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一)定义
指在一定的规划区域内,根据地区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土地自身的适宜性以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和农业生产各业之间的用地矛盾,寻求最佳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进行统筹安排的战略性部署和措施。
①一定的规划区域:国家、省、地市、县、乡镇五级行政区域;
|②实质:对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国民经济部门间的合理配置,既定量、保质、定位、规定用途;
③核心内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④土地资源配置:对土地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部门之间(用途之间)数量、质量、区位的分布状态。时间、空间、用途和数量是土地资源配置的四要素。
⑤土地利用结构: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合。
土地利用结构系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利用最有效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其他社会目标的实现,是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任务。可以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整体性、长期性、战略性和控制性的特点,这里我们简单地讲一下整体性和控制性这两个特点。
整体性的特点要求我们在编制规划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各部门对土地的需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从纵向来讲,下一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受到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和控制,从横向来讲,一个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本区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土地利用起到宏观控制作用
(二)作用
①是政府调节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②能够有效地解决土地利用中的重大问题;③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市场机制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引导土地利用方向
3.控制土地利用的外部性
4.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土地利用规划性质
(一)总体性
主要表现在规划对象、任务、内容、效果等方面都具有整体(总体)的特性。
(二)长期性
主要表现在规划的时限具有长期性,规划的影响具有长期性,规划的实施具有长期性。
(三)战略性
主要在研究问题具有战略意义,对土地利用的战略调节控制,以及其宏观指导性。
(四)控制的层次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纵向讲上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指导和控制;横向讲是总体规划对区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用地的宏观控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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