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非常重视重点课程暨精品课程建设,制定了《西北师范大学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和《西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共19条,其中包括《建设标准》、《建设立项》、《课程管理》、《检查验收》、《保障措施》等内容。
《课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校级重点课程建设期为一年半。学院对重点课程建设应进行跟踪检查、动态管理,负责重点课程的日常管理、检查及指导。教务处对重点课程建设实行目标管理,建设期满组织评估验收。重点课程建设实行课程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课程建设负责人制。课程组每学期应组织课程建设与改革研讨会,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课程建设的意见,不断加强课程建设。”
《保障措施》的主要内容是:“学校对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课程给予经费支持,每门课程拨付专项建设经费5000元。学校将建设经费划拨到各学院,由学院管理使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无计划开支。评估验收时,课程负责人应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学校鼓励学院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立项建设重点课程的经费支持,确保重点课程建设的质量与水平。重点课程建设是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校级精品课程原则上从校级立项建设的重点课程中遴选产生。学校鼓励立项建设的重点课程积极申报精品课程。若立项建设的校级重点课程评选为校级精品课程,学校将增拨建设经费的差额部分。已经评为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不再申报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立项建设的重点课程,其评估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学校奖励课程建设经费2000元,资助课程组更好地开展课程建设。”
《西北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共24条,其中包括《建设目标和要求》、《评估验收办法》、《管理与维护》、《保障和激励》等内容。
《管理与维护》的主要内容是:“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及时充实、更新、完善,不断提高课程质量。各学院应在学院网页设置‘精品课程专栏’,为精品课程上网,实现资源共享提供保障。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内容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
《保障与激励》的主要内容是:“学校设立精品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每门课程8000元,在建设期首次拨付5000元,课程验收合格后拨付3000元,用于课程维护。省级精品课程增加建设经费每门课程4000元。被授予‘国家精品课程’荣誉称号者,学校奖励5万元。省级以上(含省级)精品课程可直接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学校要求各学院相应制定院级重点课程建设规划,以促进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以上政策措施均已得到了很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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