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课程描述

课程描述

从经济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其是一门新兴的学科,是在对传统民法和行政法的不足进行弥补的基础上产生的;其也是一门边缘性学科,是在法学与经济学、政治学交叉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也是一门应有性学科,对经济法的研究一贯坚持对现时的经济政策和主张以及新近的经济现象和态势的研究,力求使经济制度改革和秩序变迁更加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

基于经济法的重要性和实用性教育部将经济法学确定为法学专业的十六门主干课程之一,担负着培养学生经济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任务,是学生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训练,培养运用法学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门重要课程。

为了实现学校和社会的人才培养目标,经济法课程的讲授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调控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和宏观调控法(财税法、金融法、证券法、房地产法、资源环境法等)。该课程的具体目标是:其一,强化经济法基础知识教育。作为教育部确定的十六门主干课程之一,经济法学是法学类学生的必修课,因此首先要求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观点,为学生分析和解决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中出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其二,吸纳各方研究成果基础上突出自身特色。经济法学较之于其他课程还是一门新兴课程,各种学术观点纷呈叠出,在介绍比较各方观点的基础上,我们力求行成一套具有特色的教学体系。其三,紧密结合立法与司法实践。鉴于经济法实践性和政策性相当强的特点,我们随时注重把握立法与司法动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课程内容。其四,关注前沿问题,丰富教学内容。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经济法也面临层出不穷的热点问题,为丰富教学实践内容,课程组不断将最新学术观点和前沿问题融入教学,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开拓学生的思路。

校园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