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课程描述
一、课程性质
《中国法制史》是教育部为我国高等学校法律专业开设的核心课程与必修课,也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必试科目。本课程设3学分,开设一学期。
二、教学目的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地掌握中国历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更好地领会和贯彻我国的现行法律,批判地吸收与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的精华,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依据;提高对我国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为学好各部门法学打好历史知识的基础和理论基础;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自信心。
三、教学内容
《中国法制史》主要研究中国法制的起源、发展历程和基本特点,古代各朝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思想、主要立法活动、法律的主要内容(刑事法、民事法、行政管理制度等)及司法诉讼制度(司法监察机构、诉讼制度、审判制度)。引导学生在掌握基本历史知识的基础上,全面了解中国传统法制的特点、演进规律和深远影响,探讨古今法制的联系与区别,从而开阔知识面,提高法学理论素养,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
四、教学时数
课堂教学:54学时
五、教学方式
讲授、问答、启发、讨论等与多媒体辅助教学相结合。
六、教学大纲
绪论 2学时
• 第1章 中国法的起源和夏商法制 2学时
• 第2章 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 4学时
• 第3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2学时
• 第4章 秦代法律制度 4学时
• 第5章 汉代的法律制度 4学时
• 第6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 4学时
• 第7章 隋唐时期的法律制度 6学时
• 第8章 宋代法律制度 4学时
• 第9章 辽、西夏、金、元代法律制度 2学时
• 第10章 明代的法律制度 4学时
• 第11章 清代法律制度(上) 4学时
• 第12章 清代法律制度(下) 4学时
• 第13章 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4学时
• 第14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