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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原理》课程简介

( 一) 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对学生进行哲学人文素质教育,以及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的基础理论课程,也是政法学院 2+2 通识课。
    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对人心灵的净化、智慧的提升、性情的陶冶和自由独立精神的养成,使人成为人。这也大学人文素质教育的真谛所在。一切人文学科就其本质而言,都在不同程度或层面上昭示着人的生命价值和生活意义,因而都在不同程度上或从不同层面探求和实现着人文精神。哲学作为一门古老而又充满神奇魅力的学科,与其它学科不同,哲学是人从自身的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出发,来反思人和外部世界及其相互关系,以理性把握、正确规范和合理建构的方式来表达对人类终极命运的关怀。其宗旨和价值在于通过使人明智,来提升人的生命境界,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它哲学不同,它认为现实的人必须通过自己感性的和社会的实践活动这种特属于人的生命活动方式为基础,来不断地认识、批判、规范和重建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并通过这种实践活动来不断地生成、实现人的生命存在和生命意义。所以,通过《哲学原理》对学生进行哲学教育,以培养和造就积极进取的主体人格和合理提升睿智通达的人生境界以及创造、创新的精神能力和健康精神格局的“人”。
    ( 二)教学目的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在于对学生给予必要的哲学启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教育。即通过哲学与人和人的生活的的关系,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其通过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它哲学理论,尤其是与一般唯物主义的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特质、基本精神与文化价值取向和基本原理等,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哲学兴趣和哲学素养,并树立正确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思维观。
    (三)教学内容
    本课程由两部分组成:即通过哲学的发生、哲学的功能、中西方哲学史不同的哲学观及其哲学理念与思维方式,哲学主要问题域,哲学派别及其历史演进等问题,让学生基本了解和掌握哲学的本性、思维方式与文化特性等 .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本课程的重点内容。以既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为基本知识框架,以实践的观点重新理解、规定和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既是这部分的特点,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义使然。
    (四)教学时数:
    周 4 学时。共 72 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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