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评价(是按照评价目标,选择相应的水质参数(指标)、水质标准和计算方法,对水质的利用价值与水的处理要求做出的评定)。
防洪工程(是通过修建水库、分洪或蓄洪工程和堤防、河道整治、开挖新河等保护城市、工矿区)。
水土资源平衡(综合考虑地区水资源的供应能力和需求状况,分析本地区水资源的余缺情况,合理协调水资源的供求关系,以寻求水土资源的平衡)。
水利工程用地(是指为控制和利用水资源,以达到除害兴建的各项工程总称)。
灌溉工程(是通过修建蓄水、引水、提水工程,为农作物提供必须的水量)。
排水枢纽(控制灌区用于排水的建筑物,如排水闸、排水站等)。
容泄区(即容纳经排水枢纽排泄出去的多余水量的场所。一般为天然河流、湖泊、塘堰或水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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