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东
发布时间:2019-05-12
1964年7月生,博士生导师、二级教授、教育学院院长。兼任全国教育基本理论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教育哲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课程论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甘肃省课程改革专家组副组长、甘肃省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2011年入选教育部“国培计划”首批专家库人选。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项,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多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次;承担省级科研项目多项。
学术研究方面,始终立足于教育实践变革和教育理论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深入地论证了探究是教育学术传统的核心的观点,同时以回归原点的思想方法,将生活、探究、行动等作为关键词,系统地探讨了教育理论创新与当代中国教育学术话语体系建构的问题。先后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华东师大学报(教育科学版)》、《课程•教材•教法》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近200篇,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转载或介绍。代表成果有《课程的价值取向研究》(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当代国外教学理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教师专业发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读本》(兰州大学出版社,2007)、《校本教学研究》(重庆出版集团,2008)、《青藏地区义务教育公平发展研究》(民族出版社,2012)、《教育的学术品格与教育理论创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
所获荣誉、奖励有:2005年,入选甘肃省33355创新人才计划;2007年3月,中-欧甘肃基础教育项目办公室“优秀培训者”;2009年,获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0年,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工程;2011年,第八届挑战杯甘肃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指导教师;2011年,西北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名师”;2011年,受聘青海省“昆仑学者”讲座教授;2012年,受聘陕西理工学院“汉江学者”讲座教授;2014年,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特聘教授;2018年,入选青海省“千人计划”领军人才;三次获甘肃省社科成果二等奖、一次获甘肃省社科成果三等奖、多次获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一等奖。
研究方向:1、教育哲学;2、课程论;3、教师教育
主讲课程:《教育学》、《教育原理》、《教育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