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一定的行政区划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土地资源现状、适宜性和生产力, 进行的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调整与分配,是对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在时间上和地域上所进行的,长期的,战略性的总体布置和统筹安排)。 区域地位(区域地位是指某区域在区域系统中或同一层次区域中的排序、重要性、所起的作用和影响)。 土地用途分区(是指以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的适宜性为基础,结合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按土地利用方向的不同,将规划地区划分出不同的用地区域)。 土地综合分区(是依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土地开发利用方向和改良措施等差异性,并保持某一级行政区划的完整性所作的分区)。
土地利用结构(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合)。
土地资源配置(对土地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部门之间(用途之间)数量、质量、区位的分布状态。时间、空间、用途和数量是土地资源配置的四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