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区域一体化的发展

    作为世界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多边贸易自由化的重要补充。最早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要追述到1241年成立的普鲁士内部各城邦之间建立的“汉撒同盟”。现代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逐步兴起,并且在经历了1950s年代和1990s年代的两轮发展,成为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国际经济现象的。
 大体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可根据其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分为三种主要类型:发达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一、发达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发达国家的区域一体化组织主要集中在欧洲:
 1.二战以后,发达国家之间的第一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西欧的三个小国—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通过达成协议建立起来的经济联盟—荷比卢联盟。
 三国商定,建立共同对外关税、协调经济政策,比卢两国还将它们的货币确定为等值,可以在对方国家流通。
 2.欧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是195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建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1)1950年代初,欧洲各国为防止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欧洲再次成为战争的策源地,由法国倡导,德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一起响应,决定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以便将各国战略物资的生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由一个共同的、超国家的经济一体化组织来管理。
 (2)1957年5月8日六个成员国签定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因这两个条约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定,也称这两个条约为《罗马条约》。
 (3)1973年,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加入欧洲共同体,1981年,希腊成为欧洲共同体的第十个成员国,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洲共同体。1995年,瑞典、奥地利和挪威加入欧洲统一大市场(欧洲共同体发展了的形式)。
 (4)现在欧洲共同体又将东欧的四个国家作为侯选的成员国。根据欧洲共同体自己的目标,希望欧洲联盟成为一个拥有25—30个成员国的大家庭。它特别强调,欧盟不仅是经济联盟,更是一个政治联盟。
 (5)欧洲共同体不断提高自己的经济一体化的层次,从一个关税同盟逐步过渡到一个经济和货币联盟。
  A. 从1958年-1968年,经过不到十年的过渡,欧洲共同体实现了设置共同对外关税,建立关税同盟的目标。
  B. 在经济政策协调方面,建立了共同农业政策,以支持农产品价格,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实现绝大多数农产品的自给有余。
  C. 1979年,欧洲共同体经过多年酝酿,建立了欧洲货币体系,从而实现成员国相互保持可调整的订住汇率制度 、建立共同干预基金和储备基金。对外则采取联合浮动汇率制度。从而使其经济一体化的程度向前迈进了一步。
   D. 1985年欧洲共同体又提出新的动议,决定1992年底以前,将欧洲共同体建成共同市场,实现商品、服务,资本和人员的自由流动。经过7年的过渡,这一目标也顺利实现了。
  E. 1991年,作为共同市场的各个成员国首脑又集会于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决定修改原来的《罗马条约》,在修改后的条约中,明确提出,将欧洲共同体向前推进,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建立欧洲经济和政治联盟。1992年2月7日,成员国签定了一系列的条约。简称为《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该条约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经济和货币联盟条约》,另一个是《政治联盟条约》。
 《经济和货币联盟条约》的基本目标是,经过三个阶段的过渡,经济上成员国之间要实现财政和货币政策,建立统一的欧洲货币“欧元”,建立欧洲联盟的中央银行。
  F.1999年1月1日,欧洲统一货币开始启动,2002年,欧洲联盟将发行“欧元”,代替各成员国的货币。由于欧洲联盟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具备一系列的条件,才能成为货币联盟的成员,所以到目前为止,只有11个成员国具备了欧盟要求的条件。其他4个成员,如英国、希腊、奥地利和瑞典尚在货币联盟以外。《政治联盟条约》的基本目标是建立“更为紧密的国家联盟”。这一条约也在逐步加以贯彻。
 4. 除了欧洲联盟之外,也有其他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在欧洲共同体成立后不久(1959年),以英国为首的7个国家为改变自己在欧洲单枪匹马的处境,决定建立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当时的成员国有英国、丹麦、葡萄牙、瑞典、瑞士、挪威、奥地利。此后爱尔兰和冰岛也加入进来。芬兰成为该组织的联系国。(1973年,英国、爱尔兰和丹麦加入了欧洲共同体,自动放弃了其在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中的成员国地位。)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目标: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障碍,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对外不建立共同关税。
其基本特征:是开放性,即它不约束成员国对非成员国的贸易政策,不搞逐步升级,因而是水平较低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二、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早在196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就已经产生了。
 1.1960年,中美洲的哥斯达黎加、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和尼加拉瓜5国签署了建立《中美洲共同市场条约》。

 2.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成立于1960年,1980年改名为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它的成员国有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巴拉圭、秘鲁、乌拉圭、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和玻利维亚。
 3.安第斯集团是1969年5月成立的。其创始国有玻利维亚、哥伦比亚、智利、厄瓜多尔和秘鲁。1973年委内瑞拉加入,1976年智利退出。
 
 4.南方共同市场是近年来酝酿建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1991年3月26日,当时的阿根廷总统梅内姆、巴西总统科洛尔、乌拉圭总统拉卡列和巴拉圭总统罗德里克签定了〈〈亚松森条
约〉〉,决定1994年底建立南方共同市场。

 5.在亚洲,东南亚国家联盟特别突出。该一体化组织成立于1967年8月8日。当时的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5个国家的外交部长在曼谷签署了建立东盟的宣言,宣告作为地区性合作联盟—东南亚国家联盟的成立。
 
 6.受欧洲共同体的影响,许多非洲国家愿意加入某种形式的经济一体化组织之中。
 (1) 马拉加斯经济联盟。该组织成立于1974年。喀麦隆、中非共和国、乍得、刚果、多荷美、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圣迭哥、多哥和布金纳;
 (2) 东非关税同盟成立于1967年,其成员国有埃塞俄比亚、肯尼亚、苏丹、坦桑尼亚、乌干达和赞比亚;
 (3) 西非经济共同体成立于1972年。其成员国有象牙海岸、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利亚、圣迭哥和布金纳;
 (4) 马格里布经济联盟。
 7.在阿拉伯国家之间,也有一些区域经济的一体化组织。
 阿拉伯共同市场成立于1964年,其成员国有埃及、伊拉克、科威特、约旦和叙利亚。该组织原计划经过10年的过渡,完全取消内部贸易的障碍,对外共同关税也要在80年代建立,但是出于多方面的原因,该目标未能实现。


三、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组织

 80年代以来,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组织也相继萌芽,且发展很快。最典型的经济一体化组织是北美自由贸易区。
北美自由贸易区发端于1988年美国与加拿大签定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并从1989年1月1日生效。该协定的主要内容是,经过10年的过渡,逐步取消相互关税,同时在投资方面实现自由化。
 1.经过一系列谈判,1992年8月12日正式签定了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协定;
 2.1993年7月又签定了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补充协定,决定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协定明确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经过15年的过渡,三国相互取消关税,实现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
 3.为防止来自第三国的转口贸易,三国详细开列了原产地原则的标准。规定在多数产品中,只有全部价值62.5%的产品价值在其成员国生产时,才属于原产地产品。
 4.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一个包括3.6亿人口、每年6万多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该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开创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组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先例。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验与教训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当今世界大约有65个各种类型的经济一体化组织。从各类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成败看,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1.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功的原因
 (1)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较小。
 A.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接近不致使某个成员国成为其他成员国的负担。
 B.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且相互接近有助于成员国开展产业内贸易,因而较少竞争优势的相互冲突,实现各成员国企业的规模经济。
 (2)各成员国对内部市场的依赖性的加强,有助于增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凝聚力。
 (3)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总是从市场一体化入手,这与它们的经济制度密切相关。
 2.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缓慢,甚至失败的原因
 (1) 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因而缺乏进行贸易合作的物质基础。一方面,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均比较低决定了它们经济结构相类似,因而难以形成产业间贸易。另一方面,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还决定了它们没有进行产业内贸易的基础。因为产业内贸易是以需求的多层次和差异化为前提,如果发展中国家收入水平普遍偏低,那麽各国不存在相互贸易的需求结构。
 (2) 一些国家参加某种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目的是在封闭的市场内寻求经济的发展,然而当着各成员国市场比较狭小时,区域经济的一体化不会给各国带来足够的市场规模。由此一些成员国就需要在共同体以外寻找出路,由此造成一体化组织内部凝聚力的减弱。
 (3) 对于那些实行开放经济的国家,它们在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同时,也倾向与发达国家开展贸易。以促进经济发展。在此情况下,如果发达国家市场的吸引力超过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市场,那么该国的离心倾向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尽管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名义上的一体化程度较高,但多数名不副实。
 3.区域一体化的启示
 发展中国家之间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存在与发展需要具备下列几个条件:
 (1) 各成员国经济需要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以便为经济一体化提供必要的条件;
 (2) 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前途有赖于内部市场的扩大和经济互补性的增强;
 (3)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不能脱离发展中国家的特点,一切组织模式的选择要有助于各国经济的工业化。
 因此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的模式似乎是区域市场一体化与产业部门一体化的结合。

五、区域一体化的新模式—开放的地区主义

 定义:开放性是指,成员间的所有优惠性的措施或安排,也适用于非成员成员经济体。这一点与传统的区域一体化组织的排他性有本质上的差异。
 这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典型形式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rporation,以下简称亚太经合组织)。亚太经合组织成立于1989年11月,其成员已由最初的12个扩展到21个,其中发达成员有5个,发展中成员有16个,中国是在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的。
 1.开放的地区主义与GATT/WTO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是一致的,它标志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实践上的一次创新,同时也是对传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一次挑战。
 2.开放的地区主义实际上反映了经济全球化对区域一体化的一种积极影响。它之所以出现在亚太地区,与东亚国家或地区(包括东南亚)的经济全球化倾向的迅速发展有很大关系。
 3.对于开放的地区主义的讨论主要围绕着开放主义的排他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