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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7 江门市实施廉政公积金制度的探讨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省江门市有关部门透露,该市7月1日起将推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市直机关公务员按职务最高月缴存1600元,5年无违纪可领取缴存总款额的70%。预计每年市财政支出预算近2000万元。

据悉,廉政公积金类似于住房公积金,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如个人未发生违纪,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还,直至退休;如个人违纪违法,则按-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上缴国库。

《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已于日前印发。据负责起草《办法》的相关人士介绍,廉政公积金是“公务员履行廉政勤政责任的一种经济奖惩机制”,实施范围主要为市直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目前江门有4600 多名公务员符合条件,“预计每年财政为此拨款近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