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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原理》精品课程建设简介
2、教学过程与教学方式
针对哲学学科抽象性、反思性、批判性的特点,以哲学教学的开放性和学习的探索性为宗旨,回归哲学的怀疑、批判、反思的思维特性,注重培养学生的理性反思能力。与经验常识思维追求认知的客观性、经验性、实证性和确定性不同,哲学思维是一种以有限去追逐无限的思维,它具有价值性、超验性、致极性和不确定性。这就是说,哲学教育重要的不是给学生某种既成的哲学理论,而是在对哲学的自我理解、自我质问中,逐渐引导学生进入哲学思考、并形成哲学思维和哲学式人生态度。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哲学的基本工作方式就是思考。那么,如何在哲学教育中体现这个“思”?一个基本要求就是以哲学的方式教哲学和学哲学。哲学教育也只有把握住哲学的这个本质特点,才会使受教育者学会并进入哲学式思考。具体在哲学教学活动过程中,即要求教与学双方既不能照本宣科,也不能死记硬背,而是“学”、“思”、“辩”。即:“学”——按照哲学史的问题逻辑、哲学家本人的思想逻辑,来介绍和掌握已有的哲学理论成果或思想知识;“思”——即对已有的所谓的哲学知识和思想成果进行深入思考、反思和诘问。 “辩”——即对已有哲学概念、命题乃至于理论进行辩析、辩论和辩正,以从中获取有益的学术思想信息和人文价值关怀。就三者关系来看,“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是基础。“思”和“辩”则是思索和开拓,即创新。没有“学”,“思”和“辩”就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思”而无“辩”,则意味着虽有个性张扬,但会造成责任意识的淡漠,而且会使思考缺乏思想的连续性和建设性。概言之,哲学教育的真正目的,就是让教师、学生都进入哲学思。我国当代哲学家贺麟就提出“哲学重在思想的训练和理智的活动,重研究、怀疑、讨论、辩难、探求思索的过程,而不一定重在问题的根本解决和所得的结果。”对此,我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冯契先生也曾有过一个言简意亥的概括,他认为哲学教育过程的实际上是一个“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的过程。这里所说的“化”就是一个思考过程。即通过对一定哲学文化理念的寻思与反思,以达到明辩、明理、明鉴,进而潜移默化、习以成性。 如何达到上述要求?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就必须摈弃“背、“记”、“会”,处理好“学”、“思”、“辩”的关系。具体做法是: 第一、在系统讲授、夯实思想知识平台的基础上,引进一些拓展性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和争论;(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解决矛盾的方式) 第二,开展课堂讨论、辩论,使学生在“思”和“辩”的过程中,养成慎思明辩、开拓创新能力;(如何理解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第三,增设教学互动环节,即专门为学生留出一些比较容易理解的章节内容,让学生自学总结、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学生由被动学习变主动学习(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第四,编写教辅材料,并与教材每一章相配套,有基本观点、概念、疑难问题、学术争论、复习思考等; 第五,尽可能的购买并利用一些音信像资料。通过感性生活来理解抽象哲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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