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约尔及其一般管理理论
亨利·法约尔(Henry Fayol,1841-1925)出生于法国一个资产阶级家庭。从1866年起法约尔一直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在这一点上与泰罗不同,泰罗是以普通工人身份进入工厂的。因此,两人研究管理的领域和侧重点也不相同。法约尔把企业做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主要研究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又由于法约尔一直倡导管理的普遍性,故其管理理论又被称作一般管理理论。
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包括以下内容:
1.关于经营和管理的关系
法约尔首次区分了经营和管理的概念。他认为,“经营”是指导或引导一个组织趋向目标的行为。每一种“经营”都包括六种活动:①技术性活动,②商业性活动,③财务性活动,④安全性活动,⑤会计性活动,⑥管理性活动。而“管理”活动则是“经营”的一部分,是上述六种中的一种。“管理”活动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五大要素。他说:“计划就是探索未来和制定行动方案;组织就是建立企业的物质和社会的双重结构;指挥就是使其人员发挥作用;协调就是连接、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和力量;控制就是注意一切是否按已制定的规章和下达的命令进行”。法约尔关于管理和经营的关系可用图2·1表示。

图2·1法约尔:工业企业中的各种活动法约尔进一步认为,上至企业领导人,下至普通职工都或多或少地从事这六种经营活动。只是一般工人更侧重于技术活动,而高层领导则更多地从事管理活动。企业或组织越大,其领导人从事的管理活动也越多。
2.关于管理的原则
法约尔根据自己的管理经验,总结出十四条管理原则,但他同时又指出:“在管理方面,没有什么死板和绝对的东西,……原则是灵活的,是可以适应于一切需要的……”。法约尔所归纳出来的十四条原则为:
①劳动分工原则。为提高劳动力使用效力必须进行专业化分工,这不仅适用于技术活动,也适用于管理活动中职能和权限的划分。劳动分工并非越细越好。
②职权和职责原则。法约尔指出职责是职权的必然产物。职权是职务上的(来自主管人员的职位)和个人的(智力、经验、道德价值、以往的贡献等的综合)各种因素的总合。
③纪律原则。法约尔认为纪律是以企业同其雇员之间的协定为依据的服从、勤勉、积极、规矩和尊重。但他认为,纪律状况取决于领导者的道德状况,纪律是以尊重而不是以恐惧为其基础。
④命令的统一原则。法约尔指出,“一个下属人员只应接受一个领导者的命令”,双重甚至多重命令是冲突的根源。
⑤指导的统一原则。具有同一目标的各组织活动都必须有一个领导和一个计划。这与“命令的统一”原则不同,本条原则涉及的是法人团体——组织而不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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