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 1、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中不确定概念的具体化研究》,批准号:09BFX0026。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管理及其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批准号:L0922104
3、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私法中的理性人标准研究》,主持人:叶金强,排名第二。
4、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建设丝绸之路世界遗产、 加速西北文化旅游业健康发展》,主持人:邓华陵,排名第三。
5、主持西北师大“知识与科技创新工程”科研骨干培育项目:《民法中的不确定概念及其具体化技术》。
6、2010年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科研奖励:
1、2007年,论文《善意取得制度的缺陷及其补正》,获甘肃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
2、2008年,专著《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获甘肃省高校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
3、2009年,专著《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获得甘肃省优秀社科成果二等奖。
4、2010年,所主持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获得甘肃省教育厅精品课程。
5、2010年,《建设丝绸之路世界遗产、加速西北文化旅游业健康发展》获得甘肃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
近五年代表性科研成果:
(一)论文
1、《善意取得制度的缺陷及其补正——无权处分人与善意受让人间法律关系之协调》,《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
2、《善意认定的属性及反推技术》,《法学研究》,2007年第6期。
3、《利益衡量的缺陷及其补正》,《西北师大学报》2010年第6期。
4、《国家法失效研究的一个理论架构》,《西北师大学报》2009年第5期。
5、《表见代理中本人可归责性的认定及其行为样态》,《法学杂志》2009年第4期。
6、《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7、《物权登记错误及其补救》,《西部法学评论》2008年第1期。
8、《表见代理中第三人的对人性救济权》,《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该文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8、5论点摘编。
9、《我国物权登记的强行政性特质及其改进》,《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10、《可归责性与信赖合理性的比较权衡——弹性化机制的应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该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07年第3期全文转载。
11、《表见代理制度中第三人信赖合理性的判断及弹性化机制的应用》,《西北师大学报》2007年第3期。
12、《物权公信力的适用限制》,《科学?经济?社会》2007年第1期。
13、《论“一房二卖”中第二契约的效力——兼评最高院司法解释之规定》,《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5年春季卷。
14、《宁夏首例一房二卖案评析》,《中国法学文档》,米健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5、《物权登记一般研究》,《民商法律评论》,江平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
(二)著作
1、专著《权利表象及其私法处置规则》,商务印书馆2007年12月。
2、专著:《农民林权法律知识解读》,甘肃文化出版社2011年版。
3、《商法教程》,副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版。
4、参编《新编商法案例教程》,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2月版。
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邮编:730070
邮箱:guozhew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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