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曦明,男,汉族,1964年7月生,甘肃会宁人。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学科专业:财政学。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天津财经学院(现天津财经大学)毕业。多年来致力于财政学、金融学的教学与理论研究,先后在《财政与税务》(人大复印资料)、《财政研究》、《税务研究》、《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国行政管理》等国家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篇、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核心20篇),出版专著...
    财政学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经济管理类专业14门核心课之一,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校自设立经济系以来一直开设《财政学》课程。至今已走过30年的历程。2000年作为我院重点课程进行建设,2006年本课程立项为我校校级精品课程。经济学院一直非常重视这门课程的建设,学院在政策、经费投入和人员配备上给予大力支持。
    财政学研究的对象是政府。它试图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需要政府?哪些事需要或不需要政府来干?政府采取不同的行动会对社会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产生怎么样的影响?政府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行动?要使政府的行为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应该如何制定政府的行为规则和制度?财政学是极具挑战性的,显然,解释和规范政府的行为要比解释和规范个人、家庭和企业的行为要困难得多。如果说家政学研究的是当家之道,企业管理研究的是经营之道,那么财政学研究的则是治国之道。
    本课程大致上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阐述财政学的基本理论,提供分析的基本方法。另一个部分是阐述我国现行的财政税收政策和制度,并试图应用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来分析和评价。除前面所提到的各章外都属于这一部分。第一部分是教学的重点,而第二部分则是第一部分教学内容的实际应用。
    本课程的理论部分可分为基础理论、支出理论、收入理论和宏观理论四个部分。其中基础理论(第1至第2章)阐述财政学的基本概念、规范和实证分析的一般工具以及评价标准,主要涉及福利经济学理论,为后三部分提供了分析方法和框架。支出理论(第3至第7章)主要分析政府该在多大程度上应成为社会产品的购买者、生产者和分配者,政府是如何做出决策的。该部分涉及公共产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政府管制理论以及公共选择理论。收入理论(第8至13章)从税收、价格和使用费以及公债三种政府取得收入的形式来阐述政府该如何征税,制定价格和发行债务,主要涉及税收效率理论、税收归宿理论、公共定价理论以及公债理论。宏观理论...