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
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结项书
立 项 名 称: 西北师大校级精品课程
课 程 名 称: 民事诉讼法学
课程负责人: 杜睿哲
所 在 单 位: 政法学院
联 系 电 话: 15095349178
电 子 信 箱: duruizhe@nwnu.edu.cn
立 项 时 间: 2008 年4月
填 报 日 期: 2009年12月
教务处制
一、课程负责人情况
基本 信息 |
姓名 |
杜睿哲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6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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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教授 |
职务 |
副院长 |
学历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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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095349178 |
电子信箱 |
duruizhe@nwn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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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以来 教学 情况 |
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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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 1、指导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10篇,函授生毕业论文2篇; 2、参与本科生、硕士生的论文开题和答辩工作,指导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10篇; 3、承担模拟审判的指导工作; 4、带领学生观摩实际审判,组织讨论,指导专业实习2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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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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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 主编:《行政法学》教材,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版。 参编:《民事诉讼法》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9月版。(该教材为全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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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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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以来 学术 研究 |
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 主持2009年甘肃省教育厅项目:《和谐社会视野下民事诉讼机制创新研究》。 主持2009年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委托项目:《铁路运输法院改革问题研究》。 主持西北师大三期创新项目:《政治正义的实现与司法理念的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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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 《补充判决制度的法意及问题探讨》,《人民司法》2008年第6期。 《裁判脱漏及其程序处理》,《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网络民意对政府执法的影响》,《西北师大报》2009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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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 主持完成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与完善问题研究》,获2008年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二等奖。 |
二、课程组成员情况
课 程 组 成 员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在教学中承担的工作 |
吴国喆 |
男 |
1970.8 |
副教授 |
课堂教学、指导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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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久相 |
男 |
1964.4 |
副教授 |
课堂教学、指导论文和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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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 |
女 |
1974.10 |
副教授 |
课堂教学、指导论文和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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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增 成 员 |
党崇武 |
男 |
1968.10 |
讲师 |
指导民事模拟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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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以来 教学 情况 |
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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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人数) 1、每位课程组成员均承担本科生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2、张久相老师承担20名学生的专业实习指导工作; 3、张芸老师承担了两届40名学生的专业实习指导工作; 4、党崇武老师承担15名学生的专业实习指导工作和模拟审判指导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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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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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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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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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以来 学术 研究 |
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本人所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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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与时间) 《国家法失效研究的一个理论框架---以类型化为中心》,《西北师大学报》2009年第5期。 《表见代理制度中本人可归责任的认定及其行为样态》,《法学杂志》2009年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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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的学术研究表彰/奖励(含奖项名称、授予单位、署名次序、时间) |
三、总结报告
课程建设取得的成效(包括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条件改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等) 《民事诉讼法学》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必修的16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民商法学体系中一门重要的程序法学。开好这门课程,不仅使学生掌握系统、扎实的程序法基本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更能训练学生从事司法活动的实践技能,对训练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法律方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这门课程具有衔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认真贯彻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实施方案,本着教学“有用、有效、先进”的理念,根据目前各高等院校《民事诉讼法学》教育教学的发展现状,结合我院专业建设与学科建设规划以及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自2008年《民事诉讼法学》被立项为校级精品课程以来,课程组全体成员在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条件改善、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课程建设的总体思路、定位和特色 (一)总体思路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建设的目标是:将民事诉讼法学建设成理论体系完整,能跟踪学术前沿,紧密联系司法实践,教学理念和方法先进的精品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旨在使政法学院的法学专业学生具有基本的程序理念和精神,全面系统地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和程序体系,经过严格的训练使学生具备诉讼法学的思维方式和运用诉讼法的实践能力,出校以后无论其为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研究者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鲜有不为国家、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法律人才。 为此,《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建设和改革的思路,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教学的规律,适应现代法学教育发展的趋势,注重法律创新意识与能力教育,重视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和人文精神、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因材施教。注重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科学性;处理好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技能、法律伦理的关系;书本内容和社会法治发展的关系。同时,大胆借鉴和积极吸收国内外一些先进的教学成果,在现代教育技术平台的基础上改革《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以及选择与此相适应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体现以“知识为基础,能力为重点,素质为根本”的现代教育教学思想。使《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在逐步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上,为后续课程如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仲裁法学、模拟审判与案例分析等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定位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课程建设应遵循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实践的指导思想,积极适应民事司法改革、民事诉讼实践以及学术研究的飞速发展。本着“有用、有效、先进”的原则,着眼于“加强基础、重视应用、提高能力、培育潜能”。通过本次精品课程建设,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把近年来民事司法改革的新措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新内容和司法解释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以及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适当地引入课堂教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革教学方式,使课程做到理论性与实践性、基础性与现代性、科学性与系统性的统一,使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条件进一步优化。从而建立一个适应法学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需要的课程体系,并成为在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方面独具特色的精品课程。 (三)特色 1、创新性。 首先在教学内容上注重吸收和消化国内外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成果,跟踪各国司法改革尤其是我国司法改革的新动向,丰富完善教学内容,始终站在学科发展的前沿,不断进行创新。其次在教学方法上的创新。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课程组成员非常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再次在考试方式上也采用开卷笔试、闭卷笔试、口试和撰写论文等多种方式,不断推进教学改革。 2、实践性。本课程除要求学生掌握基本的民事诉讼原理和知识外,特别强调诉讼技能的培养。课程组采取的方式,除课堂上精选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实践教学外,更多是依靠课后组织的模拟审判、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和社会调研等方式来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3、沟通性。本课程在教学中建立了包括答疑、对话、教学意见反馈等多种渠道的沟通机制。 二、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和成绩 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也是知识的创造者。在教学过程中,雄厚的师资队伍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组注重诉讼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支学历结构合理,年龄层次适当,学缘结构良好,职称配置恰当的师资队伍。该队伍是一个团结合作、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学组,每位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同时,积极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并深入实际了解民事司法的发展动态,为创新型、高素质的实践人才的培养提供重要的保证。在教师队伍建设上除了注重教师教学水平、教研能力、科研能力的提高外,一个突出特点是注重实践能力的提高。 课程组有3名教师在甘肃明源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有2名教师是兰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课程主持人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特邀立法研究员,经常组织课程组成员参与地方立法论证和地方性法规评价工作;有2名教师担任安宁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活动等。这些条件和资源有利于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立足于现实真问题的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教学内容改革及成效 《一》教学内容的更新 《民事诉讼法学》是研究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及其司法运行实践的一门学科,课程内容随民事诉讼立法及司法改革、司法实践的发展而变化。该课程立项以来为适应立法、司法改革以及理论研究的发展变化,补充了以下教学内容:1、2008年国家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突出的“申诉难”和“执行难”的问题修改了1991年实施的民事诉讼法,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及时将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新内容补充到教学内容中;2、课程立项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有关民事司法改革的新措施、有关新的司法解释和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涉及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部分补充到教学内容中;3、信息技术的发展导致法律规范结构的变化,促使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内容的更新,如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电子证据、网上开庭等新情况应在教学内容中得到体现;4、积极跟踪理论研究前沿,及时将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体现到教学内容中。 (二)课程体系更新 长期以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基本上属于注释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体系受制于民事诉讼法体系。由于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变化以及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计划的修订,我们对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体系进行了修改。主要表现在:1、2008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删除了“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该部分内容,由修订后的破产法调整,而破产法在法学专业教学计划中属商法学这门课程的内容,于是对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结构进行了调整;2、由于证据法在司法实践中非常重要,涉及的内容非常多,为了加强学生对证据法学理论与实务的掌握,在2009年学院修订教学计划时将证据法学单独开设(限选课),周2学时。这样证据法就从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结构中除掉。3、新修订的教学计划中开设了一门任意选修课《模拟审判与案例分析》,从而将民事诉讼法学实务部分与课堂教学分离,不占用课堂教学时间。 (三)修订教学大纲 结合立法、司法以及理论研究的新内容、新成果,我们修订了《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明确制定了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每一章都有详细的教学重点、教学难点、课堂训练方案、自学指导方案,有详细的教学计划,为教师搞好教学,保证教学质量提供了重要准则。 四、教学方法改革及成绩 1、多种教学方法灵活使用的形式与目的。本课程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以学生自学、专题讨论、模拟审判和审判旁听为辅,综合运用专题讲座、多媒体教学、案例讨论、论文写作等多种教学形式和手段,力求使得本课程实现理论和实践的一体化,使学生能够掌握民事诉讼的原理和方法,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思维和能力,使其出校以后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法律人才。 2、课堂讲授。课堂集中讲授是主要授课方式。民事诉讼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一门课程,有它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理论体系和方法。通过集中讲授,可以帮助学生明确概念、原理、程序制度和诉讼技巧,理顺逻辑关系,把握整体体系结构,为学好这门课程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3、案例分析。在课堂讲授的过程中,结合典型案例阐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是课程组教师经常使用的方法,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帮助同学们明辨了法理,掌握了法律规范,增强了对法律实用性的认识,提高了解决实际生活中各种纠纷的能力,为同学们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讨论课。 为了贯彻素质教育的方针,在坚持课堂集中讲授的同时,增加讨论课的课时数。每学期组织三至五次,在讨论课的教学组织过程中,由教师确定讨论的主题并提出通过讨论所要达到的目的,布置学生相关材料的阅读范围;经过准备由学生自由讨论发言,最后由教师作点评、总结。通过讨论,弄清了问题,加深了理解,增强了记忆,提高了学生的主动意识,增强了学生的创新精神,锻炼了学生的表达能力,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实践证明,讨论课的方式普通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其中,关于“正当程序的价值”、“中国起诉难的原因与对策”、“执行难的原因与对策”等是课堂中较有影响的讨论。 5、模拟审判和旁听审判。由主讲教师联系法院,组织学生进行模拟审判和旁听。这是向实践学习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使学生在课堂中掌握的书本知识接受实践的检验,既可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又能找到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增加了与社会的联系,树立了法律工作者的使命和责任,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同学们的欢迎。 6、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教学改革 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组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比较注重应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网络教学手段。我们制作了内容充实、艺术性较强的多媒体课件,在近几年的教学中采用,受到学生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在授课的过程中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和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水平。 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本课程组成员在坚持上述教学方式的基础上,又突出了对学生实际能力和科学研究素质的培养,在课堂教学之余,通过举办学术讲座和各种讨论会,扩展学生的视野。如 五、教学条件的改善 1、教材使用与建设 自开设本课程以来,一贯重视教材的使用与建设,在教材选择上选取最权威、最前沿、最新版本。先后使用了中国人民大学 2、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扩充性资料使用情况 近几年来,课程组给学生精心挑选开出了系列旨在开阔学生视野、提升知识储量和背景的参考书目和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田平安:《民事程序法制热点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江伟:《民事诉讼法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张卫平:《转换的逻辑:民事诉讼体制转型分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肖建国:《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美]米尔建·R·达马斯卡:《漂移的证据法》,李学军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美]杰克·H佛兰德泰尔、玛丽·凯·凯恩、阿瑟·R·米勒:《民事诉讼法》,夏登峻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美]米尔吉安·R·达马斯卡:《比较法视野中的证据制度》,吴宏耀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证据规则》,白绿铉等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等。这些材料的使用激发了学生学习民事诉讼法的兴趣,提高了学生的诉讼权利意识和素养,夯实了民事诉讼基础知识,逐渐养成遵守程序的习惯,实践证明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3、配套实验教材的教学效果 课程组选取司法考试专用的案例汇编材料和影视音像教材,借助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演示、讲解,开展讨论、辩论、角色扮演等环节的操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能够坚持查找资料、准备发言稿、辩论稿,提高了独立思考和表达才能。 4、实践性教学环境 依托我院每年举行的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和民事法律咨询活动,实践证明该环节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它使学生的课堂学习和法律实务紧密地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实务活动中发现自身基础知识的不足,进而促进课堂学习和课后学习,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积极开展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环节。开展课堂小论文、学期课程论文和毕业论文的系列动手实践训练。本课程组为适应教学需要,与兰州市诸多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有着长期稳定的联系,建立了学生实习基地。学校为配合教学建立了模拟法庭,在各教室、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开通了宽带网,以备教学所需。 5、网络教学环境 为促进民事诉讼法教学与研究,课程组主讲教师搜集了大量有关网站的地址并提供链接,如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中国法律思想网、中国法学网、万国教育在线、中国政法司法考试网、司法考试培训网、中国司法考试网等,这些网站提供的丰富信息和文献资料对教学和学习具有极大的帮助。 本课程已在政法学院网页上设有专栏,上载了大量的教学资料,为学生查阅教学内容,了解教学进度提供方便; 学院有供学生使用的专门机房,完全具有网络教学的条件与环境。 |
课程建设的经验与做法 课程建设的经验: (1)经过《民事诉讼法学》精品课程的建设,深刻地认识到教学意义在于过程,只有在严格、规范的教学过程的保障下,才能真正取得教学的实效性。精品课程的建设就是教学环节的规范过程,从教学大纲的确定、教学内容的准备、各种教学辅助材料的收集到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择、教学活动的实施以及教学效果的反馈与回应都应真实、规范,不能有任何的虚假成分。因此,如果要对高等教育教学进行立法规范,也只能是制定程序性的规范,犹如法官的法袍、医生的长袍对 (2)课堂教学遵循“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原则”,教师适时启发和引导,并广泛收集各类材料、典型案例,通过解决具体问题和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激活大脑,积极思考,产生解决问题的冲动,进入有意学习的动态。如安宁法院的案件到学院模拟法庭审理、学生组织的模拟审判以及学生自己收集身边的案例拿到课堂来分析、讨论对激发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兴趣发挥了积极作用。 (3)对教学内容,采取“重点讲够,难点讲透,指导自学”的原则,在有限的学时内,使教学真正取得实效性。如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对贯穿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体系的基本理论,如民事诉讼目的论、诉讼标的论、程序价值论、当事人理论、既判力论、证明责任论等作为重点讲解,让学生全面掌握,对学习民事诉讼的其他问题具有基础意义。 做法:上面已对课程建设的过程和做法做了总结,如果对我们的做法做一概括,可以归纳为:传统讲授与多媒体授课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模拟审判与真实审判相结合;课堂指导性学习与课外训练相结合;课堂学习与上网学习相结合;学好教材与学好课外辅导材料相结合;向书本学习与向社会实践学习相结合。 |
课程资源上网情况 已上网的课程资源有: 1、申报表和结项书; 2、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简介; 3、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4、民事诉讼法学讲义; 5、民事诉讼法学参考书目与网络学术资源; 6、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Powerpoint); 7、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复习思考题; 8、民事诉讼法学教学案例库; 9、民事诉讼法学司法资格考试真题集; 10、民事诉讼法学课程简介; 11、教学安排及教材; 12、民事诉讼法学学术前沿; 13、名家讲座; 14、民事诉讼法律及司法解释; 15、视频资料。 |
课程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1、师资队伍还有待扩充,需要进一步引进高水平教师增强教学能力,现有教师还需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2、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信息资源库有待进一步完善,网络教学和网上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建设还比较落后; 3、实践教学环节需进一步加强,给学生提供的拓展性资源、硬件设备还比较有限,需要大力加强; 4、对外学术交流和教学研究尚待加强; 5、外文资料较欠缺和双语教学尚有待发展。 |
今后的努力方向 本课程建设的目标是要在已有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基础上,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创新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加强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整合提升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成果,加大教学过程中使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力度,构建创造性教与学习的机制,力争尽快建成省级精品课程。 1、完善课程体系。不断修订教学大纲,注重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体现现代教育理念,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统一,使课程体系结构合理、内容科学、方法先进,并为学生喜欢的精品课程。 2、深化教学方式改革。认真探讨课堂讲授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探索各种现代教学方式在教学过程中作用和效果。充实多媒体课件,寻找优秀的网络资源作为学生学习的参考资料。进一步充实民事诉讼案例库,搜寻典型案例以供学生讨论研究。 3、进一步完善课程信息资源库。主要包括视频资源库、专业知识资源库、教学课件库、案例库、试题库、学术库等。进一步加强课程网页建设,不断更新和维护已经上网的教学内容,寻找名师教学资料,实现教学双边互动。 4、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本学科教师的学历水平,鼓励现有教师进行深造,提升自己的研究水平与教学水平,开展不同层次的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总结教学实践经验,相互促进提高教学水平。今年学院已列有一名诉讼法专业的进人计划。 5、教学研究建设。以课程组为基础,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重视并积极申报立项组织教学团队和双语课程建设。 6、教材建设。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组织教师编辑一本《民事诉讼法典型案例集》供教学使用,并上网供学生自学使用。 |
四、学院支持情况
学院在课程建设中给予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 学院在课程建设过程中从制度保障和人力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
五、经费开支和预算
经费来源 |
额度(元) |
总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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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设经费 |
8000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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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配套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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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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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科 目 |
金 额(元) |
用 途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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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文具费 |
2000 |
补充、丰富教学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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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制作及管理费 |
1500 |
资源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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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费 |
1000 |
收集课程建设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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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会议费、咨询费 |
1500 |
集思广益、寻求智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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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2000 |
课程建设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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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8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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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科目 |
金 额(元) |
用 途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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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费 |
20000 |
出版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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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息资源库 |
5000 |
网络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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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课程学习网站 |
5000 |
建立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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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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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家鉴定(一)
专家 鉴定意见与结论 |
姓名 |
田平安 |
职称 |
教授 |
所从事的专业 |
诉讼法学 |
工作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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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课程建设工作的鉴定意见(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及师资队伍的鉴定意见) 该课程教学内容完整,体系新颖,教学资料丰富,多媒体教学课件很有特色,师资队伍结构合理,达到了精品课程建设的水平。特别是在教学内容上能够吸收当代国内外民事诉讼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紧密联系我国社会主义司法改革的实际,既注重理论教学,又强调实践教学对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无论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还是考试方式都是比较先进的,相信民事诉讼法学教学一定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专家签名:田平安 |
专家鉴定(二)
专家 鉴定意见与结论 |
姓名 |
俞树毅 |
职称 |
教授 |
所从事的专业 |
诉讼法学 |
工作单位 |
兰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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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课程建设工作的鉴定意见(包括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及师资队伍的鉴定意见) 民事诉讼法学是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必修的16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民商法学体系中一门重要的程序法学。相对于实体法而言,程序法比对较枯燥,学生学习兴趣不高,是一门不容易教好的课程。西北师大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小组师资队伍在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职称结构等方面较为合理,势力强大,在教学和科研中投注了大量的心血,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该课程的教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课程教学内容完整,体系新颖,教学资料丰富,多媒体教学课件很有特色,在教学过程中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学效果很好。是一门优秀的精品课程,在甘肃省处于先进地位。 专家签名:俞树毅 |
七、学院自评意见
结论 |
□建设富有成效,同意结项
□建设力度不够,暂缓结项
□未开展建设,不同意结项 |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八、学校评估专家组意见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
九、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