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专项与总体的关系。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作为专项,是总体规划的深入和完善,应在总体规划控制和指导下编制。
一、规划的原则
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综合协调的原则: 在区域内的各类用地进行综合协调统和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吃饭和建设的关系,使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得到合理的配置,形成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
双轨并行的原则:基本农田必须遵循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相结合的双轨并行原则,基本农田控制指标由省、市、县(市)、乡(镇)逐级下达,以乡(镇)行政辖区为基本核定单位;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实行由下而上逐级负责的保护方法,逐级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区划完整性的原则。

二、规划程序
1.耕地现状和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分析
2.耕地需求量预测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确定
4.基本农田的布局
5.规划成果整理和绘图

三、技术要点
(一)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测定方法
1.直接测定法
此法主要包括农产品需求预测法和人口—经济系统模型预测法两种。
2.间接测定法
此法的基本思路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现有耕地面积与预测建设用地面积之差,可采用人口预留法和系数预测法两种主要方法。
人口预留法既按历年人口增长趋势,参照计生部门人口发展规划,预测人口增长高峰年和高峰年的人口总数,然后按建设部门规定的人均用地标准,测算出建设用地总需求量,它与现有耕地面积之差即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现有耕地面积-(人口高峰年城镇预测人口×城镇居民人均用地标准+人口高峰年农村预测人口×农村居民人均用地标准)
(二)重要指标的测定
农作物单产的测定方法:趋势推导法、专家系统法
农产品需求量的测定方法
人口预测法:人口自然增长法、劳动力平衡法
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

四、划区定界
系指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将基本农田区规划的一、二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建设预留地的范围,在实地确定界线,并落实保护标志问题。
1、 实地勘查
2、 编号登记
3、 签定公约
4、 设置标志

五、主要成果
乡(镇)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尺为1︰10000,图上应标明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居民点界线和各类用地界线。
行政村土地利用现状图(1︰5000,或1︰2000)
乡(镇)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
行政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
土地分等定级图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工程建设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