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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程开设规范

中文系选修课程开设规范

为了保证选修课程的开设质量,保持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特制定选修课程开设规范。

一、开设选修课程的教师向中文提出开设申请,并填写“中文系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表”。

二、选修课程的确定要以教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为主体,彰显学科优势,突出地域特色。

三、选修课程要有恰当的课程名称,规范的教学大纲,完备的课程计划,详细的教案资料,必要的参考书目。

四、选修课程的开设要与本专业的教学体系和课程设置相统一,做到课程特色显明并与其他课程相互补充。

五、研究所所长要根据本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对开设选修课程教师的材料提出相关意见,作为开设选修课程的重要依据。

六、为了提高选修课程开设质量,教师提出开设选修课程的申请后最少要有一个学期的准备时间。

七、中文系主任要对开设选修课程的类型、学期、课时、学分等做出具体界定。

八、附:中文系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表

中文系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