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学院(盖章)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课程名称 民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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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名称 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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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二级学科名称 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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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负责人 杜睿哲 |
申报日期 |
填 写 要 求
一、
以word文档格式如实填写各项。
二、
表格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
涉密内容不填写,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四、
除课程负责人外,根据课程实际情况,填写1~4名主讲教师的详细信息。
五、
本表栏目未涵盖的内容,需要说明的,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1. 课程负责人情况
1-1 基本 信息 |
姓 名 |
杜睿哲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7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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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 |
研究生 |
职 称 |
教授 |
电 话 |
13099109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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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硕 士 |
职 务 |
副院长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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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政法学院法律系 |
E-mail |
zhangyun000327@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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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邮编) |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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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诉讼法、司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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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教学 情况 |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 (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 (一)讲授的主要课程
(二)承担的实践性教学 1、指导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28篇,函授生毕业论文12篇; 2、参与本科生、硕士生的论文开题和答辩工作,指导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12篇; 3、承担模拟法庭的指导教师工作; 4、带领学生观摩实际审判,组织讨论,指导专业实习3届。 (三)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 1、《甘肃省法官培训模式创新研究》,2005年度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资助项目。 2、《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西北师范大学“三期教改工程”资助项目。 (四)发表的教学研究成果 1、(主编)《现代法理学》,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副主编)《商法原理》,兰州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3、(参编)《民事诉讼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参编)《民事诉讼法、原则制度篇》,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5、(参编)《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五)获得的教学表彰或奖励 1、《发挥人文学科优势,构建面向21世纪的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2004年获甘肃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2、《商法原理》(副主编),2001年获甘肃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3、2002年被评为西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 4、2005年获西北师范大学孔宪武中青年教学优秀奖。 5、2006年获西北师大教学质量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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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学术 研究 |
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 (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 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 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一)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 1、甘肃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甘肃省法律援助机制研究》,(2002—2003年,主持人); 2、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知识产权战略与甘肃核心竞争力研究》,(2003—2004年,第二完成人); 3、甘肃省教育厅项目:《科学发展观对甘肃省法制建设的影响》,(2005—2006年,主持人); 4、甘肃省人大项目:《甘肃省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办法》(起草草案稿),(2005年,主持人); 5、甘肃省人大项目:《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绩效评价研究》,(2006年,主持人)。 (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诉讼系属中债的移转所引发的法律问题》(独立),《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2、《论诉讼继受》(独立),《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3、《论民事诉讼中的部分判决》(独立),《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司法制度》2007年第1期全文转载。 4、《论当事人的诉讼进行能力与实质的当事人平等原则》(独立),《兰州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5、《补充判决制度的法意及其问题探讨》(独立),《人民司法》2007年第6期。 (三)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或奖励 1、《民事诉讼机制的变革与完善问题研究》(第一完成人),2002年获甘肃省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甘肃省教育厅授予) 2、《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撤诉制度的完善》,2003年被“西部大开发与人才资源开发学术研讨暨优秀论文颁奖大会”确定为重点宣讲交流论文,并获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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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课程负责人:主持本门课程的主讲教师
2. 主讲教师情况(1)
2⑴-1 基本 信息 |
姓 名 |
吴国喆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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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 |
研究生 |
职 称 |
副教授 |
电 话 |
7973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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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博 士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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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13919167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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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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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zhewu@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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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邮编) |
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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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民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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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⑴-2 教学 情况 |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及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一)讲授的主要课程
(二)承担的实践性教学 指导本科毕业论文20篇;指导法学专业实习1届,共10人;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观摩实际审判,组织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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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⑴-3 学术 研究 |
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一)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 1、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科研项目:《“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条例”评价》,(2006—2007,主持人) 2、西北师大青年基金项目:《权利表象规则的法律解析与社会诚信的建构》,(2005—2006,主持人) (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善意取得制度的缺陷及其补正》,《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 2、《可归责性与信赖合理性的比较权衡》,《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该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7年第3期全文转载。 3、《论“一房二卖”中第二契约的效力》,《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5年春季卷。 4、《表见代理制度中第三人信赖合理性的判断及弹性化机制的应用》,《西北师大学报》2007年第3期。 5、《善意认定的属性及反推技术》,《法学研究》2007年第6期。 (三)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或奖励 1、《商法原理》(主要完成人),2001年获甘肃省第七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
2、《善意取得制度的缺陷及其补正》(独立完成),2007年获甘肃省第十届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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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2. 主讲教师情况(2)
2⑶-1 基本 信息 |
姓 名 |
张久相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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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 |
大学本科 |
职 称 |
副教授 |
电 话 |
13099203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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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学 士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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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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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E-mail |
zhjxiang@nwn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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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邮编) |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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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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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⑶-2 教学 情况 |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 (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及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一)讲授的主要课程
(二)承担的实践性教学
1、指导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五届30篇,函授生毕业论文五届10篇。 2、参与本科生、教育硕士的论文开题和答辩工作。 3、担任校法学社学术顾问,参与政法学院模拟法庭的学术指导等工作。 (三)撰写的教学研究论文及教学参考书 1、《民法学》(主编),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版。 2、《商法原理》(副主编),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版。 (四)获得的教学表彰 1、2001年9月获西北师范大学“兰铝”优秀教学奖。 2、2005年6月获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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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⑶-3 学术 研究 |
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 (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 署名次序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 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一)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 2003年参与完成西北师范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西部地区发展知识经济的法律促进”。 (二)发表的学术论文 1、《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甘肃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第2期。 2、《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思考》,《甘肃农业》2003年第3期。 3、《古典自然法的法治思想》,《人民法院报》 (三)获得的学术研究奖励 《商法原理》(副主编),兰州大学出版社,获2001年甘肃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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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2. 主讲教师情况(3)
2⑴-1 基本 信息 |
姓 名 |
张 芸 |
性别 |
女 |
出生年月 |
197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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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学历 |
研究生 |
职 称 |
讲师 |
电 话 |
13109491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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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硕士 |
职 务 |
教师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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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 |
政法学院法律系 |
E-mail |
zhangyun000327@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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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邮编) |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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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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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⑴-2 教学 情况 |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 (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及时间)(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 (一)讲授的主要课程
(二)承担的实践性教学 指导本科毕业论文20篇;指导法学专业实习3届,共40人;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观摩实际审判,组织讨论。 (三)发表的教学研究成果 《论法学教育的目的》,《西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报》2008年第1期。 (四)获得的教学表彰或奖励 1、2006年被评为西北师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2、2007年被评为西北师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3、2007年西北师大教学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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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⑴-3 学术 研究 |
近五年来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 (不超过五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 署名次序与时间)(不超过五项);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 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不超过五项) (一)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 1、甘肃省教育厅项目:《科学发展观对甘肃省法制建设的影响》,(2005—2006年,第一完成人); 2、甘肃省人大项目:《甘肃省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办法》(起草草案稿),(2005年,第一完成人); 3、甘肃省人大项目:《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绩效评价研究》,(2006年,第一完成人); 4、西北师大第二期创新工程项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妇女法律权利研究》,(2004-2006年,主要完成人) 5、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资助项目:《铁路运输法院改革问题研究》,(2003--2004年,主持人) (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论书证收集的程序保障》,《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2、《论民事证据合意》,《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第6期。 3、《论不起诉合意》,《兰州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4、《论人事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与完善》,《西华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5、《民事诉讼主体地位之法理分析》,《甘肃理论学刊》2007年第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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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3. 教学队伍情况
3-1 人员 构成 (含外 聘教师)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学科专业 |
在教学中承担的工作 |
杜睿哲 |
男 |
1967、11 |
教授 |
诉讼法 |
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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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喆 |
男 |
1970、8 |
副教授 |
民商法、诉讼法 |
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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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久相 |
男 |
1963、7 |
副教授 |
诉讼法 |
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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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芸 |
女 |
1974、10 |
讲师 |
诉讼法 |
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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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教学队 伍整体 结构 |
教学队伍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师资配置情况(含辅导教师或 实验教师与学生的比例) 在现有4名主讲教师中:硕士研究生导师2人;教授1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获得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2人,学士学位1人;40岁以上2人,40岁以下2人。 教学队伍的学缘结构比较合理, 近年来,学院比较注重诉讼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支学历结构合理,年龄层次适当,学缘结构良好,职称配置恰当的师资队伍。本课程成员都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高校教龄在 10 年以上;都有从事本科班主任、导师、指导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工作的经历。本课程的主讲教师同时都担任本科生的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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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教学改 革与教 学研究 |
近五年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及其解决的问题(不超过十项) 长期以来受“重实体、轻程序”传统的影响,并受制于学术历史的成见,认为“诉讼在其全部最深刻的特征上都体现为技术性法律,缺乏永恒性价值”。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太注重程序法类的课程,学生也认为诉讼法是诉讼的形式而不喜欢,影响了诉讼法学的教学效果。为此,课程小组参加我院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改革项目,坚持将民事诉讼法学确定为法学本科专业的核心课程,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从程序正义的理念、诉讼的宪法性基础、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等方面提升民事诉讼法学的价值地位,确定了本课程的学科体系和讲授内容,明确了课程的重点与难点,采购了必要的教学电子资料,同时参与我国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教学名师主持的《民事诉讼法学》等教材和其他相关辅助资料编写工作,形成了结合相应教学内容、为不同教学目的服务的多样化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 教学研究成果 近五年来课程组主要围绕“法学专门人才培养模式”、“法科学生实践技能培养”、“法学教育与法律思维能力培养”等问题展开,在大量调研基础上,不断总结和提升,形成了较好的教学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在:(1)不断探索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从1999年至今对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进行了四次修订,形成了比较科学合理的法律人才培养方案;(2)对法学专业学生法律思维与实践能力培养的方法和手段进行了有益的探索;(3)对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模拟审判、网络资源、多媒体课件等新型的教学方法在民事诉讼法教学中的应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高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多种方式获得大量的信息,掌握最前沿的学术动向。(4)对民事诉讼法学习习题库、历届司法资格考试真题、教学参考书、典型案例(电子版)等进行了采集,使学生能够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效,扩宽知识面,灵活应用所学知识。(5)根据我校学生的实际,设计编写适合我院法学专业学生使用的《民事诉讼法学》教材。 上述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获得了省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获得西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师1人次、西北师范大学孔宪武中青年教学优秀奖1人次、西北师范大学“兰铝”优秀教学奖1人次、教学质量优秀奖2人次、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奖3次。参编清华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等出版的《民事诉讼法》教材两部,参写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专著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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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师资 培养 |
近五年培养青年教师的措施与成效 本课程组非常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老教师发挥了“传帮带”的作用,在青年教师的教学方法和科研方面给予了耐心细致的指导,从而为本专业的教学工作提升层次、培养后备力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按照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规定,对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鼓励、帮助有条件的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近五年,课程组有一人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一人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外语进修、学术培训和短期培训,选择法学名校进行学术交流和访问。3、为中青年教师提供参与课题研究的机会和经费保障。4、加强教学督导,改进教学方法,促进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效果。5、实行名师教学示范制度,推动教学经验交流、学习。5、积极鼓励青年教师进行学术研究,发表研究成果,同时提高自己的职称,近五年,课题组成员的职称都上了一个台阶。6、邀请国内著名法学专家学者进行学术讲座,培养青年教师的学术意识和学术能力。近五年,课程组成员所发表的文章质量和数量都有大幅度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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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缘结构:即学缘构成,这里指本教学队伍中,从不同学校或科研单位取得相同(或相近)学历(或学位)的人的比例。 |
4.课程描述
4-1 本课程校内发展的主要历史沿革 民事诉讼法学是诉讼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应用法学,是法学学科中研究民事诉讼法律规范和对民事诉讼实践活动进行理论概括和探讨的独立学科。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必修的16门核心课程之一。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于1993年开设法学专业,1993年—1996年招收专科生, 1996年秋季,法学专业开始招收本科学生,民事诉讼法学作为法学专科、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独立开设。1999年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将民事诉讼法学确定为法学专业必修的14门核心课程(2007年增加2门现共16门)。从2003年开始学校探索新的“2+2”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的原则对现有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根本性改造。在2+2人才培养模式下,课程模块由“通识课”和“专业课”两部分组成。民事诉讼法在这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下仍然是作为法学专业后两年专业学习阶段的必修课程来开设。为适应社会发展尤其是我国司法改革发展对法律人才提出的新要求,我院结合西北师范大学实施的共四期教改工程,对法学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逐步修改与完善。体现在民事诉讼法学课程改革上,一方面继续将民事诉讼法学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同时又分解民事诉讼课程内容庞大,任务太重的压力,增设了证据法限选课和国际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任选课;另一方面,为加强学生诉讼实践能力的培养,在2006年新修订的本科教学计划中开设了模拟审判课程。2006年开始政法学院也为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专门开设了民事诉讼法研究方向的课程。 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经过近20年的努力建设,经历了从专科开设到本科、研究生开设;从单一开设民事诉讼学到以开设民事诉讼法学为核心,拓展开设证据法、仲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的课程;从法条注释的内容体系到诉讼价值观念、理论体系拓展的内容体系的发展。由最初建设时期师资力量单薄、资料匮乏、硬件建设不足到师资力量、资料、硬件势力显著增强的发展过程。课程组主讲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拓展课程内容,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课程质量稳步提高。目前,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课程与省内其他院校相比无论是师资力量,还是教学科研成果与水平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在省内具有较大的影响。 |
4-2 理论课和理论(含实践)课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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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以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为目标,属于非师范性专业。我校作为师范类院校,基本办学定位为在突显师范教育基础地位的前提下,努力向综合性大学迈进,发展非师范类专业,适应社会需要,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法律专业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开设的。政法学院实行本科“2+2”人才培养模式,是我校实施非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思路是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高素质”的原则组织教学设计,全院学生在入校后的前三学期,一律接受通识教育,通过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及社会学等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使其能够掌握哲学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体系,搭建进一步进行专业课学习的宽厚平台,更为重要的是,适应用人单位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特别重视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在经过三学期的基础教育后,从第四学期始学生选择不同的专业。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该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生源良好。 民事诉讼学的课程目标是:将民事诉讼法学建设成理论体系完整,能跟踪学术前沿,紧密联系司法实践,教学理念和方法先进的精品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旨在使政法学院的法学专业学生具有基本的程序理念和精神,全面系统地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和程序体系,经过严格的训练使学生具备诉讼法学的思维方式和运用诉讼法的实践能力,出校以后无论其为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研究者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鲜有不为国家、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法律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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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分为导论、总论、诉讼程序论、特殊程序论和执行程序论五部分,每一部分的知识模块及课时分配如下: 民事诉讼法学(周4学时,共7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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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的重点、难点: 导论部分的重点:民事诉讼目的论;民事诉讼价值论;民事诉讼模式论;民事诉讼程序体系;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及其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程序正义理念之于民事诉讼的价值;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一般原理。难点是民事诉讼目的论和民事诉讼模式论。 总论部分的重点:审判权的性质及权能范围;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及对于诉讼构造的意义;法院管辖规则体系;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及其适格当事人的确定;诉与诉权理论;民事诉讼中的证明理论。其中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平等原则的内容及其对诉讼构造的意义;适格当事人的确定;证明责任理论是本部分的难点。 诉讼程序论部分的重点:审判程序体系及其相互关系;起诉、上诉、申请再审的条件;审前程序的定位;二审与再审的审判方式的定位;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关系;既判力理论。难点是审前程序的重新构造;小额诉讼程序的设立及意义;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既判力理论。 特殊程序论部分的重点: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涉外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中国港、澳、台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其中非讼程序的特点、适用范围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涉外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的实践运用是难点。 执行程序论部分的重点:执行权的性质与执行体制;执行措施与执行程序保障。本部分的难点是围绕解决执行难而进行的改革,关注民事诉讼法修改时执行部分的修订。 整体而言,该课程的重点、难点是民事诉讼构造理论、诉权理论、当事人理论、民事诉讼证明理论和既判力理论。 解决办法: 1、认真备课,准备充分的理论与实践材料,对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课堂上教师进行精讲,让学生清楚这些问题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及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并结合理论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提高学生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认识能力和理解能力。 2、合理地布置预习和课后作业,将重点和难点问题渗透在其中,让学生带着问题进行阅读和思考,对仍然不懂的问题可带入课堂进行讨论,达到掌握的目的。 3、进行大量的练习并加强课后辅导。多做练习题是进行专业训练,突破重点、难点问题的捷径,在我们每章讲义的后面都有复习思考题和案例讨论,并附有思考提示,对一些疑难问题老师定期进行辅导答疑,使学生能够熟练掌握理论并能解决实际问题。 4、通过社会调查、观摩审判、案例法分析等实践性教学活动,加强对民事诉讼法的理论、制度、程序规范的领悟和掌握。 5、通过学术讲座等形式引导学生阅读经典学术著作,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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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活动是解决纠纷的实践活动,是一项专业化、职业化的事业,需具备高深的诉讼学问和高尚的道德、精湛的诉讼技巧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具有极强的实践性。民事诉讼法学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民事诉讼实践活动进行的理论概括和探讨。为使来源于实践的理论能够指导诉讼实践,并使学生掌握进行诉讼活动的学问和技巧,必须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加强实践教学的设计,教学的设计思想:使学生能够充分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深化对理论知识的认识,同时,让学生了解我国的司法实践,掌握从事诉讼活动的能力和方法。达到在实践教学环节中锻炼学生的才能,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用社会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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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实践(验)课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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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实践课程的设计思想是体现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时代要求,注重法律学问、道德修养、实践能力的统一,在教学过程中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使学生能够充分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深化对理论知识的认识;逐步积累从事诉讼活动的经验,培养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通过实践课程教学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首先学生能积极参与到各类教学实践课教学之中,使所学的知识得到实践的检验,并深化了对法律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其次,学生了解了我国的司法实际,熟悉了司法运作的基本程序。通过实践课的教学,学生观摩庭审实践,直接与法官打交道,打破了对审判法庭的神秘感,同时也熟悉了法庭审判的基本程序,使其能够自如地以法律工作者的身份面对法庭。最后,特别重要的是,学生学会利用法律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提升了自己的法律思维水平,掌握一系列的法律技术,使其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有较为坚实的基础。 课程目标:形成完整的民事诉讼实践课的内容体系和形式多样的实践方式,建立起较为规范的民事诉讼实践教学体系,使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科学合理,保障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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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拟审判。选择典型民事诉讼案件,利用我院的模拟法庭,进行审判模拟。在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模拟审判》是一门选修课,从2003年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以来,每届法律专业学生都开设该课程,周2学时。 2、观摩庭审现场。选择典型案例,带领学生观摩庭审。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不占用授课学时) 3、专业见习与专业实习。对法学专业而言,专业实习就是典型的实践课程,时间为三个月,不占授课时间。 4、参加法律咨询及社会调研活动。学生利用假期组织送法下乡及其社会调研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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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拟审判。教师总体上讲解模拟审判的要求及训练目标,并将学生分组,选择典型案例后,交由学生进行分工研究,具体制定审判的详细程序及其计划,在准备过程中,教师可以应学生的要求提供帮助。在准备阶段,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审判过程中教师应将庭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详细记录,在审判结束后进行精确的点评,分析优劣,及时肯定与指出不足相结合。特别是要分析双方的主张是否符合民事诉讼程序规则,是否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点。2003年由杜睿哲指导的模拟审判受到教育部评估专家的好评。 2、观摩审判。我们采取两种途径:一是联系法院将案件放到学院模拟法庭进行审理;二是组织学生去法院参加旁听。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指导教师首先将所要审理的案件情况告知学生,由学生对其进行分析,找到双方当事人所争辩的焦点,并自己对此提供法律意见。学生在庭审结束后应进行讨论,阐述自己对法庭审判的感受,教师对此进行评论,分析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辩论主张是否有利,证据能否说明问题等等。课程组的部分教师兼任法院的陪审员,通过陪审案件为学生提供实践环节的方便。 3、专业见习与实习。专业见习与实习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由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学院制定了政法学院专业实习指导要求,保障实习的有序进行。 4、社会调研。指导老师与学生商定社会调研的主题后,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个社会实践小组必须制定出详细的调研计划,然后按照计划去实施,调查结束后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最后进行交流与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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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1)学生对本门课程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在具体案例中应用能力;(2)学生的法律思维水平;(3)学生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 考核方法:模拟审判作为一门课程独立考核,占2学分;专业见习与实习按照学校实习要求进行考核,占8学分;其余的实践教学内容的考核列入学生平时成绩,占平时成绩40分的一半,即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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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教学条件(含教材使用与建设;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扩充性资料使用情况;配套实验教材的教学效果;实践性教学环境;网络教学环境) 教材使用与建设 自开设本课程以来,一贯重视教材的使用与建设,在教材选择上选取最权威、最前沿、最新版本。先后使用了中国人民大学 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扩充性资料使用情况 近几年来,课程组给学生精心挑选开出了系列旨在开阔学生视野、提升知识储量和背景的参考书目和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田平安:《民事程序法制热点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江伟:《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张卫平:《转换的逻辑: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肖建国:《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美]米尔建·R·达马斯卡:《漂移的证据法》,李学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美]杰克·H佛兰德泰尔、玛丽·凯·凯恩、阿瑟·R·米勒:《民事诉讼法》,夏登峻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美]米尔吉安·R·达马斯卡:《比较法视野中的证据制度》,吴宏耀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证据规则》,白绿铉等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等。这些材料的使用激发了学生学习民事诉讼法的兴趣,提高了学生的诉讼权利意识和素养,夯实了民事诉讼基础知识,逐渐养成遵守程序的习惯,实践证明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配套实验教材的教学效果 课程组选取司法考试专用的案例汇编材料和影视音像教材,借助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演示、讲解,开展讨论、辩论、角色扮演等环节的操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能够坚持查找资料、准备发言稿、辩论稿,提高了独立思考和表达才能。 实践性教学环境 依托我院每年举行的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和民事法律咨询活动,实践证明该环节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它使学生的课堂学习和法律实务紧密地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实务活动中发现自身基础知识的不足,进而促进课堂学习和课后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积极开展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环节。开展课堂小论文、学期课程论文和毕业论文的系列动手实践训练。本课程组为适应教学需要,与兰州市诸多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有着长期稳定的联系,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学校为配合教学建立了模拟法庭,在各教室、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开通了宽带网,以备教学所需。 网络教学环境 为促进民事诉讼法教学与研究,课程组主讲教师搜集了大量有关网站的地址并提供链接,如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中国法律思想网、中国法学网、万国教育在线、中国政法司法考试网、司法考试培训网、中国司法考试网等,这些网站提供的丰富信息和文献资料对教学和学习具有极大的帮助。 本课程已在政法学院网页上设有专栏,上载了大量的教学资料,为学生查阅教学内容,了解教学进度提供方便; 学院有供学生使用的专门机房,完全具有网络教学的条件与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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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举例说明本课程教学过程使用的各种教学方法的使用目的、实施过程、实施效果;相应的上课学生规模;信息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应用及效果;教学方法、作业、考试等教改举措) 多种教学方法灵活使用的形式与目的 本课程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以学生自学、专题讨论、模拟审判和审判旁听为辅,综合运用专题讲座、多媒体教学、案例讨论、论文写作等多种教学形式和手段,力求使得本课程实现理论和实践的一体化,使学生能够掌握民事诉讼的原理和方法,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思维和能力,使其出校以后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法律人才。 课堂讲授 课堂集中讲授是主要授课方式。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一门课程,有它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理论体系和方法。通过集中讲授,可以帮助学生明确概念、原理、程序制度和诉讼技巧,理顺逻辑关系,把握整体体系结构,为学好这门课程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案例分析 在课堂讲授的过程中,结合典型案例阐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是课程组教师经常使用的方法,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帮助同学们明辨了法理,掌握了法律规范,增强了对法律实用性的认识,提高了解决实际生活中各种纠纷的能力,为同学们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讨论课 为了贯彻素质教育的方针,在坚持课堂集中讲授的同时,增加讨论课的课时数。每学期组织三至五次,在讨论课的教学组织过程中,由教师确定讨论的主题并提出通过讨论所要达到的目的,布置学生相关材料的阅读范围;经过准备由学生自由讨论发言,最后由教师作点评、总结。通过讨论,弄清了问题,加深了理解,增强了记忆,提高了学生的主动意识,增强了学生的创新精神,锻炼了学生的表达能力,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实践证明,讨论课的方式普通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其中,关于“正当程序的价值”、“中国起诉难的原因与对策”、“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等是课堂中较有影响的讨论。 模拟审判和旁听审判 由主讲教师联系法院,组织学生进行模拟审判和旁听。这是向实践学习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使学生在课堂中掌握的书本知识接受实践的检验,既可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又能找到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增加了与社会的联系,树立了法律工作者的使命和责任,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教学改革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组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比较注重应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网络教学手段。我们制作了内容充实、艺术性较强的多媒体课件,在近几年的教学中采用,受到学生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在授课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和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水平。 在教学改革方面,首先从内容上不断充实完善。我国正在进行民事司法改革,民事司法理念不断更新,民事诉讼体制在转型,民事诉讼法也进行了修订,所有这些发展变化所取得的成果都要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的授课内容中。其次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本课程组成员在坚持上述教学方式的基础上,又突出了对学生实际能力和科学研究素质的培养,在课堂教学之余,通过举办学术讲座和各种讨论会,扩展学生的视野。如杜睿哲教授关于“辩论主义的修正”的讲座,深受学生欢迎。再次在考试方式上也采用开卷笔试、闭卷笔试、口试和撰写论文等多种方式,不断推进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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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教学效果(含校外专家评价、校内教学督导组评价及有关声誉的说明;校内学生评教指标和校内管理部门提供的近三年的学生评价结果) 民事诉讼法学作为政法学院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在学校、学院和法律系的指导和重视下,经过本课程组全体成员的不断努力,现已成为政法学院有一定影响力、受到学生普遍欢迎的一门重要课程,其教学方式和效果也得到了外校同行的肯定。这种良好的教学效果,使政法学院法律系学生在专业知识、实际能力和人格修养方面得道了社会的承认和好评。 校外专家评价 西南政法大学 兰州大学法学院 兰州商学院法学院教授 学校督导组的评价 民事诉讼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该门课程的教学队伍在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等方面较为合理。主讲教师都很敬业爱教,以教书育人为宗旨,教学态度端正,备课认真,善于钻研教材,不断进行教学内容改革,拓展教学内容。教学资料齐备,遵守教学纪律,注重教学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极大地促进了教学效果的提高,并不断地进行教学方式和教学评价方式的改革,大胆使用案例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并能通过模拟审判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教学特色突出,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了校级精品课程水平。 政法学院教学督导小组 有关声誉的说明 鉴于西北师范大学在民事诉讼法教学与研究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课程组的主讲教 学生的评价 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评教指标涉及:教学态度(占20%)、教学内容(占15%)、教学方法(占20%)、教学环节(占15%)和教学效果(占30%)等5个方面,每一方面均订有具体的评价内涵和标准。如教学态度的评价内涵为:“教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教学纪律,教学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学生;讲课精神饱满,有热情,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注意力。”又如教学方法的评价内涵为:“讲授思路清晰,条理清楚,简练准确;善于组织教学,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启发学生思考,注重开拓思维,培养学生能力。” 本课程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和好评。学校教务处近几年公布的学生评教结果,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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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我评价
5-1 本课程的主要特色及创新点(限200字以内,不超过三项) 1、创新性。 首先在教学内容上注重吸收和消化国内外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成果,跟踪各国司法改革尤其是我国司法改革的新动向,丰富完善教学内容,始终站在学科发展的前沿,不断进行创新。其次在教学方法上的创新。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课程组成员非常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次在考试方式上也采用开卷笔试、闭卷笔试、口试和撰写论文等多种方式,不断推进教学改革。 2、实践性。本课程除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民事诉讼原理和知识外,特别强调诉讼技能的培养。课程组采取的方式,除课堂上精选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实践教学外,更多是依靠课后组织的模拟审判、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和社会调研等方式来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3、沟通性。本课程在教学中建立了包括答疑、对话、教学意见反馈等多种渠道的沟通机制。 |
5-2 本课程与国内外同类课程相比所处的水平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经过1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一门成熟的课程。主讲教师参与了司法部、教育部组织的民事诉讼法学教材的编写,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教材、辅导资料、比较完善的教学参考资料和教学课件,近五年来,课程组教师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人民司法》等国家权威刊物或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学术著作和教材,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国际合作及其它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学术界产生了一定影响。我们的主讲教师积极参与国内各种教学研讨会议,与同行专家交流,始终走在学科发展的前沿。 本课程与国内外同类课程相比,处于较先进的水平。与我国的法学名校相比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还需进一步努力。但同省内各高校相比,我校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建设处于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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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本课程目前存在的不足 1、师资队伍还有待扩充,需要进一步引进高水平教师增强教学能力,现有教师还需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2、网络教学和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还比较落后; 3、实践教学环节需进一步加强,给学生提供的拓展性资源、硬件设备还比较有限,需要大力加强; 4、对外学术交流尚待加强; 5、外文资料较欠缺和双语教学尚有待发展。 |
6.课程建设规划
总目标:争取达到校级精品课程乃至省级精品课程的水平,争取把民事诉讼法学建成国内有影响的学科和课程。 具体目标: 1、完善课程体系。不断修订教学大纲,注重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体现现代教育理念,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统一,使课程体系结构合理、内容科学、方法先进,并为学生喜欢的精品课程。 2、深化教学方式改革。认真探讨课堂讲授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探索各种现代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作用和效果。充实多媒体课件,寻找优秀的网络资源作为学生学习的参考资料。进一步充实民事诉讼案例库,搜寻典型案例以供学生讨论研究。 3、课程主页建设。进一步加强课程网页建设,不断更新和维护已经上网的教学内容,寻找名师教学资料,实现教学双边互动。 4、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本学科教师的学历水平,鼓励现有教师进行深造,提升自己的研究水平与教学水平,开展不同层次的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总结教学实践经验,相互促进提高教学水平。 5、教学研究建设。以课程组为基础,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6、教材建设。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组织教师编辑一本《民事诉讼法典型案例集》供教学使用,并上网供学生自学使用。 课程资源上网时间表 1、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讲义、多媒体课件、课程简介、教师队伍、教学进度、参考文献、思考习题等资料已上网。 2、2008、12,民事诉讼法学参考书简介。 3、2009、1,民事诉讼法学名师讲座。 4、2009、6,民事审判庭审现场录像。 5、2009、10,民事诉讼法学前沿问题。 6、2010、1,民事诉讼法经典案例集。 7、2010、7,教学拓展材料。 8、2010、12,教学录像。 |
每年上网部分内容到2010年12月,教学录像全部上网。 |
6-2 本课程已经上网资源 |
网上资源名称列表及网址链接 1、申报表; 2、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简介; 3、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4、民事诉讼法学讲义; 5、民事诉讼法学参考书目与网络学术资源; 6、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Powerpoint); 7、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复习思考题; 8、民事诉讼法学教学案例库; 9、民事诉讼法学司法资格考试真题集; 10、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简介; 11、教学安排及教材; 12、民事诉讼法学学术前沿; 13、名家讲座; 14、民事诉讼法律及司法解释; 15、视频资料。 |
课程试卷及参考答案链接(仅供专家评审期间参阅) |
7. 学院的政策措施
7-1所在学院鼓励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文件、实施情况及效果 2003年政法学院制定了《重点课程建设方案》和《重点课程评估标准》,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投入了一定的资金对重点课程进行建设,促进精品课程的建设。该方案实施以来,促进了学院课程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
7-2对本课程后续建设规划的支持措施 |
8. 说明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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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