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讨论8 任前询问制
目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向全省人大系统推介了衡阳市人大常委会首创的“任前询问制”的经验。在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拟任干部作完任职前发言后,必须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然后再投票表决。这种“任前询问制”创新了人大任免传统模式。2003年初,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就此深入部分(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进行了一个多月的专题调研。调查表明:对官员的任免,在少数人当中存在一种误解,他们认为,干部的任免是党委“定调”,人大“划圈”,个别地方甚至流行“只怕人大一天,不怕人大一届”的观点。
针对这种情况,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试行“任前询问制”。2003年4月28日,在衡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通过了《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被提请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须到会作任职前发言,并回答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询问。新闻媒体可摘要刊播。”2003年8月27日,衡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如期举行。拟任市对外经贸经济合作局局长的龙杰在作完任职前发言后,遇到了历届官员都没有经历的新“面试”——回答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
试行“任前询问”的实践表明,对拟任干部进行任前询问,让他们面对国家权力机关,现场作答,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询问,这本身就意味着一种考验和挑战。有的拟任人员经历一次询问后,曾用“直冒虚汗”来形容面对提问时的心情。在一年多时间的探索实践中,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从询问前、询问中、询问后这三个主要环节上进一步完善了“任前询问制”。
询问前的调查、准确注重全面性。每次实行“任前询问”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成几个组,采取调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深入到拟任干部的拟任部门或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以利在常委会会议上提问时,真正做到有的放矢。
询问中注重针对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拟任干部进行询问时,都力求客观、公正、重点突出,不在细枝末节上纠缠。在询问时,着重考察和检验拟任干部的人大意识、法律政策水平、对本职工作的熟悉程度、对开展工作的整体谋利和宏观决策能力,规定:对每一位似行干部进行任前询问时,重点围绕上述内容,提4—5个相关问题,而不是漫无边际,泛泛而提。
任后监督注重实效。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每一位任命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定期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开展述职评议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督促每一位任命干部兑现诺言。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单保重表示,“任前询问”实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并在全市人大系统普遍推广。
思考题:
1、“只怕人大一天,不怕人大一届”观点何以存在?这一观点反映出了我国监督体制中存在什么问题?
2、“任前询问制”的引进对我国监督体制的改进和完善有何作用?
3、“任前询问制”对人事制度改革有何积极作用?能否在全国普遍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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