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

教学要点:英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德国和法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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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英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

 

一、费边社的社会福利思想

 

1.早期费边社会主义的基本主张

 

费边社成立于1884年,从思想来源上讲,费边社的思想不仅受到边沁的功利主义的影响,而且受到欧文的合作社主义的影响,费边社著名领袖肖伯纳根据边沁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理论引发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效率的主张,韦伯夫妇曾经竭力主张建立消费合作社,大多数费边社成员主张建立市镇集体公有制。

费边社的基本理论主张被称为费边社会主义。早期费边社会主义是一个庞杂的思想体系。在政治思想方面。费边社主张走向社会民主主义,但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不是通过暴力革命,而是通过两条形式不同但实质一样的道路:一条道路是渐进,这是最能代表费边社政治主张的一条道路,另一条道路是渗透,要实现所谓的渗透政策,办法是通过教育和宣传。

在经济思想方面。费边社会主义的最重要主张是社会主义是生产资料与交换资料的公有以及为了所有人的同等利益而在这些方面的公有。但是,费边社会主义者在公有制方面存在两种见解,以韦伯为代表的一些人主张市和郡的公有,提出所谓的市区社会主义的概念;戴维斯等人主张国家所有制,提出国家社会主义的概念。

在社会思想方面。费边社会主义者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有机体中,社会的生命要超过它的任何一个成员的生命,作为社会有机体的个人现在已经变成有机体的产物,个体的特质决定于社会有机体对它的作用,个体的活动与有机体内任何其它个体的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且一同构成社会有机体活动的组成部分。个体一旦离开社会有机体,不仅无法健康活动,而且无法正常生存。社会有机体的继续存在是个体的至高目标,个人的行动及利益可能与社会有机体的总体利益发生冲突,这时,个体利益应该服从于社会有机体的利益。

费边社会主义认为,既然社会有机体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个体,那么和我们自己个人的完满发展比较起来,我们必须更加注意去改善我们作为一个组成部分的这个社会有机体。……我们必须放弃那种认为我们是独立的个体的自高自大的幻想,并把我们的那种只注意于自己的修养的嫉妒心转变过来去服从那个更高的目的,那就是服从公共福利。[1][1]

费边社会主义认为,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提高社会有机体中每一个个体的素质,这就是社会有机体的责任了。个人必须为社会有机体的进步而努力,社会有机体也必须为个人提供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有关社会福利与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成为费边社会主义社会思想的主要内容。

 

2.贫困与失业问题

 

费边社会主义者对贫困问题的原因提出多种解释。他们认为,贫困问题是资本的少数人所有所造成的结果,也是社会不平等和剥削制度带来的结果。他们指出:只要是资本掌握在一小撮人的手中,贫困就必然是多数人的命运你们这些享受着舒适而考究生活的人,你们的安逸和奢侈是以他人的苦难和贫穷为代价的,你们的骄奢淫逸是产生贫困的根源。

费边社会主义者还认为,土地的不平等所有也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肖伯纳说:站在社会主义的立场来对个人的经济行为进行分析,我们发现土地的私人占有乃是社会主义所反对的各种不平等的特权的根源,无产者一来到世上就发觉没有一块土地不是别人的财产,私有财产早就把他们抛到九霄云外了,他走在路上时,是一个流浪者,他离开了道路时,便是别人土地的侵犯者,成为一个没有粮食、没有房屋、无以为生的多余的人,具有去做流浪者和奴隶的一切条件。[2][2]

费边社会主义者认为,贫困与造成贫困的原因都是可以消除的。肖伯纳指出,社会贫困的根源并不是产生混乱和邪恶的永恒的源泉,它仅只是一种人为的制度,容许受到无限的修改和调整,它实际上是可以由人的意志加以摧毁和更替的。费边社会主义者认为,消除贫困的主要办法,是把土地所产生的地租以及资本所带来的利润当作公共的或社会的财富用到公共事业上,在这些事业中,社会主义将要把社会保险及对重大事故的预防列为第一位。费边社会主义者进一步指出:既然差别租金和不劳而获是社会劳动和一般发展的结果,因此,应该用来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真正趋向社会改革的政府,应该转而注意工业和农业租金,并应该一方面利用赋税,一方面利用市有化和国有化把这种租金用来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3][3]

费边社会主义者认为,失业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主要不是由于个人的原因引起的,因此,社会应该采取措施解决失业问题。关于农村失业问题,费边社会主义者认为:促使郡议会去解决的第一个重大问题将是失业问题。郡议会安顿失业者的办法有两种,第一种是把失业者组织起来从事生产劳动,这是一种明智的办法,第二种是仅给失业者提供一些救济性的工作,这是一种不明智的办法。为了更好地组织失业者从事劳动,必须首先对失业者进行登记,分为有技术和无技术两类,并首先录用有技术者。为了减少农村人口向城市的盲目流动,应该把城市中的那些失业的农村人口重新安排到郡办农场去劳动。为保证农村失业者的健康生活,各郡应该派一些有技术的工匠到农场中去,农场的各类设备应该一应俱全,还应该实行八小时工作日制,要有良好的住所,大的农场还应该有中心商店、公用大厅、各类学校及公用食堂。

对于城市中的失业者,费边社会主义者认为,那些有技术的失业者应该按照他们自己所属的行业就雇于市营工场,这些工场同样应该实行八小时工作日制度,工资不应少于工会能够接受的最低工资。他们认为,为了使失业者能自己养活自己,应该给他们工作,失业者必须成为自己所需消费品的生产者,而不应该因失业而消费他人所创造的财富。有些失业者的才能只能在许多人集聚在一起时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失业不是由于个人也不是由于某一城市的某一行业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失业者就应该被送到那些最适合他的那些市营工场中去劳动。对于那些一方面失业另一方面又随便拒绝市政机构为其提供的工作机会者,就没有必要给他以任何救济。[4][4]

 

3.工厂法、最低生活标准及其他

   

费边社会主义者认为,制定工厂法的目的是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及提高工人的生活水平,为实现这一目标,工厂法必须包括下列内容:工厂法的适应范围应该扩大到所有的企业和工厂,强迫雇佣三人以上的雇主进行登记;增加工厂视察员的数量,尤其是要委派妇女视察员,视察员主要应该从工资劳动者中选出;立即无条件地在一切企业和部门实行八小时工作日制度;在各种合同明确写进不得转包的条款以防止各类血汗劳动制度。

费边社会主义者认为:必须由国家制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这是维持国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基本前提。这一最低工资标准必须与工时挂钩,但不能通过工时的延长来实现最低工资,国家应该保证公民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最低生存标准,例如,提供清洁的饮用水、良好的通风和排水设备、比较干净的居住环境,政府还应该保证居民有较好的住房条件,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制定工厂法以及尽可能减少失业以消除贫困。

费边社会主义者指出,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病人、身体孱弱者以及没有劳动能力者都会存在,他们的一切需要都应该由公共福利来承担,而不能要求他们去承担任何公共的负担。所有的人都要经过童年而且都可能会生病,也都会经历年老的时期,所以,只有这样做才是公平的,那就是:那些在健康的时候以及在整个成年时期曾经诚实地劳动的人们,在他们生病的时候以及在他们的整个晚年都应该享受到劳动的报酬。[5][5]他们认为,应该把老年人与病人从成年贫困者中区分出来,给老年人建立一种养老金制度,给病人建立一种疗养制度,使得对老年人与病人的救济与普通成年贫民的救济制度区别进行。[6][6]

    费边社会主义者指出,为了使所有的儿童特别是最贫困的儿童能受到充分的教育,国家必须采取的措施应该包括以下方面:增加政府对学校的拨款,废除小学的学杂费,在需要的地方设立各类技术学校与中等学校,同时在中等学校建立奖学金制度,帮助家境贫寒而又勤奋好学的学生顺利接受教育。

尤其应该指出的是,费边社会主义者还深刻地认识到社会保障对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健康发展的影响。他们指出,应该让每一个人都感到生活绝对有保障,应该让每一个人关于他未来的物质需要的所有忧虑都一扫而空,这样一来,人们对财富的那种渴望才会失去它的杠杆作用。当人们每天的生活有了保证的时候,金钱利益的专横就会被打破,人们的生命将开始用来生活而不是用来为得到生活的机会而斗争。于是,那些能够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精神因素就会得到发展,进取的精神、创造的快乐、仁慈的本能等都会立即活跃起来并影响社会的进步。[7][7]

                                                                                     

 

                     二、蒂特马斯的社会福利思想

 

1.国家福利的职能与目标

 

蒂特马斯(Titmuss)是20世纪对英国社会保障理论产生深远影响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家,他曾经直接参与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工作,担任补充津贴委员会的代理主席和国民保险咨询委员会成员等重要职务。他一生写下大量的有关英国社会保障制度与理论的著作,主要有《贫困与人口》(1938)、《社会政策问题》(1950)、《福利国家论集》(1958)、《收入分配与社会变化》(1962)、《今日福利国家的目标》(1965)、《社会福利与给予的艺术》(1967)、《献身于社会福利》(1968)、《礼物的关系》(1970)以及《社会政策导论》(1974)等。

蒂特马斯认为,现代工业社会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国家福利制度。因为,在资本主义现代工业社会中,市场对人的社会责任感与义务感起到削弱的作用,个人在市场为主导的经济制度下,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人的利益,甚至以损害他人的利益作为实现自己的利益的手段。蒂特马斯对市场制度坚决反对,但他认为国家可以解决市场制度在社会福利方面所带来的不足,并主张建立一种国家福利制度。

蒂特马斯认为,国家福利制度具有五大职能与目标:

第一,社会福利服务可以通过许多途径并在许多方向上对社会收入实施分配与再分配,这是市场制度所难以做到的。社会福利服务可以实现不同生命时期、有需要抚养的孩子与无需要抚养的孩子的家庭之间、身体健康者与患病者之间、身体健全者与残疾者之间、失业者与就业者之间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显然,蒂特马斯把国家福利制度看作是在质和量上实现最大的社会平等的主要动力机制。[8][15]

第二,国家福利能够促进社会的紧密结合与协调。社会政策可以增强社会参与意识,防止社会离心倾向,并能够把少数群体的成员、不同民族与区域文化纳入一个社会整体之中。社会政策的这种社会合力功能是其区别于经济政策的主要方面。他指出:以我的判断,英国的国民保健服务较之其他服务对增强英国的社会凝聚力作出的贡献更大。

第三,社会福利服务在解决社会问题时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些社会问题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需要采取有效的社会政策加以解决,同时,必须使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一方的落后都必然制约另一方的发展。

第四,国家福利可以促进个人与社会福利的发展。通过国家福利使得一些具有某种需要的人,如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得以提高,社会保险是20世纪重要的社会发明之一,它所做的是缓解人们的不幸并增强人类的自尊。[9][16]

第五,社会福利服务还是一种投资方式。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支出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种支出,它同时也是一种投资,对健康、教育、职业培训等方面的社会支出实际上就是一种投资,这种支出不仅对提高社会福利具有重要的影响,而且对提高国民收入也有积极贡献。

 

2.普遍福利的主张

 

蒂特马斯主张实施普遍的社会保障制度。他指出,既然市场制度不利于人的社会责任与义务意识的发展,既然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主要区别是社会政策具有社会凝聚力功能,那就不仅应该建立国家福利制度,而且这种国家福利制度应该实行普遍性原则。他认为:普遍性的社会福利服务即没有任何阶级、种族、性别与宗教等差别的社会福利服务,可以发挥这样的社会功能,那就是促进和提高全社会走向社会协调的态度与行为。

蒂特马斯对普遍性社会福利的主张与他对社会问题的原因的认识密不可分的。他认为,社会问题的原因很难确定,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实施不管原因而只重结果的普遍性社会政策。他的普遍性社会福利主张还与他对有选择性的社会福利的弊端的认识紧密相连。他认为,有选择性的社会福利服务使得所提供的社会福利服务,往往带有一定的歧视与侮辱性色彩,它是一些人变成了另一些人的负担,而一旦一些人被作为另一些人的负担来对待,他们自己就会按照别人的负担的角色行事。为了避免这些不良的因素,必须实施普遍的社会福利原则。

蒂特马斯认为,私人福利不利于促进社会平等,反而可以造成社会不平等范围的扩大与程度的加深,英国现行的私人福利制度削弱和危害了公共福利,这种福利制度对人们的社会责任与义务意识的危害更大。他认为,这种私人福利从社会意义上说具有分裂性。由于实施私人福利制度,一些人被排斥在某种社会福利之外,或者遭受到极为严酷的对待,从而使社会产生明显的分裂。蒂特马斯还认为,私人福利制度不仅不能给人们提供自由选择的机会,而且带来权利的集中,它使一些权利集中于极为有限的一些人手中,并在高度官僚主义下运行。

 

3.社会福利的划分

 

蒂特马斯还把社会福利进行了区分。他指出,如果我们的目标是理解社会中的福利,其他类型的福利制度也必须与公共福利一道解释,这些福利包括财政福利(如纳税补贴与救济)与职业福利(如来自于雇主的津贴)。蒂特马斯指出,这些福利的目的是一致的,它们同样得到财政支持,最明显的区别是财政福利与职业福利显然对那些经济条件较好者最为有利。

蒂特马斯还指出,对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认识和理解,不能离开它发生与发展所赖以存在的特殊社会和文化背景,最好的理解办法是对一些特殊的社会保障措施进行详细的解释,而不是仅仅从宏观理论上去把握。

蒂特马斯的社会福利理论具有重要影响。20世纪中期,英国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诸多方面展开了广泛讨论,有关国家在社会保障利制度中的作用、社会保障的发展与英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和影响的两面性、社会福利的类型与改革等成为讨论的主要问题,蒂特马斯在几乎所有的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的观点有时引发有关某一理论问题的讨论,有时引导有关某一问题的讨论。因此,西方学者在评价蒂特马斯对英国社会保障理论的影响时,这样总结:按照任何一种标准,蒂特马斯对于研究和理解英国的社会政策所做出的贡献都是巨大的,他死后20年,甚至他的某些重要著作出版后的40年,他的许多观点还与现在的关于社会保障理论的争论相联系,并激发着这方面的争论与研究的连续不断地展开。[10][17]



第二节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

 

一、瑞典早期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

    

      1.布兰亭的社会福利主张

 

19世纪80年代,随着瑞典工人运动、工人组织和社会主义政党的建立,瑞典社会民主主义也应运而生。瑞典早期社会民主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布兰亭(Karl Hjalmar Branting1860-1925)、古斯塔夫·斯蒂芬(Gustaf Steffen)。

布兰亭是瑞典社会民主党的创始人,曾在1920-1925年担任瑞典首相,对瑞典社会民主主义产生重要影响。布兰亭十分强调社会改革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并将推动社会立法作为社会民主党的重要任务,主张社会民主主义党应该利用政治手段实现社会改革。布兰亭指出:为了实现更高的社会发展目标,必须使资本成为全社会共有的财产。要完成这一任务,则必须进行社会改革。为了实现社会变革的目标,工人阶级必须组织在工会和政党之中。社会民主党的目标,就是为工人阶级争取政治权利。在这一任务完成以前,为工人阶级争取最好的社会立法

布兰亭指出:自由主义把它的注意力局限在政治和道德领域,忽视工人所面临的社会问题。自由主义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当社会改革真正需要时,它认为政治改革可以矫正一切问题。社会民主主义将推行正常工作日、社会保险及其他各种创造一个自由、平等和稳定的社会所必须的措施。布兰亭不仅将普遍选举权看作瑞典政治变革的主要途径,也将其看作实现社会改革的主要办法。利用普选权,工人运动就可以将国家从一种压迫的工具,转变为对工人阶级中的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与保护的工具。[11][1]

进行社会改革和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布兰亭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他在1898年和1913年有关瑞典养老金制度的演讲中,竭力主张在瑞典建立普遍性社会保险制度。他说:社会保险应该包括所有人口。他指出,以前瑞典社会民主党仅仅强调对老年工人进行社会关怀,现在他们发现小农场主、农业工人以及小工商业者也正在被逼进济贫院之中。在瑞典这样一个还存在农村和农业的国家,仅仅适用于工人的养老金制度将会忽略这一问题的主要部分。人们不应该将其他一些社会群体排除在这种社会保险制度之外。社会保险给民众以公民权利,它不应该将向社会成员提供保障留给慈善事业,而应该将其看作一种政府责任。

布兰亭认为,瑞典社会保险制度中包含强制性特色是非常正当和必要的,没有这种强制,人们就会为了眼前需要而忽视长远需要。他指出:在精神和知识世界,个人自由应该占统治地位。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个人自由简单地掩盖了强制性的力量,如果允许个人在那里自由行动,结果还是强制。布兰亭还支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他认为,英国矿工在1911年成功建立起来的最低工资制度是一个重要的进步,它对资本主义剥削提出了限制,有利于工人阶级生活水平的提高。[12][2]

 

2.斯蒂芬的社会保障主张

 

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瑞典社会政策产生重要影响的另一个社会民主党人是斯蒂芬。斯蒂芬强调社会政策应该是一种国家行为。他认为,尽管各种自愿性组织对于社会政策来说非常重要,但只有当国家为社会改革运动而行动时,这些自愿组织才能对社会政策产生影响,国家干预和自治组织的干预都应被看作社会政策的组成部分。

斯蒂芬主张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提高民众的社会福利。他特别关注瑞典社会的住房和养老问题,在1913年瑞典关于养老金法案的辩论中,斯蒂芬的观点与瑞典社会民主党的主流观点发生冲突,他对国家承担财政责任的养老金制度方案提出怀疑,并公开赞成和支持建立一种工人保险制度,其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13][3]

 

二、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的形成

 

      1.威格夫斯的社会福利思想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瑞典社会民主主义有了新的发展,产生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家,他们的思想推动了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理论的发展。厄恩斯特·威格夫斯(Ernst Wigforss1881-1977)是这一时期富有影响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家。他的社会经济主张较之早期社会民主主义者明显成熟。

首先,针对20世纪20-30年代严重的失业问题,威格夫斯提出了解决失业问题的经济对策。早在20年代末期,威格夫斯就已经认识到,消费和投资的萎缩导致了经济萧条。他指出,除了个人消费者不愿意花钱消费外,业主也减少用于生产的投资,结果是储蓄超过了投资,资本构成低于预期水平,就业于是下降。威格夫斯在1928年写到:如果没有足够的企业调动储蓄者的购买力以使人们工作,那么,民众的节俭将成为一种令人怀疑的美德。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经济萧条期应该毫不迟疑地开拓公共工作机会。当私人企业在将储蓄用于工作方面表现出犹豫不决时,公共部门必须前进一步并指导人们将其储蓄用于工作方面。

20世纪30年代初,威格夫斯呼吁增加公共支出以弥补私人资本的不足。他指出,利润和损失的私人计算已经不再能够决定生产和就业的水平,国家现在应该进行干预以调整私有企业之间的不协调。他主张将社会经济从私有资本所强加的束缚下解脱出来,以便创造就业。

1944年,威格夫斯提出通过实行有计划性的经济发展实现充分就业,通过经济计划性和福利国家而不是工业国有化,实现瑞典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主张。他指出,为实现充分和有效就业而实施的经济计划,将把社会控制扩大到生产组织上,由此带来的生产增长将使得社会福利建立在坚实基础上,并实现公平分配和较高生活水平

其次,威格夫斯竭力主张实行经济社会化。他认为,经济社会化可以给瑞典社会带来许多有利的变化,这就是:(1)消除基于财产所有权的阶级差别,同时建立起无阶级的社会;(2)铲除贫富之间的悬殊差异,实现经济平等;(3)通过消除冲突的原因而结束阶级冲突,为真正的社会团结提供基础;(4)终止对劳工的剥夺;(5)实现对经济的民主控制;(6)保障收入与就业;(7)实现弱势者生活水平的较快提高;(8)解决与工业劳动者相关的心理问题。威格夫斯认为,通过实现瑞典经济的社会化,不仅可以消除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弊端,而且可以为解决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问题提供办法。[14][4]

第三,论述了瑞典社会福利的状况,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社会保障思想。威格夫斯将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实现社会民主主义目标的重要途径。他说,对于瑞典第一代产业工人来说,社会保障是一种与劳动权利相对应的概念,现在,社会保障的概念已经超过以前的概念范围,它包括公共养老金、儿童补贴、工伤事故保险、疾病保险以及提供充分住房等。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为其全体居民提供有保障的生活水平,即使那些没有对经济生产作出实际贡献者也应该具有这样的生活水平。只有实现全体民众的社会保障,才有可能实现社会民主党的目标。

早在1919年,威格夫斯就提出了瑞典社会民主党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斗争纲领和目标,这就是:承认就业的权利;(2)缩短工作时间;(3)依法实施两周时间的发薪休假;(4)实行较高的养老金津贴;(5)建立国民保健制度;(6)实行产妇补贴;(7)推行遗属津贴;(8)对住房建设提供公共财政支持;(9)给予每一个人同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1928年,威格夫斯又指出:财富的更加平等的分配能够增加集体福利,能够增进大多数人口的社会保障,可以为更加富裕的人类生活提供物质条件。威格夫斯否定经济的快速增长可以自发消除贫困、创建一种更加公平有效的福利分配的观点。他指出,不断增长的产品意味着将可能为全体人口提供更高的福利,只要这些产品按照一种理性的方式进行分配。合理的公共政策既应该为人们提供社会保险,也应该提供公共服务,应该将教育和健康关怀等从市场领域分离出来。

威格夫斯还分析了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政策与自由主义社会福利政策的不同。他指出,自由主义试图通过改变分配方式来为处于最不利地位者提供福利,从而避免对私有财产提出挑战。社会民主主义则寻求通过公共控制和扩大公共财政实现其再分配目标,他们提倡通过激进的税收改革为公共计划提供财政支持。威格夫斯指出:教育和健康关怀、疾病和工伤事故保险、失业保险与养老金制度等措施,都可以被认为是实现更加公平的分配的一种努力,至少从某种程度上说,为了提高那些收入较低者的福利,收入较多者应该通过激进的税收改革让出他们的一部分收入。

在论述社会福利政策的财政和经济基础时,威格夫斯指出,社会福利政策是一种费用较大的社会政策,即使在推行激进税收制度的时候,也需要一种非常繁荣的经济为后盾,因为社会民主党的目标之一是实现更加平等和公平的财产和收入分配,我们就不能忘记在分配之前必须生产。[15][5]威格夫斯的社会福利思想极大地丰富了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社会保障理论的内容。

 

2.卡尔比的社会福利主张

 

尼尔斯·卡尔比(Nils Karleby1892-1926)是20世纪20年代瑞典社会民主党又一重要社会保障思想家。卡尔比提出了社会市场经济的主张。他认为,社会主义运动不会废除市场经济,而是要使得市场经济为工人阶级的目标服务,新的社会将会积极开拓所有的市场福利。他指出:社会市场经济提倡一种更加平等的财富和收入分配,生产资料将不会被资产阶级独占,利润也不会仅仅流向一小部分财产所有者。收入的分配可以改变,因为它决定于财产、权利和生活机会的分配。公共政策的推动力必须使得工人阶级平等地参与财产所有权、购买力以及储蓄和投资。

卡尔比指出,从长远来看,社会福利措施作为社会主义的纲领是远远不够的,社会主义需要的是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变革,社会福利措施仅仅处理分配领域中的表面问题,却没有触及这些问题在生产领域中的根源。他强调指出,所有的社会政策都应该采取财产权的重新选择和确立的方式,八小时工作日、工厂立法、强制性工伤事故保险法等都包含所有权的变化,它们也都代表着对所有权的一种社会主义的再分配。[16][6]卡尔比的社会市场经济主张和社会福利思想,为瑞典社会民主主义增添了新的内容。

 

3.汉森与人民之家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瑞典社会民主党提出的人民之家计划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瑞典社会民主党著名政治领袖汉森(Per Albin Hansson1885-1946)提出的人民之家计划,在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汉森阐述了要把瑞典建设成为一个令人满意的人民之家的必要性。他说:这不是一个人的面包问题,而是每一个人在更加有保障的条件下生活和工作的问题。他对瑞典资本主义制度提出了批评,指出:瑞典社会仍然不是一个好的人民之家,在这里当然存在形式上的平等,但却存在严重的不平等,一些人住在宫殿之中,而大多数人则认为如能继续住在他们的破屋之中就已经是够幸运的了;一些人生活富裕,而大多数人则挨门乞讨。资本主义的基本缺点是没有把公民作为值得尊敬的人来对待,它没有为民众提供充分的经济保障。缺乏社会保障、经济剥削、资本权威主义等都与民主原则相冲突,瑞典工人阶级一直遭受就业不稳定以及由于工伤事故、疾病与退休等带来的生活保障能力的减弱。

       汉森认为,人民之家首先应该为民众提供有效的生活保障,他指出,国家应该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对民众提供疾病、退休、失业与生育保障,这是国家对被雇佣者应该作的基本事情。汉森对阻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程者提出如下警告,他说: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时期中,一个政治上成熟的人将不会接受这样的现实,那就是:作为保持和促进社会福利发展的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掌握在极少数资本家手中,这些资本家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将普遍福利置之度外。[17][7]

汉森的人民之家计划,实际上20世纪20-30年代瑞典社会民主党的社会纲领,它对促进瑞典社会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产生了直接影响。

 

三、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的发展

 

1.《工人运动战后纲领》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及其以后,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进一步发展。1944年,瑞典社会民主党提出《工人运动战后纲领》,纲领认为,自由资本主义只能够在较短的时期内获得成功,计划性则可以消除经济危机的威胁,自由企业的生产过剩与消费不足必须让位于一种更大范围的经济计划性。纲领提出了瑞典战后社会发展的三大目标,这就是充分就业公平分配与提高生活水平经济更加有效和民主[18][8]

纲领提出了战后在建立普遍性福利国家的计划。它把社会民主党战后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的任务具体化,并提出了如下几个重要目标:(1)失业人员由国家提供保障,并努力实现充分就业;(2)推行养老金制度改革,改善退休人员的养老条件;(3)改革瑞典的教育制度,使得每一个瑞典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4)实行住房制度改革,改善瑞典民众的住房条件。[19][9]瑞典社会民主党的《工人运动战后纲领》,确定了战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为瑞典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描绘了蓝图。

 

2.莫勒的社会福利主张

 

战后瑞典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的著名理论家是古斯塔夫·莫勒(Gustav Moller1884-1971)。莫勒论述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目标和功能。他指出:社会保险制度显然不是为了帮助那些自私的或者反社会的人们,而是为了帮助我们的人民中的这样一部分人,他们属于好的公民,但却需要得到保护,以免各种风险将其陷于贫困境地。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护家庭免遭非自我因素所造成的困难。

莫勒认为,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必须强调国家为全体民众提供充分有效的生活保障的责任。他指出,创造一种能够给予人们一种真正的安全保障感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国家的职责就是建立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并为这种制度提供财政支持,以便保障其居民不受由于疾病、工伤事故、老年或失业等社会问题所导致的贫困的威胁。国家应该是所有公民的一个良好的避风港,

莫勒指出,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实行普遍性原则,它应该包含所有民众而不是仅仅包含城市工人。国家应该为其公民提供一种最低生活保障,防止他们走向赤贫。为了社会及个人的利益,国家不仅应该是一个守夜人国家,而且应该是一个福利国家。

莫勒明确指出了20世纪初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局限性与不足。他认为,尽管工伤保险制度是瑞典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好的一种制度,但是,这种制度所提供的工伤事故保险津贴很不充分,而且存在极端的地方化,这不利于工伤事故保险制度作用的发挥。瑞典的疾病保险制度仅仅覆盖20%的人口,疾病保险津贴标准太低,小规模疾病津贴互助团体的激增已经导致这些团体之间不健康的竞争。瑞典养老金制度的作用也极为有限,难以防止人们陷入贫困和依靠施舍。同时,瑞典的失业保险制度也不健全,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莫勒提出了改革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八项原则主张:(1)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相应的中央集权化,以便各种制度紧密配合;(2)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避免给津贴领取者带来侮辱性感觉;(3)儿童是社会最有价值的资源,应该受到保护、教育和关怀;(4)职业病和工伤事故保险所需的费用应该由厂主承担;(5)理想的养老金制度应该通过激进税收改革为其提供财政来源,不应该由个人缴费;(6)建立一种基金性的养老金制度,将会为养老保障提供资金来源;(7)建立综合社会保险制度将会为工业病和工伤事故提供保障,应该扩大孕妇和儿童补贴,并为寡妇母亲提供经济帮助。(8)社会保障制度在设计和建立时,应该注意防止依赖意识的形成和欺诈行为的出现。[20][10]

莫勒还认识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快速发展必然给瑞典政府带来财政问题,因此,他进一步指出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认为瑞典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水平和规模必然受制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规模。莫勒指出:只有当普通公民拥有收入并可以将其一部分用于为老年人、患病者、寡妇以及其他人提供保障时,这样的社会改革才会持续有效。他形象地通过比喻来说明社会保障与社会经济的关系。他说,一个人不可能去分一个比他所能烤出的蛋糕更大的蛋糕,瑞典社会经济发展的有限性,不可能为现存失业者提供充分的生活所需,而瑞典社会经济的充分发展就可以满足这种需要。[21][11]

与瑞典许多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家不同的是,莫勒不仅具有完整系统的社会福利思想主张,他还长期负责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实际建设工作。1933-1947年,他担任瑞典政府社会事务大臣,为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因此,莫勒被公认为瑞典福利国家的主要建筑师。

 

[22][1] Tim Tilt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Swedish Social Democracy: Through the Welfare State to Socialism, Oxford, 1990, PP22-32.

[23][2] Tim Tilt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Swedish Social Democracy: Through the Welfare State to Socialism, Oxford, 1990, PP33-35.

[24][3] Sven E.Ollson, Social Policy and Welfare State in Sweden, Lund, 1993, PP78-79.

[25][4] Tim Tilt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Swedish Social Democracy: Through the Welfare State to Socialism, Oxford, 1990, PP46-59.

[26][5] Tim Tilt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Swedish Social Democracy: Through the Welfare State to Socialism,Oxford, 1990, PP51-62.

[27][6] Tim Tilt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Swedish Social Democracy: Through the Welfare State to Socialism, Oxford, 1990, PP70-103.

[28][7] Tim Tilt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Swedish Social Democracy: Through the Welfare State to Socialism, Oxford, 1990, PP127-135.

第三节德国和法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

 

一、德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

 

    119世纪德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理论

 

德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是西方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早期工人组织及后来建立的社会民主党,都把社会改革和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作为自己的重要斗争目标,并体现在工人组织和社会民主党各个时期的纲领之中。

早在1848年,德国工人兄弟会就提出了提高工资,缩短工时,救济病残工人,设立住房建设贷款所,实行免费教育等要求。科伦工人协会也曾向市政委员会提出要求,其中包括保护劳工并保障一切人的合理需要,对儿童实施义务教育等社会福利内容。同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为德国工人阶级制定的纲领性文件《共产党在德国的要求》中,提出了建立国家工场,国家保障一切工人的生活,并照顾失去工作能力的人,实行普遍的和免费的国民教育。[29][1]

1863年,德国工人协会成立,其著名领导人拉萨尔主张通过资本主义制度内部的改良,利用工人阶级选举权,实现政治民主化,同时实现工人阶级福利的改善。他要求建立合作社,提倡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控制和干预,认为这种控制有利于收入的合理分配,并创造一个集幸福、教养、健康与自由于一体的社会。

德国工人协会的另一领袖施韦泽同样倾心于通过社会改革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他在议会中提出一项改革法案,要求禁止童工和实物工资制度,所有成年人实行十小时工作日制度,设置工厂视察员,设立一个议会常设委员会,调查和确定城市工人与农村工人的生活状况。施韦泽主张这项改革法案应该适用于所有工厂、农庄、码头、铁路、轮船与家庭工业。[30][2]

1869年德国社会民主工党成立。社会民主工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主张通过社会革命途径解放德国工人阶级,坚决反对与德国资产阶级的任何妥协行为。此后,在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的领导下,德国工人运动发展成为欧洲工人运动的中心,并同俾斯麦政府实行的以非常法加社会保险法为代表的鞭子加蜜糖政策进行了坚决斗争。

19世纪80年代初期,为了缓和德国工人阶级的斗争压力,俾斯麦政府宣布实行社会保险立法,社会民主党议会党团坚决反对俾斯麦的社会保险立法,认为这实际上是要把德国工人阶级的斗争矛头转移,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进一步加强对德国工人阶级的控制。社会民主党指出:为了维持和巩固工人对上层阶级的依赖或精神上的从属地位,而对工人状况进行少许物质上的改善,凡具有这种倾向的一切政治措施都应该遭到唾弃。社会民主党在当时的竞选宣言中指出:帝国议会至今制定的社会政治法令(疾病保险法和意外灾难保险法)十分恶劣,以致我们的代表不得不投反对票。[31][3]德国社会民主党号召工人通过建立和发展自己的自由互助基金会来对抗政府的社会保险制度。1880年德国工人自由互助基金会会员为6万人,1887年已经增加到73万人。[32][4]

但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内主张社会改良主义的思想十分严重,尤其是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修正主义派别的出现,使得德国社会民主党陷于严重分裂状态。伯恩施坦公开宣扬与资产阶级政府合作,他指出:对社会主义最确切的描述是从合作思想出发的描述一部好的工厂法可以比一整批工厂的国有化包含更多的社会主义。

1891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在爱尔福特召开会议。会议的目的是结束分裂实现合并。会议通过的《爱尔福特纲领》是德国社会民主党19世纪末最重要的纲领,纲领在提出一些政治民主化要求的同时,明确提出社会福利方面的主张。纲领写道:只有将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改变成社会主义的,即为社会经营和由社会经营的生产,才能使大生产和不断提高的社会劳动生产率不再是迄今受剥削阶级遭受贫困和压迫的根源,而是成为使这些阶级享有最充分的福利和全面、和谐的完美生活的根源。[33][5]纲领具体提出制定八小时工作日,禁止使用14岁以下童工等主张。

 

220世纪前期德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理论

 

进入20世纪,德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进一步发展。1918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左派即斯巴达克同盟召开会议,会议提出了同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革命任务,其所发出的号召中明确写进了缩短工作时间,规定最低工资的内容。30年代德国社会生活的困难与政治生活的动荡,使得德国共产党与社会民主党更加关注于工人阶级的社会福利。

1930年,德国共产党发表《德国人民民族解放与社会解放纲领》,要求改变税收政策,改革社会保险制度,帮助失业工人,给妇女和青年以平等的就业权利。1931年,德国共产党提出一份就业计划,建议每年建筑住宅37.5万套,并修建水坝、医院、休养所、托儿所、运动场,开凿运河,疏通河道,通过这些公共工程解决失业者的就业问题。同年,德国共产党又发表《扶助农民纲领》,要求实行依靠雇佣劳动为生的农民的失业救济,救济老弱疾病的农民等。[34][6]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进一步发展。1946511日,德国社会民主党召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会议宣布,社会民主党经济政策的主要任务,是把德国所有的民主力量集结在社会主义旗帜下,不仅要改变德国政治力量对比,而且要改变经济基础,社会民主党要追求计划指导和共同塑造的社会主义经济,生产规模、方向和分配必须考虑到大众的利益。显然,战后德国社会民主党将把民众的社会福利放在社会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

在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发展过程中,1959年的《哥德斯堡纲领》具有转折意义。德国社会民主党通过这一纲领,放弃了最初的社会主义目标,试图使社会民主党变成全民意义的党。纲领的总纲中写道:它要使通过工业革命和生活各领域技术化释放出来的力量为所有人都能享有的自由和正义服务。社会民主党同时提出了社会福利方面的目标,这就是:作为社会福利国家,它必须为它的公民的生存提供保障,以使每一个人都能以自我负责的精神实行自决,并促进一个自由社会的发展。

 

3.当代德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

 

70年代以后,德国社会民主党进一步关注社会福利制度的改革事业,以便为德国民众提供更加合理有效的社会保障。1975年,德国社会民主党提出的《八五大纲》中,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提出了总体要求。大纲指出:社会民主党为争取一个民主的和社会公正的社会制度而采取的政策,需要得到多数人民的信任。这一政策必须确保充分就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同时还必须顺利推行改革。人们因已经许诺的改革未能兑现和经济进步受到威胁而产生的失望情绪,同样能动摇这一政策的民主的信任基础。这种信任基础还应该包括维持社会福利国家对人民的保障,特别是对经济上和社会上的弱者的保障。[35][7]

80年代末,德国社会民主党提出新的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发展目标,这种发展目标集中体现在1989年发表的《德国社会民主党柏林纲领》中。其中关于社会发展目标,柏林纲领指出:我们应该追求这样一种社会,在这种社会中,收入得到更公正的分配,职工扩大了他们在生产性资本中的份额,而社会保险制度始终成为人们可靠生活保障,生态和社会福利领域不断进行革新。它在有较低的经济增长率、较少的职业劳动和较多的个人劳动的情况下,增加社会富裕;通过更健康的环境、更少的恐惧、更人道的劳动环境和更多的个人支配的时间改善了全社会的生活质量。这个社会使所有人都能从事符合人的尊严的工作。它对不同性别从事的职业劳动和家庭劳动作出公正分配。……这是一个所有公民在涉及其利益时能够以平等权利作出和实施决策的社会。[36][8]

    德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对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也发挥了重要影响。

 

二、法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

 

       1.法国社会民主主义的出现

 

法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出现于19世纪晚期。这一时期法国工人运动和工会组织快速发展,工人阶级政党开始出现,1879年,法国第一个工人阶级政党——法国工人党建立,法国社会民主主义随之出现。法国社会主义组织和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突出特点是,社会改良主义思想始终具有重要影响,社会主义组织内部分裂严重存在。法国工人党出现不久,主张与资产阶级政府妥协的可能派就分裂出去,另组革命社会主义者工人党。1901年,法国社会主义者中的盖德派和布朗基派因反对米勒兰入阁而组建法国社会党,赞成米勒兰入阁的饶勒斯派和可能派则于1902年建立法兰西社会党,直到1905年,这两个党派才重新合并组成法国统一社会党,不过,党内派别分歧始终存在。

尽管法国社会主义政党与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始终存在严重分歧与分裂,但是,关注工人社会福利,主张提高工人生活水平,要求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却是法国社会民主主义不同派别的共同特点,并极大推动了法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发展。

    巴黎公社革命失败以后,法国工人运动出现低潮,但是,争取改善工人经济和生活条件的斗争始终没有停止。1876年,法国工人代表大会就曾提出有关工人退休金制度的基本原则,大会反对实行任何形式的国家干预与强制征收养老税,希望通过同厂主达成协议使老年人获得退休金。19世纪80年代初期成立的共和社会主义者同盟明确提出社会改革的要求,其中大部分内容与工人阶级社会福利直接相关,例如,依法规定缩短劳动时间,禁止资方干预工人储金会的管理,修改劳资纠纷法,提供劳动贷款,建立徒工学校,禁止使用14岁以下童工,为老年人和残废者设立退休基金。

1888年法国工会代表大会提出下列改革要求:(1)八小时工作日制度;(2)规定最低工资;(3)禁止转包工;(4)由资方负担工伤事故费用。1890年,法国举行大规模五一示威游行,法国工会宣布这次示威游行的宗旨是:(1)争取八小时工作日制度和劳动保护立法;(2)保证最低工资;(3)限制童工和女工,取消夜间劳动;(4)取缔私人职业介绍所和转包工。[37][9]

      

       2.法国工人党的社会福利主张

 

1879年,法国工人党出现,其经济、社会和农业纲领中都明确写进社会福利方面的主张和目标。1881年通过的法国工人党经济纲领规定:(1)成年工人实行每八小时工作日制度,每周休息一天,禁止雇佣14岁以下的童工,14-16岁工人实行六小时工作日制度,工人协会负责保护和监督徒工。(2)由工人统计委员会根据当地食品价格每年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禁止雇主以低于法国工人的工资雇佣外国工人。(3)实行男女同工同酬。(4)对全体儿童进行科学和职业教育,由政府和市镇负担费用。(5)由社会负担老人和残疾人的生活费用。(6)禁止雇主干预工人互助金和保险金的管理,这些基金完全由工人自行管理。(7)雇主应该对工伤事故负责,雇主应根据所雇佣工人数量和该行业危险程度向工人基金缴纳保证金。(8)工人参与工厂规章的制定,取消雇主对工人任意罚款和擅自处理工人的权利。

       1891年通过的法国工人党市政建设纲领中,进一步提出有关社会福利方面的要求:(1)建立学校食堂,提供免费或者廉价学校餐,每年冬季和夏季学生入学时分发鞋子和服装。(2)在市政工程招标细则中增加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日和市议会与工会协商规定最低工资额条款,并建立专门的检查机构监督上述规定的实施。(3)委托工会和同业公会团体管理劳动介绍所,取消私人职业介绍者的许可证。(4)维修整治公认为有害健康的房子,费用由房东承担。(5)建立妇产医院、养老院和残废工人收容所,为无固定住所的求职者提供食宿。(6)建立免费医疗机构和按成本收费的药房,修建免费公共浴室和洗衣房,建立市镇承担费用的疗养院等。

       1892年通过的法国工人党农业纲领规定:由农业工人工会和市议会规定短工和长工的最低工资额。向大地产征收特别所得税,用于为残疾者和老年人设立农业退休基金。以区为单位实行免费医疗并按照成本供给药品。

1895年,法国工人党又提出有关海洋工作者社会福利的系统主张:(1)甲板上的船员工作日不得超过12小时,司炉工实行八小时工作日,除非不可抗拒的原因,船员每周应该休息一天。(2)甲板工作船员每月90法郎,货舱工作船员每月100法郎,司炉工每月120法郎。(3)凡航行两年以上的一切工种的注册海员领取不低于600法郎的退休金,凡在海洋上工作15年以上的海员领取比例退休金,退休基金来源于对船主和轮船公司征收的特别税。(4)注册海员死于海事,其抚恤金全部交给死者妻子、孩子与直系亲属。(5)制定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海员劳动和人身安全。(6)禁止扣押转发给海员家属的工资。(7)建立廉价海员宿舍。[38][10]

法国工人党议员十分关注工人阶级的社会福利,并提出一些有关社会福利的重要提案。1894年,爱德华·瓦扬等20多位法国工人党议员联名提出议案,要求设立劳动、卫生和公共救济部,下设劳动局、卫生和公共医疗局、公共救济局、统计局等,劳动局负责劳动劳动保护、工伤事故保险、劳动监察和失业罢工等;卫生和公共医疗局负责医疗卫生保健事业以及公共场所和家庭等的卫生防疫;公共救济局负责医疗救济、疗养院和济贫院等机构提供的各类救济;统计局负责各行业经济发展统计、人口社会发展统计、医疗卫生和公共救济统计等。此后在1898年和1903年,瓦扬等法国工人党议员曾多次提出有关建立劳动部的议案。正是在法国工人党的议案的影响下,1906年,法国颁布关于设立劳动部的法令,正式设立劳动部,使得法国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得以显著改进。

 

320世纪法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

 

进入20世纪,法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进一步发展。1918年,法国总工会发布纲领,提出了工人阶级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有关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内容,如八小时工作日,养老金与其他形式的社会保险立法,法国总工会宣布,该纲领是必须立即实现的最低纲领[39][11]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法国社会党与共产党等左翼党派的推动下,全国抵抗委员会发布纲领,同样包含着社会福利方面的主张,纲领要求建立最广泛的民主社会,使法国民众能够享有劳动、休息、教育和社会保障的权利,具体措施则为保障最低工资、增加人民收入、建立社会保障体制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更加关注社会保障制度,法国社会党著名领袖罗卡尔将下列三个方面确认为社会民主主义为欧洲文明提供的样板,这就是:建立在人权基础上的公共组织;文化与经济的高水平发展;高水平的社会保险。

1972年,法国社会党与共产党签署《共同施政纲领》。这一纲领被认为是法国社会民主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纲领的第一部分就明确提出了社会保障方面的发展目标,规定增加工资和制定最低工资水平,在不减少工资的情况下恢复每周40小时工作制,延长休假时间,退休金应占工资的75%,降低退休年龄,改善教育制度等。[40][12]法国社会民主主义社会福利思想是西方社会福利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法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产生了直接深远的影响。



 

 

 

 

[1][1] 肖伯纳著:《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114-116页。

[2][2] 肖伯纳著:《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58-73页。

[3][3] 肖伯纳著:《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78页。

[4][4] 肖伯纳著:《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20-235页。

[5][5] 肖伯纳著:《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34页。

[6][6] Norman Mackenzie, The Letters of Sidney and Beatrice Webb, Vol.1, Cambridge, 1978, P135.

[7][7] 肖伯纳著:《费边论丛》,三联书店1958年版,第238-239页。

[8][15] Abel Smith, The Philosophy of Welfare, London, 1987, P5.

[9][16] Titmuss, Commitment to Welfare, London, 1968, P59.

[9][17] Vic George, Modern Thinkers on welfare, London, 1995. P164.

 

 

 

 

 

 

 

 

[18][8] Hufford L., Sweden: the Myth of Socialism, London, 1973, P21.

[19][9] 金重远著:《战后西欧社会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46页。

[19][10] Tim Tilt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Swedish Social Democracy: Through the Welfare State to Socialism, Oxford, 1990, PP103-115.

 

[21][11] Tim Tilton, The Political Theory of Swedish Social Democracy: Through the Welfare State to Socialism, Oxford, 1990, P116.

[22][1]   赫著:《德国史》,三联书店1976年版,第314-319页。

[23][2]   林著:《德国社会民主党史》,第3卷,三联书店1966年版,第277页。

[24][3]   林著:《德国社会民主党史》,第4卷,三联书店1966年版,第226-242页。

[25][4]   赫著:《德国史》,三联书店1976年版,第463页。

[26][5]   尔著:《社会民主主义导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21-22页。

[27][6]   赫著:《德国史》,三联书店1976年版,第830-837页。

[28][7]   尔著:《社会民主主义导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117-119页。

 

 

 

 

 

 

 

[36][8]   尔著:《社会民主主义导论》,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149-150页。

[37][9] 泽瓦埃斯著:《1871年后的法国社会主义》,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35-85页。

[38][10] 泽瓦埃斯著:《1871年后的法国社会主义》,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181-187页。

[39][11]   尔著:《社会主义思想史》,第4卷,下册,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2-13页。

[40][12] 金重远著:《战后西欧社会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50-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