三、文学审美意识形态属性的表现

1、无功利与功利

1)文学的无功利性 “非物质的实用功利”

作者造作 刘勰对创作的评述 朱熹 虚静,

读者欣赏,

康德:

“那规定鉴赏判断的快感是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

“一个关于美的判断,只要夹杂着极少的利害感在里面,就会有偏爱而不是纯粹的欣赏判断了”

2)文学的功利性,有精神的审美判断,不具有物质实际功利,但具有精神的审美功利。

a与直接功利目的无关;b深刻的社会功利性;c把无功利当做再现社会生活这一功利目的的特殊手段;

丰子恺《艺术的效果》: 直接效果 间接效果

艺术品    直接审美愉悦  表层

艺术精神  间接精神影响  深层

孔子的兴观群怨:

兴:    启发想象    感发志意

观:    观察事物    观察时政

群:    会合群体    群居切磋

怨:    表达哀怨    怨刺上政

2、形象与理性 形象与思维的统一

1)文学的直接形象性:

艺术形象 文本结构所呈现的富于意义的审美感性形态;

感性形态,渗透想象、虚构或情感等精神过程 黑格尔;

审美形象是假定的、不确定的、模糊的 别林斯基;

以直觉方式存在 西:克罗齐、卡西尔 中:感兴、妙悟。

2)文学的间接理性:

创作与欣赏: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统一;

情感与理性交融的状态;

以张若虚《春江花月夜》为例,引闻一多的评价。王维《鸟鸣涧》。

3、情感与认识

1)文学的审美情感是凝聚在审美形象中的主体态度:

人类普遍性的情感;

情感的形式或形式的情感;

审美无功利与审美形象相互渗透,并通过审美形象显现或感受的。雨果《巴黎圣母院》。

2)文学的认识因素:

作家对社会现实客观理智的反映;

直接的审美情感深层隐藏着间接的理智认识;

作家对认识理智因素的否认;

以沈从文和凌宇的对话、艾青《我爱这土地》为例。

第三节   文学的话语蕴藉属性

一、文学与话语

人们常说“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当然没有错,因为文学正是由语言来构成的;不过,严格说来,在具体的文学活动中,文学却是以话语的方式存在的。

  话语,是与语言、语言系统、言语和文本等存在联系和区别的概念。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社会交际工具,话语则是其具体的社会存在形态。

  文学作为具有审美属性的语言艺术,是特定社会语境中人与人之间从事沟通的话语行为或话语实践。

    何为话语,至少包含如下五个要素:

  (1)说话人,是体现在文本中的叙述者或抒情者角色和作家因素,这是话语活动的主体之一;

  (2)受话人,是阅读文本的接受者角色和读者因素,这是话语活动的另一主体;

  (3)文本是供阅读以便达到沟通的特定言语系统(有时也称话语系统),这是话语活动的符号形式;

  (4)沟通,是说话人与受话人之间通过文本阅读而达到的相互了解或融洽状态,这是话语活动的目的;

  (5)语境(context,又译上下文),是说话人和受话人的话语行为所发生于其中的特定社会关联域,包括具体语言环境和更广泛而根本的社会生存环境。

二、文学与话语蕴藉

在考察文学话语的特点时,蕴藉是个有用的概念。它指一种内部包含或蕴含多重复杂意义,从而产生多种不同理解可能性的话语状况。文学总是以一定的话语形状去蕴含多重复杂意义,或是把多重复杂意义蕴含在一定的话语形态中。所以,文学直接地就总是以话语蕴藉的形态而存在。而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都只能通过这种话语蕴藉而参与到文学活动之中,只不过,作者主要创造话语蕴藉,而读者则力求阅读和理解作者创造的这种话语蕴藉。可以说,话语蕴藉是指文学活动的蕴蓄深厚而又余味深长的语言与意义状况,表明文学作为社会话语实践蕴含着丰富的意义生成可能性。文学作为话语蕴藉,有两层意思:

 1. 整个文学活动带有话语蕴藉属性。

 2. 在更具体的层次上,被创造出来以供阅读的特定文本带有话语蕴藉属性。文本作为话语蕴藉,是指文本内部由于话语的特殊组合仿佛包含有意义生成的无限可能性。这就是说,文本是特定的,但文本的意义似乎是无限丰富的。

举例:《登鹳雀楼》。

三、话语蕴藉的典范形态

 1. 含蓄 :含蓄是文本的话语蕴藉的典范形态之一,指在有限的话语中隐含或蕴蓄仿佛无限的意味,使读者从有限中体味无限。

 2. 含混 :含混(也称歧义、复义或多义),是文本的话语蕴藉的典范形态之一,指看似单义而确定的话语蕴蓄多重不确定意义,令读者回味无穷。

换言之,读者阅读文本时可能感到其中蕴含着多重不同意义,有多种读法。比较而言,含蓄突出的是表达上的小中蓄大,含混偏重的是阐释上的一中生多。不过,两者在实质上是一致的,共同揭示出文学文本的话语系统具有丰富的意义生成可能性即话语蕴藉属性。

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只能以话语蕴藉这一特定形态表现出来,都只能蕴含在话语的含蓄或含混的意义空间中,无法离开这种话语蕴藉而独立存在。如果离开了话语蕴藉,便不存在文学了。

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是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文学是整个人类艺术中的一种样式。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文学作为人类艺术大家庭的一员,一定具有与其他艺术样式相似或相同的特点。如,各种艺术样式都是文化现象,一般都具有某种程度的社会意识形态属性,都以感性形式、主观态度和想象方式来反映世界等等;二是文学是人类艺术中的一种特殊样式,它具有与其他艺术样式明显不同的自身特征,如它以人类的语言作为基本媒介,以语言的形式存在,也正由于文学所使用的媒介和它的存在方式,文学形成了区别于其他艺术样式的特点。总而言之,文学与其他艺术的差别和特点,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它的语言组织,取决于它所具有的语言特性。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我们说: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

举例:王昌龄《长信宫词》。戴望舒《雨巷》。

思考题:

1.文学有哪两种含义?现在通行的文学含义是什么?

2.怎样理解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

3.什么是话语蕴藉?怎样理解文学的话语蕴藉属性?试结合具体作品加以说明。

4.当前在文学的含义和属性问题上有哪些代表性观点?这里把文学视为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它表现在哪几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