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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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评教指标涉及:教学态度(占20%)、教学内容(占15%)、教学方法(占20%)、教学环节(占15%)和教学效果(占30%)等5个方面,每一方面均订有具体的评价内涵和标准。如教学态度的评价内涵为:“教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教学纪律,教学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学生;讲课精神饱满,有热情,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又如教学方法的评价内涵为:“讲授思路清晰,条理清楚,简练准确;善于组织教学,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启发学生思考,注重开拓思维,培养学生能力。”

近年来,我校学生对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都非常满意,评价结果为优秀,该课程负责人讲授课程的学生评价均在90分以上。学生们普遍认为,该门课程的授课教师能够将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采用导引案例解析、热点案例研讨、争鸣观点交流等方式,将基本理论讲授贯穿于案例研讨和与实际问题解决之中,加深了对刑事诉讼法学这门课程知识的总体掌握。学生们评价认为,授课教师都能积极与学生互动,讨论问题深入,课堂气氛活跃。授课教师采用的探究式教学方法避免了人云亦云的弊端,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的能力,锻炼了学生独立剖析案例、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总体上看,该门课程深受学生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