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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学生意见征集制度

为了全面掌握教师的教学情况,倾听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增强教师的教学责任心,特制定本意见征集制度。

一、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班级必须全部参加,每班须派代表3人,其中班干部1人,普通学生2人。

二、系主任可根据学生意见征集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个别研究所所长参加意见征集会议,但系主任必须参加。

三、学生意见征集工作由系主任全面负责,每学年举行一次,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15周左右。

四、参加学生意见征集工作的教师要认真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耐心的解释,以利于师生之间的相互沟通。

五、系主任要及时向全系教师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对于涉及到个别教师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与之进行沟通。

六、系主任要做好学生意见征集工作的记录,并及时写出总结报告,以备定期查阅。

中文系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